第230章 监督体系(2/2)
支柱三:科技赋能的“智慧”监督——提升监督质效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 监督体系 插上科技的翅膀。
· “智慧纪检监察”平台升级: 在原有平台基础上,引入更先进的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云计算技术。平台能够自动抓取和分析公车使用、公款消费、出入境记录、房产登记、企业注册、招投标信息等海量数据,通过预设的风险模型,智能识别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身边人可能存在的违规经商、利益输送、异常消费等廉政风险点,实现“主动发现、智能预警、精准打击”。
· “互联网+监督”模式深化: 完善和推广集信息公开、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效能评价于一体的“阳光政务”平台和手机App。群众可以随时随地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价、对干部作风进行投诉、对身边的不正之风进行举报,形成无处不在的群众监督网络。
· 电子证据固定与审查能力提升: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电子数据调查取证实验室建设,提升从电脑、手机、服务器、云存储中恢复、固定、分析电子证据的能力,应对日益复杂隐蔽的新型腐败行为。
支柱四:基层监督的“神经末梢”激活——打通“最后一公里”
针对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着力激活监督体系的“神经末梢”。
·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行: 在清州农村地区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将村级重大决策、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集体“三资”管理等权力事项及其运行流程、监督方式以清单形式明确并公开,让村干部用权有规矩,群众监督有依据。
·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实质化: 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管理,保障其独立行使监督权,重点对村(社区)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并直接向乡镇(街道)纪(工)委报告。
· “交叉监督”、“提级监督”探索: 针对一些“问题较多、反映集中”的基层单位,由上级纪委监委组织力量进行跨区域交叉监督检查,或直接由上级纪委监委进行“提级监督”,破除人情干扰。
监督体系 的重塑与强化,使得监督之眼更加明亮,监督之网更加严密。它不再是事后惩处的“消防队”,而是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探照灯”和“预警器”。赵晓颖在观察这一变化时写道:“一个有效的 监督体系,应该让权力感受到无处不在的压力,让腐败行为无处遁形。它不仅是惩恶的利器,更是扬善的保障,保护干部不犯错、少犯错。这才是监督的最终目的。”
这套日益完善的 监督体系,与之前筑牢的 制度完善 基石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清州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体两翼”,为这片经历过切肤之痛的土地,撑起了一片更加清朗、更加安全的天空。反腐败斗争,正在从“不敢腐”、“不能腐”向“不想腐”的深层次不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