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 部际协调的艺术与难度(1/2)
带着满载基层呼声与鲜活案例的调研报告,江辰回到了国家发改委。调研的收获是丰硕的,但更艰巨的任务才刚刚开始——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地方提出的建议,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地的国家政策,并推动相关部门形成共识。他分管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政策文件起草工作,进入了最关键也最艰难的部际协调阶段。
起草组在充分吸收调研成果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了《关于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份文件旨在破解当前区域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如要素流动不畅、区际利益补偿机制不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有待提高等。文件提出了若干创新性举措,如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税收分享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并建立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的机制等。
然而,这些改革举措,几乎每一项都涉及到现有利益格局的调整,都触及相关部委的职权边界。征求意见稿甫一发至几十个相关部委和各省(区、市),反馈意见便如雪片般飞来。有的表示原则支持但建议谨慎推进,有的对具体条款提出质疑,有的则从部门职责角度提出了几乎推倒重来的修改意见。协调的难度,远超江辰最初的想象。
第一次部际协调会,在发改委一间中型会议室举行。与会的有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人社部、央行等近十个部委的司局级领导。会议气氛看似平和,实则暗流涌动。
会议由江辰主持。他开场便定下基调:“同志们,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天请大家来,就是本着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开门见山,畅所欲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充分讨论,特别是对存在分歧的条款,深入交换意见,争取求同存异,形成最大共识。”
讨论首先聚焦在“跨区域产业转移税收分享”上。文件建议,对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产业项目,产生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转出地和转入地政府按一定比例和年限进行分享,以调动转出地的积极性。
财政部的同志首先发言,语气谨慎:“江主任,各位同志。税收分享涉及财政体制,非常敏感复杂。现行税制下,税收与税源地基本保持一致,是基本原则。搞跨区域分享,会改变现有利益格局,可能引发地区间新的矛盾,也增加了税收征管和分配的难度。建议对此要深入研究,审慎试点,不宜在指导性文件中普遍推开。”
来自东部某经济大省的参会代表暗自点头,显然担心本地税源流失。而中西部省份的代表则面露期待。
江辰回应:“财政部的顾虑很有道理。但我们也要看到,产业转移是优化生产力布局的关键,如果转出地没有积极性,甚至设置隐形壁垒,转移就难以顺畅进行。税收分享是一种激励相容的机制设计,目的是‘做大蛋糕’并更合理地切分蛋糕。我们可以考虑先选择部分重点合作区域、重点产业开展试点,探索经验,完善方案。‘改革难免触动利益,调整是为了更优的格局。’ 不能因为难,就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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