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困境与成长(1/2)
“三块地”改革的试点在清河市几个乡镇谨慎推进,如同在坚冰上凿开了探索的孔洞,旨在激活乡村内生的“造血”机能。然而,市委书记江辰深知,改革的最终成效,要体现在市场主体的活力和乡村产业的繁荣上。土地、资本等要素盘活了,还需要有能有效运营这些要素的人。他的目光,投向了乡村振兴中最具活力的细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的间隙,江辰特意留下市农业农村局的班子成员和几位来自县区的分管领导,开了一个小范围的座谈会。他没有听那些报喜不报忧的宏观汇报,而是直接要求:“今天咱们关起门来,就说问题。那些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这些被我们寄予厚望的‘新农人’,他们眼下最头疼的是什么?最需要咱们帮什么?”
短暂的冷场后,一位来自农业大县的副县长率先开口,语气带着无奈:“江书记,说实话,难处不少。最普遍的就是贷款难。银行认抵押物,他们那些大棚、农机、甚至土地经营权,抵押起来障碍重重。额度小、利息高、手续繁。有个家庭农场主跟我说,他想引进一套智能灌溉系统,跑了好几家银行,都卡在抵押物上。”
“技术也是个大门槛。”市农科院的院长接过话头,“搞规模化、绿色化种养殖,不像过去凭老经验就成。病虫害绿色防控、节水施肥、农产品质量追溯,这些都需要专业知识。我们派科技特派员下去,但人手有限,覆盖面不够。很多经营主体想提升,但找不到靠谱的技术指导,只能自己摸索,试错成本高。”
“风险大着呢。”另一位局长补充道,“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根本改变,一场冰雹、一场干旱可能就让一年投入打水漂。市场风险也大,价格波动快,信息不对称,容易‘谷贱伤农’。虽然有农业保险,但险种少、赔付条件苛刻,很多主体参保意愿不强,或者保了险,真出了险,理赔流程也漫长。”
这些反馈,勾勒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成长中的普遍困境:融资的高山、技术的鸿沟、风险的风浪。它们看似微小,却足以扼杀一个个创业的梦想,阻碍乡村产业的升级。
江辰认真记录着,眉头微蹙。他意识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能只停留在口号和一般性的政策扶持上,必须要有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的支撑体系。几天后,他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清河市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同志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生力军,是乡村振兴的希望所在。他们成长好了,就能带动小农户,激活一片乡村。”江辰开门见山,“但他们现在遇到的困难是实实在在的。我们必须对症下药,给他们‘搭梯子’、‘卸包袱’、‘增底气’!”
会议明确了几个发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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