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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7章 “三块地”改革与内生动力激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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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下乡暴露出的问题,让江辰更加坚定了之前的判断:乡村振兴绝不能仅仅依赖外部输血,尤其是要规范和控制好外部资本的行为;更重要的是要激发内生动力,盘活农村自身的资源要素,让农民和村集体成为发展的主体和受益主体。他的目光,投向了农村改革中最核心、最敏感,也最具潜力的领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通常所说的“三块地”改革(农村耕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这项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被视为改革中的“深水区”和“硬骨头”。但江辰认为,这正是破解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足的关键钥匙。他决定,在清河市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班子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乡镇,开展“三块地”改革的综合试点,谨慎探索,积累经验。

在市深改委会议上,江辰阐述了他的想法:“柳川重建和资本下乡的实践告诉我们,乡村振兴必须处理好‘人、地、钱’的关系。其中,‘地’是核心要素。‘三块地’改革,就是要通过盘活沉睡的土地资产,为乡村振兴注入最原始、最持续的内生动力。这步棋走活了,就能带动人才回流、资金涌入。但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稳字当头,试点先行。”

经过反复比选和论证,清河市最终确定了三个不同类型的试点乡镇:一个是城郊融合类的红星乡,一个是农业发展类的平岭镇,还有一个是生态保护类的云湖乡。试点方案上报省委深改办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悄然启动。

每个试点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在城郊的红星乡,重点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乡里有一块闲置多年的旧砖厂用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过去,这块地无法直接进入市场,只能由政府征收后再出让。现在,试点允许这块地由村集体作为主体,直接入市交易,与一家从事智能制造的企业成功签约,建设标准化厂房。土地出让收益在缴纳相关税费后,大部分留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一夜之间获得了一大笔可支配收入,村民们通过股东大会,热烈讨论这笔钱是用于分红,还是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出租、发展乡村旅游,或是改善福利保障。沉睡的资产变成了活的资本,村集体和农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财产性收入,发展的自主性大大增强。

在农业主导的平岭镇,重点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和土地经营权入股。针对一些在城镇稳定就业、自愿放弃宅基地的农户,试点制定了合理的补偿标准,其退出的宅基地优先复垦为耕地,补充耕地指标,或规划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时,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让农民成为产业链上的投资者和受益者,而不仅仅是租金收取者或打工者。这既解决了土地细碎化问题,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又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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