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6章 开封府尹 明断如神(1/2)
第六章:开封府尹 明断如神
康定元年(1040)的汴京,正值多事之秋。西北战事吃紧,京畿流民日增,开封府这个天下首府的担子愈发沉重。当吴育接过权知开封府的任命时,他清楚地意识到,这个素有“宰相摇篮”之称的位置,实则是架在烈火上的鼎镬。
十月初三到任,吴育便遇上了棘手的考验。前任府尹移交的未决案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曹氏夺女案”。案情原本清晰:仁宗生母李宸妃的侄孙李璋,其管家曹荣强占民女张小娥,致其投井自尽。然而此案拖延半年未决,卷宗上竟记载“证据不足”。
吴育当夜调阅全卷,发现关键疑点:验尸格目记载“颈有指痕”,但曹荣声称“此女自寻短见”;现场勘验提到井台留有两枚玉貔貅印痕,恰与曹荣常佩的辟邪佩饰相符。更蹊跷的是,原告张老汉的诉状原件不翼而飞,现存竟是誊抄本。
翌日清晨,吴育换上青布直裰,带着两名精于刑名的胥吏,悄悄来到案发的甜水巷。在巷口茶摊,他们听闻更令人发指的真相:曹荣仗着主子权势,在汴京强占民女已非初犯。卖浆老妪偷偷告知:“那曹管家腰间总挂着对玉貔貅,说是太后所赐,连开封府的差人都不敢近身。”
正当取证之际,吴育突然发现张老汉家中灶台有新鲜米粮,与诉状所称“家徒四壁”不符。细问之下,老汉泣诉:“前日有李府家丁送来十贯钱,要小老儿改口说是自愿许配...”吴育不动声色,命胥吏记录下送钱人的相貌特征,又取走曹荣遗落在井台的玉貔貅挂件作为物证。
十月廿九升堂,开封府衙前人山人海。吴育特意命人撤去堂前屏风,让百姓旁听。当曹荣被押上堂时,突然有快马驰至,马上使者高喊:“太妃手谕!”原来李宸妃的妹妹、吴国太妃派人送来求情信函。全场顿时寂静,所有人都屏息注视着堂上。
吴育整肃衣冠,朝宫城方向行礼,却未拆阅手谕,而是沉声道:“法者,天下公器。若以私情废法,何以治天下?”随即命胥吏当众展示玉貔貅与井台拓痕的比对结果,又传卖浆老妪等人证上堂。最关键的是,他取出从张老汉处收缴的贿银,银锭上清晰烙着“李府官银”的印记。
曹荣见状瘫软在地,当堂画押认罪。吴育立即判决:“曹荣逼死人命,按律当斩;行贿官吏,加等治罪。”同时具表上奏,自请处罚“未能防微杜渐”之过。这份奏章后来被收录在《宋刑统》案例集中,成为宋代司法“不畏权贵”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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