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2章 初入仕途 崭露头角(2/2)
返京后,吴育调阅户部鱼鳞图册,发现涉案田亩在太宗至道年间确属民田。他更从刑部存档中找到关键证据:涉事管家五年前曾在洛阳伪造地契被杖责的记录。八月十五中秋,吴育在大理寺公堂升堂问案,当众展示新发现的《太平兴国田籍》,依据《宋刑统·户婚律》占盗侵夺公私田条,将田地判归原主。
此事震动京师。刘美家人连夜求见开封府尹,试图施压。吴育在次日呈送的判牍中特意写道:法者,陛下与天下共守。若以私恩废法,则天下无所措手足。这番掷地有声的言辞传入宫中,刘太后在资政殿对仁宗叹道:刚正不阿,深得法意。特命内侍省赐下紫金鱼袋以示嘉奖。
九月授官时,吏部原拟派吴育出任闲职,但参知政事薛奎在政事堂力争:如此栋梁,岂可置之散地?最终改授吴育权知临安县。离京前,他去恩师孙奭府上辞行。老学士正在病中,仍强撑病体告诫:今之临安,非比寻常。钱氏归宋未久,豪强犹存,当以宽柔济之。
带着这番嘱托,吴育南下赴任。在路经应天府时,他特意拜访在此执教的范仲淹。两位未来的改革家在书院中长谈竟夜,谈及《周礼》荒政十二之法,吴育提出的以工代赈设想,让范仲淹连连称善。这段交往被记录在《范仲淹年谱》中,成为庆历新政时期二人合作的先声。
十月抵达临安时,正值晚稻收割。吴育立即发现当地征税的较官定标准大出三成。他仿效父亲当年在浦城之法,命工匠重铸铁制官斛,刻天圣五年制铭文,置于县衙门前。又制定《征粮八则》,明令禁止淋尖踢斛等陋习。这些措施很快被两浙路转运使范仲淹采纳,在《上执政书》中誉为良法美意。
在临安的三年间,吴育展现出卓越的治理才能。他主持疏浚西湖,修建的十二道水闸使万亩良田得享灌溉之利;重订《保甲条例》,将佛寺僧众单列编册,既免役又防奸;更创设幼孤粮仓,用罚没赃款购置学田供养孤儿。这些政绩后来被欧阳修编入《新唐书·食货志》注疏,成为宋代地方治理的典范。
天圣八年(1030)冬,吴育任满回京。离任那天,临安百姓在西湖边立去思碑,碑文引《诗经》乐之君子,民之父母相赞。这个细节被杭州知州记入奏章,成为吴育日后晋升御史的重要依据。而此刻的吴育不会想到,一场关乎大宋命运的改革浪潮,正随着范仲淹的《上执政书》悄然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