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四章 奇味苦瓜【三合一】(2/2)
他将苦瓜从冰水中捞出来,用来挤干水分,将调制好汁水倒入其中,拌匀。
胡掌柜给他用的两壶酒都是好酒,酸味的酒水是李子酒,甜味的酒水是葡萄酒。
两种酒水都是红得发紫的颜色,直接将切成薄片的苦瓜也染上了一丝红色。
红得发紫的汁水,配上期间偶尔漏出来的一丝碧绿,颜色煞是好看,让人在燥热的太阳下看到这么一盘菜精神都为之一振。
朱大厨看着狗食手中端着的苦瓜,眉心快速一皱,不过看了一眼自己盘子里的雕花,还是放下心来。
两道菜一起被放到了康大人的桌前,两人分别开始讲解自己的菜式。
朱大厨擦了一把额头上的热汗,口齿伶俐,“康大人,我这道菜是酿苦瓜。苦瓜里塞了小人特质的肉,配上爽口的酱汁,味道偏香辣。”
酿苦瓜也算是朱大厨的一道拿手菜了。
不少去过如意饭馆的人都吃过这道菜。
吃过这道菜的人都在台下纷纷点头,“那这道菜味道绝对不会差了。这可是朱大厨做了十多年的拿手菜。”
“那罗大厨的徒弟这次估计是赢不了了。”
高台上的康大人看着的盘子里鼓当当的苦瓜,嗅着空气中的香味确实没嗅到苦瓜的那股子苦味,犹豫了一下用筷子夹了一块苦瓜入口。
第一口咬下去,依旧是苦瓜的苦味,他眉心皱了起来。
朱大厨看到康大人眉心皱起来,心头一紧。
等咬断苦瓜后,中间包着的肉就暴露了出来,肉很嫩,配上朱大厨特质的酱汁,味道好得出奇。
再嚼一嚼,嘴里确实没有苦瓜的味道了,只剩下猪肉的香味。
康大人满意地点点头,又忍不住吃了一块,“味道和不错。除了一开始的苦瓜苦味,后续就吃不到任何苦瓜的味道了。朱大厨,好手艺!”
朱大厨被康大人夸得笑成了灿烂开放的**,激动得搓手,“都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小菜,康大人会喜欢,是小人的荣幸。”
朱掌柜坐在旁边,脸上露出与有荣焉的表情,“朱大厨在我们如意饭馆掌勺十多年,厨艺在县城也是排名前几个。要不,康大人来尝尝这位小兄弟做的菜?”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让康大人尝尝这位狗食做的菜,让康大人知道他们饭馆的朱大厨多厉害了。
一个毛没长齐的小屁孩还想赢过我家掌勺十多年的大厨,简直在做梦。
康大人看向狗食,“这位小兄弟,你来讲解下你这道菜吧。”
狗食自从走到康大人面前后就没说过话,这会被问到话,他有些紧张,说话结结巴巴的,“甜、甜味苦瓜。我今天,第二次做,请康大人尝尝。”
台下的千樽酒楼的人都替狗食捏了一把汗。
旁人的人则是觉得狗食肯定输了。
“话都说不明白,而且刚刚只是看到他将苦瓜放到水里泡了泡,连炒都没炒过。生苦瓜味道更苦,他这样做出来,康大人肯定不会喜欢吃的。”
“对啊。而且刚刚看他做菜,笨手笨脚的,感觉做出来的东西铁定不会好吃。”
青兰面无表情看着台上,只是手掌心出了一层密密麻麻的汗水,心里有些焦躁。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朱公子突然伸手在她肩膀上拍了拍,“放心。”
那只手只在她肩膀上挺久了一会儿,等青兰转头看向朱公子的时候,那只手已经收回了,她有点怀疑刚刚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朱公子看着台上,嘴里却在对青兰说话,“我觉得狗食今天做出来的菜,味道肯定不会太差。”
青兰有些奇怪为何朱公子对狗食这般有信心,但台上的康大人已经开始品尝了,她就顾不上问了。
康大人看着眼前这盘红中带绿的苦瓜,不得不说,光是看着颜色的话,他是很喜欢的。
旁人都说红配绿不好看,但菜肴中恰恰最需要红配绿,最需要这一堆颜色对比最大的颜色。
红配绿的菜肴总是让人产生垂涎。
他夹了一块苦瓜,谁知夹到一边竟然滑了。
也就是这个刹那,他发现这苦瓜薄得跟纸片一样,微微带着透明。
他有点惊叹,“这位狗食兄弟的刀工,同样不差啊!”
第二次下筷子的时候,他多夹了一点才夹起来。
苦瓜被切得薄薄的,放到嘴边的时候还带着一股子凉气,刚送进嘴里,浑身的燥热就被那股子冰凉给镇压下去了。
康大人忍不住发出一声舒爽的叹气,下一瞬口腔里就多了一股酸甜的味道。
酸酸甜甜,在夏天最为开胃,配上冰镇过后的凉气,简直是消暑利器。
而且将嘴里的苦瓜全部吃下去后,康大人根本没吃到任何苦瓜的味道,倘若不是知道眼前的人不会撒谎,这道菜确实是用苦瓜做的,他都怀疑眼前这人是不是作弊,换了题材了。
康大人吃完第一口,又夹了第二口,第三口。
夹到第三口的时候,朱掌柜和朱大厨的脸色都变了。
刚刚朱大厨做的酿苦瓜,康大人只吃了两口,而这狗食做的菜却吃了第三口,甚至看趋势还要吃第四口。
一道菜好不好吃,食客喜不喜欢,看食客吃了多少就可以推测出来。
朱大厨做的那盘酿苦瓜,康大人确实喜欢,但吃了两口就没继续动筷子了。
狗食做的这道苦瓜,他却是吃了一口又是一口。
两道菜的喜爱程度,根本不用康大人开口,旁人看得清清楚楚。
朱掌柜浑身汗水流得越发汹涌,旁人是被太阳晒出来的热汗,而他则是冷汗。
康大人将面前的甜味苦瓜吃了一大半后才放下筷子,笑得问狗食,“你这道菜是怎么做的?我是真的半点吃不到苦瓜的苦味。”
狗食斟酌了一会儿才主动开口,“我用了李子酒和葡萄酒,还加了白糖,直接和被冰镇过的苦瓜搅拌在一起。”
康大人听到这道菜竟然是用酸甜味的酒水做的,脸上都是惊叹,“奇思妙想!”
台下的人尝不到朱大厨和狗食做的两道菜,但是不影响两人盯着康大人的脸色判断两道菜的味道好坏。
有人看康大人对狗食如此和颜悦色,忍不住猜测,“难不成这是罗大厨的徒弟赢了?”
“好像是呢!”
果然,呆会康大人宣布结果的时候,他举起了狗食的手。
“今天朱大厨和这位小兄弟都花了心思。朱大厨做出了酿苦瓜,肉处置得味道鲜嫩,让人回味无穷。但这些小兄弟更加奇思妙想,将苦瓜切成薄片,用冰块炮制,再用酒水腌制,味道酸甜爽口,再适合夏天不过。所以本官认为,今天更加喜欢小兄弟做的甜味苦瓜。”
康大人的答案一宣传,千樽酒楼的众人就忍不住欢呼起来。
罗小山等人狂奔上台上,紧紧搂住了狗食。
青兰没有上前去,但一直紧绷着的脸也放松不少,脸上露出了一根放松的神情。
台上的朱掌柜狠狠瞪了朱大厨,“废物!”
朱大厨本来被一个学厨不到半年的臭小子赢了,心里头就不痛快,被朱掌柜这一骂,气得脸都涨红了,将身上的围裙狠狠拽在地上,“老子我还不伺候了!”
朱掌柜已经没工夫去管朱大厨的去留了,因为他的饭馆都要被人带走了。
他心里对这个结果不服,砰得一下跪在地上,“大人,我不服!”
康大人看朱掌柜竟然愿赌不服输,心里就有些不快,“好,那你自己尝尝吧。”
有人将两道菜端到他面前。
朱掌柜跪在地上将两道菜都吃了一遍,等两道菜都进了嘴巴,他不得不承认康大人说的没错。
朱大厨做的酿苦瓜味道确实很好,但是吃了会腻,多吃两口就不想继续吃了。
可狗食做的苦瓜,酸甜爽口,带着一丝冰凉,在夏天吃再适合不过。
到了这个时候,他算是输得心服口服了。
他不甘心地从怀里掏出如意饭馆的地契,递给狗食。
狗食从朱掌柜的手中接过帝地契,淡淡地看来朱掌柜一眼。
朱掌柜被狗食那一眼看得脸色通红,好似赤身**心里所有心思被人看穿了。
张小花激动得不行,围着狗食打转,眼睛里都是仰慕,“师兄,你好厉害啊!那道菜你只是听师傅说过一次,做两次就做出来了,太厉害了。”
青兰听到这话一愣,“我什么时候教你做过这道菜?”
狗食有点害羞地摸摸后脑勺,小麦色的脸上多了一抹红晕,“之前师傅你说过之前吃过一道加酒水的苦瓜,味道酸甜爽口。我琢磨了一下,前些天在后厨偷偷做过。”
张小花对着青兰吐吐舌头,小心看了一眼朱公子,“那个时候我和朱公子都在,两个人替师兄尝了尝,味道很不错。”
青兰恍然大悟,气不过拍了狗食的肩膀,“那你不提早跟我说!我提早帮你准备调料,就不会耽误那么久的时间。你个混小子!今天可把我吓了一跳。”
胡掌柜在旁边恭喜青兰,“这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罗大厨,你后继有人啊!”
朱大厨和狗食的比赛县城无人不知,最后狗食赢了这一点,有人觉得理所当然,毕竟狗食是罗大厨的弟子,罗大厨手艺那般精湛,教出来的徒弟还会差吗?
但同样有人觉得这里会不会有内幕呢?
有人特意到千樽酒楼,开口要求,“我要吃你家罗大厨徒弟今天做的那道苦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