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2章 一三五〇章 刘豫万剮(2/2)
首先由原济南府逃出的僚佐、百姓作证,详述刘豫在济南知府任上,如何阴蓄异志,私纳四百女真武士为家丁,与完颜希尹暗通款曲。证人甚至带来了当年刘豫与金人往来密信的抄件(部分由明国情报系统「辅助」提供,由亲历齐州劫牢行动的梁山老将们指认),以及女真家丁名录残页。
罪状早已成册,此刻一条条,以最洪亮的声音宣读,并质证:「原济南知府刘豫,景州阜城人,世受宋禄。靖康初,暗结金帅完颜希尹,私蓄女真家丁四百余,阴为内应。金兵至,即开城纳敌,叛国投金,致使济南重镇不战而下!此罪一,谋叛!」
接着,大名府遗孤与旧吏上堂,血泪控诉刘豫如何设计陷害,导致坚守不屈的忠臣郭永城破殉国。证词细节详实,逻辑清晰,显然是经过长时间搜集整理。
「刘豫降金后,为虎作伥,引金兵攻略京东西路,破府州,害忠良。大名府留守郭永公忠体国,誓死不降,尔乃设毒计,陷之于敌,致郭公阖门死节!此罪二,故杀忠臣!」
然后,高潮迭起。原伪齐负责督工掘陵的军吏(已被反正)、侥幸逃脱的宋陵守陵人后裔、以及从伪齐宫中起获的账簿、清单被一一呈上。珍珠、玉器、金冠、宝带……一件件被点名的陪葬珍宝,及其被刘豫赏赐给部下或用于贿赂金国贵胄的流向,被清晰罗列。账簿上甚至记载了某些珍宝被用来换取金国「牛皮铜炮」的记录。
「僭立伪齐后,为填贪欲,为献媚金酋,竟悍然发我大宋皇陵!自永安(永昌陵,太祖)至永泰(永泰陵,哲宗),八陵俱遭荼毒,陪葬珠玉宝器,劫掠一空!此罪三,发掘冢墓,盗掠财物!」
宣读至此,张浚猛地站起,拿起案头一卷画轴展开,正是被蹂躏后的永泰陵惨状图影,又指向一旁特设的证物席——那里赫然陈列着几件从金国暗中索回、确系陵中珍宝的器物。
最后,是关于哲宗遗骸受辱的直接证据。除了那件颅骨酒器作为「物证一号」,尚有曾伺候刘豫宴饮的宫人(已由宋军寻获并保护)出堂作证,描述刘豫如何得意洋洋地用此「玉碗」饮酒,并口出「前朝天子颅骨为盏,方显本皇天命所归」等狂言。证词与物证互相印证,坐实了这令人发指的罪行。
「罪大恶极者,莫过于此!」张浚目眦欲裂,声嘶力竭,「尔竟敢……竟敢以哲宗皇帝头骨制成饮器,供金酋宴乐!侮辱先帝圣骸至此,人伦尽丧,天地不容!此罪四,谋大逆,恶逆!按《宋刑统》,十恶之条,尔已犯其五!」
「伪齐七载,盘剥河南,民不聊生,骸骨盈野,此不道!勾连金虏,祸乱华夏,此谋叛!僭越称帝,紊乱纲常,此谋反!」另一位陪审官员厉声补充,「刘豫,尔乃集古今奸佞之大成,千古第一!有何话说?!」
刘豫起初还试图狡辩,将责任推给金人,声称自己亦是「迫不得已」、「为保一方百姓」。但在铁证链条和如山证言面前,他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逻辑漏洞百出。尤其当那颅骨酒碗被再次端到他面前,要他辨认时,他浑身剧烈颤抖,最后一丝气焰彻底熄灭,瘫软在地,只能发出无意义的嗬嗬声。
三日审讯,证据确凿,记录成帙。八月十四,三司将审讯结果与拟判呈报赵构御前。
判决书由秦桧亲自草拟,文采斐然,却又字字如刀。开篇即将刘豫定性:「逆贼刘豫,世受宋恩,官居方面,不思报效,反怀枭獍之心。引狼入室,覆我济南;为虎作伥,陷我州郡;设谋构陷,害我忠良;发掘山陵,劫掠宝器;辱及先帝遗骸,凿颅为饮,灭绝人伦,亘古所无。其罪上通于天,下彻于泉,神人共愤,天地不容。」
依据《宋刑统》,其勾结外敌、危害社稷、谋害大臣、发掘冢墓(至皇帝陵墓为最重)、侮辱帝王尸体等行为,被归纳为「谋叛」、「谋大逆」、「恶逆」、「不道」等十恶不赦之罪的极致结合,特别是「发掘宗庙陵园,侮辱帝王尸柩」的情节,被着重强调,视为对王朝法统和伦理根基最恶毒的挑战。
赵构朱笔批红:「依议。着刑部、御史台、殿前司共监刑,于中秋日,北郊刑场明正典刑,许万民观睹,以昭天宪,以快人心!」
判词由胡寅当庭宣读,每一个字都如铁钉般砸入青石:「……刘豫世受宋恩,位至牧守。然豺狼其性,虺蜴其心。外挟金虏之势,内怀僭逆之谋。开门揖盗,致使四京重地山河破碎;设阱害贤,忍见忠烈碧血沉河。掘陵辱尸,践踏人伦于何地?纵兵播疫,戕害生灵至极寰。罪恶贯盈,神人共愤。僭号七载,实为中原浩劫之元凶;叛国一身,堪称千古奸佞之极轨!依《宋刑统》:谋叛大逆者,凌迟处死,枭首示众,财产没官,亲族流徙。今数罪并罚,情状尤烈,天地不容!判:逆贼刘豫,处以万剐极刑!即刻押赴刑场,以告慰列祖列宗在天之灵,以平息亿兆黎民血泪之恨!」
「万岁!万岁!万岁!」判决宣读完毕,山呼海啸般的怒吼终于冲破压抑,席卷整个成都。许多人泪流满面,跪地朝着临时太庙方向叩首。
判词与御批迅速抄录,张贴于成都各处城门及闹市。消息传出,蜀都沸腾。「剐九千九百刀」之语,瞬间传遍街头巷尾。酒楼茶肆,田间巷陌,人人议论,皆言此刑虽酷,正配此贼之恶。甚至有士子撰文,称此为「以儆效尤,重塑纲常」之必要之举。
而囚禁在特别牢房中的刘豫,在得知判决细节后,彻底崩溃。最后一日,他时而癫狂咒骂,时而恐惧哀嚎,屎尿失禁,形同疯魔。狱卒冷眼旁观,只在送饭时例行公事,确保他不至于在行刑前断气。
刑场设在北门外一处特意平整过的野地。刘豫被剥去上衣,绑上特制的木架。秋日的阳光照在他苍白松弛的皮肤上,映出下方青色的血管。他瞳孔涣散,已近乎昏厥。
首席刽子手,是蜀中经验最老到的刑人,奉命执行这「万剐」之刑。他面无表情,向监刑官行礼后,从助手捧着的红布上,取下一柄薄如柳叶、寒光凛冽的专用刃刀。
手起,刀落。
第一刀,旋去眉心皮肉,谓之「祭天开眼」。
当第一刀落下时,刘豫那非人的惨嚎,甚至压过了震天的百姓欢呼。围观的百姓在最开始的狂热呐喊后,渐渐变得寂静,无数双眼睛死死盯着那血腥的过程,一种混合着复仇快意、原始恐惧、以及某种沉重压抑的复杂情绪,在空气中弥漫。
刀光闪烁,按照隐秘传承的次序与技法进行。这是一个漫长的、公开的、仪式化的痛苦过程。
每割百刀,便有吏员高声报数,声传四野。每一刀,都仿佛在凌迟着伪齐七年的罪恶,在偿还河南千里的血泪,在告慰皇陵中不得安宁的英灵。
日头渐渐西斜。当最后一刀落下,青烟袅袅升起时,木架上已几乎不成人形。
监刑官验明正身,高声禀报:「逆酋刘豫,伏诛!」
人群沉默片刻,随即爆发出一片更为深沉、仿佛卸下千斤重担的吐息与议论声。有人掩面离去,有人仍呆立原地,有人开始低声诵经。没有欢呼,只有一种巨大的、疲惫的、带着血腥味的平静,笼罩了刑场。
中秋已过,成都上空,秋意肃杀。一场聚焦了国仇家恨、伦理纲常、政治表演与民间宣泄的终极刑罚,在这座偏安王朝的行在之地,血腥上演。它不仅是对一个汉奸个体的毁灭,更是一场赵宋王朝试图用以凝聚人心、彰显正统、冲刷屈辱的残酷仪式。而这一切的余波,必将随着行刑的刀光血影,远远震荡开去,传入燕京,也传入金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