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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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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姿态侵略性极强。却又陌生至极。

盛淅从沙发边, 把思归拉出来,他力气真的大,和平时小打小闹时不同, 她甚至毫无反抗之力。女孩子颈项纤白, 扬起时白得像雪兰, 连青色血管都分明可见。

——如一只被长弓猎下,捆缚在居室中的白鸟。

“你好娇啊。”他说, 声音很嘲讽, 手都没怎么使劲儿, 就顶开归归的手掌, 十指相扣,把女孩子的手拉到了头顶。

归归毫无反抗之力,连拳头都攥不住, 那下被他逼出哭腔, 胸脯起起伏伏:“你、你别……”

“我做什么了?”大少爷嘲弄地拨她脸:

“我他妈连动都没动你。”

他是真的没动。

但思归却觉得自己会被同桌拆成一小块一小块吃掉,她的脸被他拨到一边,眼尾酸软发红,胸口不住起伏, 小声对他说:“那……那也不对,你……”

少爷懒得听, 慵懒道:

“仰头。腰擡高一点。”

——那近乎命令。

思归发着抖照做,少爷三指推余思归下颌,似乎很不满意思归的娇气。

那其实是个极度旖旎的氛围。

阳光如水洒落, 盛淅俯身下去,余思归右手被少爷桎在头顶, 无助地扣他指缝,连手指尖尖都发了白。

下一秒——

门铃响了。

“叮铃——!!”

“……”归归一呆, 外面的人大喊:“您好这里EMS——录取通知书签收一下——”

思归呆呆瞅着盛淅,盛淅也懒懒睁开眼睛,两人对视。

接着门铃又催命般一响。

“叮铃叮铃——”

“录取通知书,家里有人吗?”快递员大喊道,喊完又按门铃。

盛淅膝盖一撑,起身,又把被他压在沙发上的归归拉起来,在她枕骨上摸了摸:“刚刚撞着了?”

归归脸红了,跟着摸摸自己后脑勺儿,小声问:“撞得挺响的?”

“还成。”盛淅哭笑不得道:“你去签收吧。”

录取通知书来打了个岔,一下什么气氛都没了,思归跑去签收了那个极其厚重的大信封,快递员笑着和她说恭喜,归归也笑着对快递员说了声谢谢。

信封里东西挺多,包括录取通知书本身、入学手册、新生寄语以及校长赠书。

新生手册上写着报道时间、军训时间,甚至还有接下来一年的校历及放假安排。归归趴在桌子上一页页研究,有一种小时候在园子里玩闹打滚,长大了成为园中学生的唏嘘。

会有小朋友以后仰望我的背影吗……

盛淅则去腾了个玻璃柜格子,专门把录取通知书放进去。

窗外夏蝉嘶声长鸣。

归归趴在客厅里读手册,阳光洒在她肩上,发尾蓬蓬的,像某种小动物的尾巴。

盛淅忽然道:“余思归。”

归归“诶”了声,很开心地侧过头看他。

盛少爷正在腾柜子,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开了口。

他说:“今晚开始我们分开睡吧。”

“……???”

“为、为啥?”归归吃惊地问。

——而思归把这个问题问出口的瞬间,忽然发现这并不是个合时宜的问题。

他们从未明确地说过要睡在一张床上。

他们之所以睡在一块儿,无非是因为那些余思归无法入眠的深夜太痛苦,而盛淅爱她,所以把自己的气息安置在她身边,帮她入眠,仅此而已。

盛淅从最初,就是个陪伴者的身份。

“我觉得你还没做好准备。”少爷道。

思归耳朵轰轰然地炸红了。

盛淅眉宇间说不出的烦闷:“这么吃惊做什么?”

“我……”

“我想睡你,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吗?”少爷冷冷地问。

他蹲在柜子前,扭头看面颊通红的思归,说:“这都看不出来的话,你就是纯傻子。”

归归整个人差点熟透,嗫嗫嚅嚅地回答:“我……我知道……”

“但我喜欢你。”

盛淅说。

“所以,你的感受对我来说,非常、非常重要。”

盛淅把录取通知书放进柜子。

“余思归你这个人其实懵懵懂懂的,特别好骗,平时骗你一下你就能颠颠儿地跟过来,给我数钱——其实挺可爱。”他说。

归归愤怒地心想我哪里好骗啦,而且谁帮你数钱,我他妈把你钱都偷了……

盛淅隔着点距离看她,噗嗤一笑,似乎觉得她可爱,目光终于带上点松动的意味。

然后他柔和地说:

“只是在这件事上,我希望你不是被我带着走的。”

盛淅那天说到做到,六点钟就离开了。

那是他头一回,明明人就在市里,却没有和思归住在一起。

他克己复礼,言出必行。

思归送完他回来,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盛淅家离得并不远,回去的路上绣球花染着夕阳,暮色四合,到了傍晚时,已并不炎热。

归归穿着小短裤,海风吹过她的裤腿儿。

她踩在路沿的石头上,小心地往前走着,忽地想起高二时盛淅叫她来他家里做作业。

那天天下大雨,盛少爷招待得十分周到,归归走的时候在雨里哇哇大哭。

“……”

人与人的误会总是很深,归归看着大海想。

盛淅身为她同桌时,真实又朦胧。明明两人座位仅是咫尺之隔,他身上却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谜团,仿佛拒人于千里之外,又仿佛在逼迫思归找出他身上的真相。

然而,当思归真的了解了盛淅这个人,却发现他展现出来的一切,本身已是真实。

而且那“真实”,赤诚又厚重。超出思归对他的一切印象。

“……”

明明算是世家金门绣户、五陵年少,他却不要任何优待,生活上也并无苛刻的标准,吃食堂也吃得挺开心,睡宿舍也没什么不行,认真、聪明且随和。

长得也好看。

归归喜欢盛淅俊秀明朗的相貌。

唯一的毛病的话……归归羞赧地低下头,心想大概就是偶尔很坏。

但除去那一点,他的确是个称得上君子的人。

思归穿过云蓝花团锦簇的绣球花,又过了海边的马路,沿着坡上去。

夏山翠绿,坡的尽头一个瞭望台,思归爬上瞭望台,在山上看夕阳落山的、波光粼粼的海。

——过去的这一年。

女孩子忽然眼眶一阵发红。

余思归甚至想不出,过去一年中,「如果没有他」的那个「如果」。

思归到家时天已经黑了,盛淅给她发了几条微信,让她晚上睡觉的时候记得关窗,以及害怕的话给他打电话。

“……”

归归心想我早就不害怕了。

天色已黑,傍晚呼呼地刮风,盛淅不在,思归索性去收拾妈妈的藏书。

她很快就要去上大学了,多半一走就是一学期,寒暑假才能回来一回,在这么长久的空白中……

“你会想我吗?”归归拿着落灰的书,很轻地问。

尘灰落在地上。

淡薄的光中,余思归独自坐着,用湿抹布擦拭书顶和书口。

有些书是他人送的,有些书是从书摊淘的二手,上面以妈妈潇洒的字迹签着购书地点与日期。

横跨三十余年。

——那是妈妈近三十年的收藏。

思归找到妈妈从旧书店淘的《刺鱼》。那是妈妈生命中最后的日子读的小说,思归把它带去医院,又冒着雨,把它背了回来。

书里描绘的,是一个有着诗人气质的落魄父亲。

她翻开泛黄虫蛀的书页,看见妈妈用自动铅划下的那句话:

「喜欢和爱是不一样的。」

书中的孩子说:

「——你可以喜欢一只小狗,但你不能爱上它。」

“……因为爱,是可以把自己的一切献出去,”

思归喃喃地看着“喜欢小狗”后面跟着的那句话:

“——连性命都可以。”

思归想起妈妈和盛淅。

——妈妈爱她。

从抱着她,冒着大雪离开的夜晚,到咽下最后的气息为止。

妈妈也爱自己年少时的梦。

从属于她的那棵梧桐树下蔓延。

年少的她骑着单车跨越山海,穿过无边际的青绿原野,粗花布裙在风中飘扬。

她骑过梦的每一个脉络,在无数个春天摔得粉身碎骨,却至死不悔。

思归放下《刺鱼》,拿着沈从文那本《湘行散记》。

余思归仔细擦拭书口上的灰尘,翻开,看见沈从文在去湘西的路上,泊缆子湾、过青浪滩时,向在北京的张兆和寄去的家书。

一九三四年一月,沈从文回乡探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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