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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是,岳父大人教训得是。”方浩道,“那小婿回去之后就将以前写过的诗文整理出来,给岳父大人过目。”
这样说有两个好处:
第一个好处,就是他有了时间来好好的考虑应该剽窃一些什么样的诗词作为自己的作品来打动裘伯贤。
第二个好处,就是他有了再来裘府的借口。
要不然他想再来裘家攀关系,就要等到裘伯贤生日的时候了。
什么理由都没有就跑过来,那是会惹人嫌弃的。
现在好了,应裘伯贤之请,给他献上自己的诗集嘛。
裘伯贤大悦,道:“这样最好,要是佳作多,我还可以帮你单独出一本诗集,让你扬名文坛。”
他现在对方浩非常的欣赏,那种发现人才的喜悦感是一般人都体会不了的。
特别是这个人才跟他还有着很密切的关系。
在他看来,方浩就是一块良材美玉,不过他这个雕琢大师的细心雕琢,一定可以散发出璀璨的光芒。
既然方浩不再吟诗,他就让方浩参与到他南行诗钞的项目上来,指着一桌子的诗稿,让方浩来提意见。
方浩又不是学诗词的,对诗词的了解也就在童年时背诵的那些古诗古词,平仄对仗都不懂,能提一个屁的意见。
不过还好,他会拍马屁,而且还有一定的水平。
在那个世界的时候,他是一个富二代,可没向谁拍过马屁。
不过在那个世界,给他拍马屁的人简直不要太多。耳濡目染之下,自然也知道应该说什么样的话,才能让对方更加高兴。
反正就是拿着一首诗,猛夸他写得好,词汇不够,表情来凑,显得非常的诚恳,不是发出内心的赞叹一声。
他的表演让裘伯贤大起知己之感,觉得这个年轻人写诗的才华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欣赏水平高得令人发指。
太值得培养了。
二人在这书房内交流诗词的时候,没有发现在书房的后窗有两个少女在偷看。
那两个少女就是小莹和裘蓉。
裘蓉对小莹嫁的男人非常的好奇,在小莹的怂恿下,就跟着她一起跑过来偷看到底是是个什么样的人。
以前她也做过类似的事情。
她很小的时候就被许配给了京城梅翰林的儿子,当某天梅翰林带着自己的儿子来到裘家拜访的时候,她就和小莹一起偷看过。
现在也不过是故伎重施而已。
她来的时候正碰上方浩尬诗,念出了一首土里土气的“锄禾日当午”,心里生出几分不屑就是一个土包子,原来学人作诗,简直是笑掉人的大牙。
不过长得还算白净,比她以前在农庄看到过的那些农民要好看得多,甚至仇家的那些家庭里面也很难找出这么清秀的人来。
算不上好,不过也算不上太差。
小莹嫁给这样的男人,也不算是很悲惨的事情。
正在评价的时候,又听到方浩继续尬诗:“蓬门未识绮罗香,拟托良媒益自伤。谁爱风流高格调,共怜时世俭梳妆。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斗画长。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
裘蓉可是读过书的人,甚至还能填几首诗词,自然能听出这一首贫女的好处来。
一般所谓的诗人,写个五绝七绝还能凑合,有没有诗意不说,至少能当得上一个顺口溜。
绝句嘛,字数又少,又不要求对仗,甚至平仄都可以不讲,押韵就可以了。
多么简单的事情。
做律诗可不一样,讲究平仄也还算了,关键还要对仗,对很多人来说,就是戴着镣铐跳舞。
能把它写顺畅,就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方浩所作这一首贫女,又岂止是顺畅那么简单
第二十一章 裘蓉的肯定
贫女一诗的作者可没有什么身份的加成,纯粹就是靠着这首诗打出来的名头,这首诗的质量也可想而知了。
这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文人诌出来的诗,这写的就是人生,写的就是感慨,是真实的映照,是情感的抒发。
裘蓉虽然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官家小姐,也被这样的诗作打动了。
好诗
绝对的好诗
比她爹裘伯贤写的那些酸溜溜的诗词好多了
裘蓉心底发出这样的惊叹。
这样的佳作,已经可以与古人媲美了
当世名家的诗词作品她也看过不少,很难发现这等佳作。
她看了身边的小莹一眼,心忖:“没想到这傻丫头还有傻福,被逼着嫁人,居然还能嫁给一个这样的才子,可算是捡到宝了。”
就因为这一首诗,方浩这个小农民的形象在她心中变得很好了。
小莹只觉得方浩那诗念起来挺顺口的,倒是听不出什么好赖来。
不过听到老爷都在夸他的诗好,想来是极好的了。
作为方浩明媒正娶的妻子,她也感觉与有荣焉。
以后谁要敢说,她嫁的只是一个农民,她可就要开怼了:“你家农民会写诗啊你家农民写的诗能够让进士老爷也觉得好啊”
嫁给这个男人还是不错的嘛,带出来还挺有面子的。
她心里喜滋滋的想着。
接下来,又听到方浩念了一首闺意,还说是为小莹嫁给他后写的诗。
小莹心里的骄傲感更强了。
都把她写进诗里了,把她给开心得不要不要的。
甚至裘蓉看着她的目光都有一些酸溜溜的意味在里面了。
这丫头福气挺好的啊,嫁出去才没几天,她男人就给她写了这么一首佳作。
简直羡煞旁人。
裘蓉不由自主的将方浩和她的未婚夫那个姓梅的公子比较起来。
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