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新厌旧(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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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喜新厌旧是人类的本性。不少人早就看到了这一点,就算不曾明说,心里也清楚得很。而他们往往越过了一个本性该不该被改变这样一个问题,而直接去讨论和思考如何去改变。是啊,现在三心二意的人这么多,见异思迁的人这么多,难道“该不该改掉这个毛病”还需要讨论吗?可是,仔细想一想你会发现,喜新厌旧这个本性是两面的。在婚姻家庭问题中,在大是大非面前,它是负面的。可是当你只是把一双曾经爱不释手的鞋子丢进垃圾桶的时候,或是你作为歌唱比赛的评委,下意识地也觉得越靠后唱的人越占便宜的时候,你为前面唱的歌手鸣不平,并不会有谁指责你什么。恰恰相反,观众们很可能还表示他们跟你抱持相同的看法,跟你相见恨晚,甚至起立鼓掌感谢你为前面唱的人发声。于是问题来了:一种性格,只有在我们认为他不应该存在的地方需要被改变,而当这种性格表现在其他相对无关痛痒的问题上的时候,它又不需要被改变了,还可能得到心照不宣的推崇。这样真的说得通吗?我们还应该去改变它吗?喜新厌旧还算是个贬义词吗?
很多人都喜欢拆礼物,拆礼物最开心的地方就是在还不知道盒子里内容的时候,谜底和悬念同时存在的时候,一切皆是未知,一切皆有可能,你会不自觉地心跳加速,感觉浑身上下都格外地有动力。
如此说来,全新的东西固然好,但若是因为得到全新的东西而失掉了旧的,那么下一轮旅程开始之后,新的东西总会变成旧的,而过去失掉了的旧的东西反而从某种程度上又变成了新的东西,是这样吗?
所以喜新、厌旧、怀旧,三者之间并不矛盾。新玩具永远那么光鲜亮丽惹人爱慕,自己手里的旧物件也就相形见绌,难逃被丢弃的厄运。当然新玩具的运气也好不到哪去,主人习惯了、熟悉了之后便可能不再珍惜,它们也只有被后浪推到沙滩上,重蹈前辈们的覆辙。再过一段时日,当你发现自己偶尔想要旧梦重温,却怎么追也跟不上它们的时候,这些旧的东西其实也就变成了一个个留存于记忆但现实中遥不可及的“新”的东西,又会轻而易举地招引人们的怀念与眼泪。
所以怀旧并不是单纯的一味去悲伤,而是一种贪婪的渴望,不同于那种一无所知的对未来天马行空的畅想,更像是渴望得到一个你认为自己完全清楚的,甚至可以闭着眼睛描述出来的画面或状态。
所以如果真正要人们戒除喜新厌旧这个“坏”习惯,则连我们常常为之捶胸顿足、涕泗横流的怀旧,也都变得不该存在了。是这样吗?喜新厌旧和怀旧,其实是一脉相承的一股情绪和本性在作祟。
人生若只如初见,便是要把所有东西恢复到一切还是全新的那个状态。可是实际上,多数人感慨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想的回到最初的状态,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全新的状态,而是被加上了所有后来发生过的既有的感受,好的坏的统统包括,就像那些穿越剧里回到过去的人们,并非失掉了现实世界的记忆,而是带着所有记忆,所有知识和文化,堂而皇之地回到过去。这并非是初见,这实际上只能算是一种逃避。就像玩那种很古老的游戏,比如魂斗罗或者超级玛丽,第一遍过关失败之后,屏幕上显示“GAMEOVER”。短暂的失意之后你从容地按下重新开始的按钮,然后带着所有上一局失败的经验,心里装着前一局所有出过差错的地方,再去玩一遍。当然,即便这样也或许不够,等到你闭上眼睛都能游刃有余地通关的时候,相信你绝不是玩了十遍八遍,而已经是千百遍了。以类似的方式催生出的感动难道不荒谬吗?
现实世界中的感动多是由于付出了被认可的代价,因为时间是有限的,不可能重来,你却偏偏选择做了这件事而不是别的,如此才会引发共鸣,催人泪下。如果所有想做的事情都让你无缝衔接,来一个不计成本的“全包圆”,自己倒是舒服了,过瘾了,可还会有谁为你动容呢。只怕大家都在各自早已计划好的“英雄救美”的片场里,作为主角忙得不可开交呢,根本无暇顾及“同行”们的感受吧。反正可以重来无数遍直到满意为止,那还着什么急呢。剩下的事等一切完美了再说。
总而言之,在不自知的情况下挥霍注定要失去的东西最容易打动人。发生的时间先后并不能作为区分新与旧的凭据,是否或能否拥有才是关键。与其说新与旧,不如说不可得与唾手可得。当不可得的东西有一天变得唾手可得,即便还没进你的口袋而且看上去明明是新的,它也已经旧了。当唾手可得的东西有一天变得似乎再也不可得,即便它是被用腻了的破铜烂铁,仍会于猝不及防的某一刻重现新的光泽,照亮你内心深处欲壑难填的角落。
所谓喜新厌旧,根源或许就在于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