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血液 想吃她,想要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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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可能是因為香水…”她出門前噴了點劣質濃香水。
沈慎經過兩人身邊,淡淡說:“來我書房,還有些事情交代。”
這句話,顯然是對任思議說的,說完,他便率先上樓了。
老板叫,任思議當然不耽擱,松開輪椅,彎下腰對沈獨甜甜一笑:“我先過去一下哦,等會兒再來找你。”
沈獨已經被空氣中彌漫的甜美氣味迷呆滞了。
……
沈慎的書房稱得上壯觀了,幾乎三面都是巨大書架,而且有旋轉樓梯直通三層,看起來簡直就是個巨大的圖書館。
任思議記得來南市的第二周周末,去過南市一家網紅圖書館,打卡拍照,那家垂直落地的網紅圖書館,好像都沒有他家書房大!
書架上放着各種語言的書,按照圖書館的編碼順序分門別類擺放着,社科類,文學類,金融類,珍稀古籍類…
有燕尾服管家推着長梯,爬上爬下,依次擺放着各類書籍。
任思議張大了嘴,走馬觀花地參觀着這個漂亮的圖書館。
這麽多書,他…他活到八十歲能讀完嗎?
更讓她震驚的是他的書桌,那是一塊巨大的藍水晶桌,能坐下十幾個人的樣子。
燈光照耀下,水晶光滑流轉。
她忍不住走過去,撫摸了一下光滑的桌面。
這到底是水晶,還是寶石,任思議傻傻分不清,如果是藍寶石的話……
她一整個劉姥姥進大觀園了。
桌上,還有一顆十分漂亮的貓眼寶石,放在一個做工精美的小托架上,真像貓眼睛似的靈動。
她不敢碰這些東西,這房間裏所有東西應該都是價值連城,碰壞了把她自己賣了都賠不起。
而桌對面前的沈慎取出了一個小型藥箱,打開銅鎖扣,從裏面取出一個瓷藥罐,又拿出一卷醫用紗布。
“坐。”
任思議不明所以地在旁邊軟沙發上坐下。
沈慎用一支烏木藥勺,從罐中舀出一團黑乎乎的膏體,帶了點中藥草木香,攪拌着。
任思議看着他慢條斯理地配藥,那雙修瘦冷白的手,骨節分明,優雅宛如藝術品。
“褲腿掀開。”
“啊?”
“你受傷了。”
任思議這才反應過來,他在說她的膝蓋。
“啊沒事的沒事的,就是破了點皮,貼幾個創可貼就好了。”
她以前受傷都是這麽搞的,一個創可貼貼不住,她就貼好幾個,拼接成一個超級大補丁。
表姐總嫌她土,又糙。
偏偏就是這個又土又糙的鄉下少女,一來就成了班花,甚至校花,長得漂亮,成績還比表姐好,表姐可讨厭死她了。
沈慎手裏拿着瓷碟,瓷碟上沾着那團黑乎乎的膏狀物,并不因她的拒絕而放棄:“你的傷口,給我看看。”
他說話的時候,好像自帶了命令的口吻,還是說他氣質本身就帶了一點霸道的威懾感。
任思議竟然有點不敢拒絕,乖乖彎腰,将闊腿褲邊重新卷起來,露出了微微滲血的膝蓋。
濃郁的血腥味撲面而來。
縱然是沈慎,也仿佛有些抵禦不住,瞳孔微縮了一下,呼吸變得滞重,犬齒發癢。
好甜!好甜的味道。
他記不得多少年沒遇到過如此香甜的味道。
他看了她一眼,少女還在專心致志地卷褲腳。
她的清麗乾淨的小臉蛋,完全配得上如此香甜可口的氣味。
沈慎情不自禁地靠近了她,然而,就在他幾乎就要碰到少女時,她忽然擡起頭:“其實真的沒事啦。”
唔...
發生了什麽,為什麽這張大帥臉靠自己這麽近!!!
沈慎立刻強迫自己收斂逸散的心神,單膝半蹲在她面前,将覆着藥膏的紗布貼上了她的傷口,按壓嚴實。
任思議都傻了都!!!
一個坐擁中央公園大別墅的頂級富豪,還是個極品大帥哥,居然,蹲下來給她處理擦傷!
任思議這輩子都沒被人如此細致地對待過。
感覺自己像個公主!
像在做夢。
她下意識地要接過紗布自己弄,沈慎喃了聲:“別動。”
帶着點溫熱的鼻息,拂過她膝蓋裸露的皮膚,任思議全身僵了僵。
碰到他手的她,立馬縮回手。
他手好涼。
像前幾天任思議在爬行館摸到的守宮蜥。
黑乎乎的膏體,透着絲絲涼意,原本隐隐的刺痛感瞬間被壓了下去。
“這是什麽藥啊?”任思議從來沒見過。
“雲南白藥。”沈慎剪掉繃帶,淡淡道,“加了點其他草藥。”
能夠抑制她身上強烈血腥氣的草藥。
如果她再這樣傷口外露,到處閑逛,恐怕他弟弟會瘋。
他…也會。
其實纏上紗布時,還有點戀戀不舍。
真的很像舔上去,很想很想,很想.....
沈慎不由得對她産生了好奇:“你以前受過傷嗎?”
“受過啊,我小時候經常受傷。”
“那你還能活到現在。”他挑挑眉。
“老板,你說的這是什麽話。”任思議坐直了身體,“皮外小傷也不會死翹翹吧。”
小傷不會死,但她的血液太異常了,一定會招來他的同類。
比如今晚。
“以前我在農村很頑皮的,爬樹摘李子,跟臭男生打架,上山放羊。”任思議随口說道,“身上經常青一塊紫一塊。”
“農村?”
“對啊,我是農村來的。”任思議大大方方地承認,“不過我照顧人還是有一套的,我奶奶以前乾農活扭傷了腰,都是我照顧她,你完全可以放心。”
“什麽時候來南市。”
“兩年前,來讀書。”
“期間有受傷?”
任思議想了想,搖頭:“好像沒有了。”
離開了農村進了城,任思議的生活翻天覆地。
城裏不能爬樹摘果子,不能摸魚,也沒有羊群給她放…
每天就是學習學習學習…她的基礎不好,所以十分刻苦努力,一放學就回家寫作業了,也沒機會在外面野玩了。
沈慎明白了。
同類幾乎聚集在大城市,鄉下人口稀少,極少有同類出沒。
算她幸運,保住了性命。
“二十四小時內不要沾水。”他收起藥箱,提醒了一句。
“哦,好,謝謝老板,您真是個好人。”
“還有,為了你的小命着想,不要輕易讓自己受傷。”
“呃…”任思議覺得他說話怪誇張的。
她又不是受虐狂,哪能主動受傷,還不都是不小心嘛。
沈慎站起來,将藥箱放回櫃子裏,背對着她說:“沈獨說那些話,不用放在心上,他有點中二病,人不壞。”
“沒事沒事,”任思議很大方地擺擺手,“拿錢辦事嘛,什麽甲方我沒見過。他這樣的,說實話,在我遇到的奇葩裏,都不算什麽。”
她想了想,又補充道:“不過我提前聲明啊,如果他對我動手動腳,我可能會忍不住使出女子防身術。雖然他腿斷了,但我不保證不欺負殘疾人哦!我力氣很大的!”
“随你,打不死可以往死裏打。”
任思議:?
親哥?
“那老板還有別的事交代嗎?”
“沒有了,你的房間在二樓左手第一間。”
任思議點點頭,轉身離開,心說這個老板還挺好說話的呢,人也正常。
不知道大不大方。
她出門後,管家關上了厚重的雙開木質大門,轉過身,望向了長桌邊的沈慎——
“主人,從少爺出事以來,您已經給少爺換了八個保姆了,我有點擔心。”
沈慎拿起一本厚厚的羊皮卷書,漫不經心問:“擔心什麽。”
“進出人員太多,有暴露風險…”
沈慎淡淡道,“換得勤不會有危險,留得久,才會。”
管家似乎明白了什麽,微微躬身,悄無聲息退出了房間。
他呼吸着空氣中殘留那股令他心潮澎湃的甜美味道……
每個同類都有自己的血液偏好。
譬如沈獨,喜歡清純大學生無論男女,而他……
喜歡上位者的血液。
所以,很奇怪,嗅到這個小姑娘,他竟也會興奮躁動,差點控制不住自己。
想吃她,想要她...
作者有話說: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