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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曲江宴的冷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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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常清到长安的第三天,杨国忠的请柬送到了客栈。

请柬是烫金的,用的是上好的蜀笺,纸面光滑细腻,散发着淡淡的檀香味。上面的字迹工整漂亮,一看就是请人代笔的——杨国忠自己写不出这样的字。内容很客气,说“恭请封节度使光临曲江宴,共赏胡旋”,落款是杨国忠的亲笔签名,笔迹潦草,和他这个人一样,张牙舞爪的。

康摩质把请柬放在桌上,退到一边。

封常清没有看请柬。他正在翻那本《风土记》,翻到“突厥风俗”那一章,外祖父在里面记了一句话:“突厥人宴客,先以酒敬长者,长者不饮,众不敢饮。此其敬长之俗,虽蛮貊亦有可取。”

他把书合上,看了一眼请柬。

“什么时候?”

“明天下午。申时。”

“去回话,说我准时到。”

康摩质应了一声,转身要走。

“等等。”封常清叫住了他,“去街上买件新袍子。”

康摩质愣了一下。封常清从来不主动要求买新衣服。他的袍子都是穿到破才换,破了也不扔,缝缝补补接着穿。康摩质跟了他十几年,只见过他买过两次新袍子——一次是升任节度使的时候,一次是受封雅丹侯的时候。

“阿郎——”

“曲江宴,不能穿旧袍子去。”封常清的语气很平,像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不是要给谁看,是不能让人说安西节度使穿得像叫花子。”

康摩质没有再问,转身出去了。

封常清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又把《风土记》翻开了。但他没有看进去。他的目光停在那一页上,一个字也没有读。他在想别的事。

他在想杨国忠为什么要请他。

不是因为他和杨国忠有交情——他们没有交情。不是因为杨国忠敬重他——杨国忠不敬重任何人。是因为杨国忠需要知道,这个从安西来的瘸子,是敌是友,是能收买的还是不能收买的,是威胁还是可以利用的工具。

封常清知道这场宴请的本质。

不是请客,是试探。

他把《风土记》塞进怀里,拄着拐杖站起来,走到窗前。

窗外,长安的天空还是灰白色的,压得很低。崇仁坊的巷子里,一个老头在扫落叶,扫帚刮在青石板上的声音,沙,沙,沙,像一个人在叹气。

康摩质从东市买回了一件青色的圆领袍。不是绸缎的,是棉布的,但做工精细,针脚密实,领口和袖口镶了深青色的边。不张扬,但体面。

封常清接过来,抖开,看了看,放在床上。

“多少钱?”

“八百文。”

封常清没有说话。八百文,在安西够买两石麦子。在长安,只够买一件棉布袍子。

他脱了旧袍子,换上新袍。新袍有些紧,肩膀的地方绷着,不太舒服。他动了动肩膀,布料发出细微的摩擦声,沙沙的,像风吹过麦田。

康摩质站在旁边,看着他。

“阿郎,要不要改一改?”

“不用。”封常清把腰带系好,低头看了看自己。青色的袍子,黑色的腰带,头上扎了一条黑色的幞头。没有佩玉,没有香囊,没有金带钩。他在镜子前站了一会儿,镜子里的那个人他不认识——太干净了,干净得不像自己。

他把旧袍子叠好,放在床角。

旧袍子是洗得发白的青色,领口磨毛了,袖口有几处补丁。那是他在安西穿了三年的袍子。他穿上它批过公文,穿过戈壁,上过战场。袍子的腋下有一道口子,是被刀划的,缝上了,但针脚歪歪扭扭的,是岑参替他缝的——岑参不会缝衣服,缝得像蜈蚣爬过的痕迹。

封常清看了一眼那道歪歪扭扭的针脚,然后把它塞进了行囊最底层。

“走吧。”他说。

曲江池在长安城的东南角。从崇仁坊到曲江池,骑马要大半个时辰。封常清出发的时候是申时,到了曲江池,太阳已经开始偏西了。

他上一次来曲江池是四年前。那时候正是春天,曲江池的水是绿的,岸边的桃花开得满树都是,风一吹,花瓣落在水面上,漂得到处都是。池边的亭台楼阁都开着门,有人在里面喝酒,有人在里面弹琴,有人在里面写诗。到处都是笑声,到处都是人。

现在是冬天。桃花早就落了,池水变成了灰绿色,上面漂着一层薄薄的冰碴。岸边的柳树光秃秃的,枝条像老人的头发,稀稀疏疏的。亭台楼阁的门都关着,只有一座最大的还在开——紫云楼,杨国忠宴客的地方。

紫云楼在曲江池的西岸,三层,飞檐翘角,屋顶铺着碧绿色的琉璃瓦,在冬日的阳光下泛着冷光。楼前站着两排仆从,穿着统一的绿色锦袍,腰佩银刀,从头到脚一尘不染。楼门口铺着红地毯,从台阶一直铺到拴马的石桩。

封常清勒住马,在红地毯前面停下来。

他没有下马。他骑在马上,看着那座楼,看了一会儿。

一个仆从跑过来,替他牵马。另一个仆从弯着腰,做了个请的手势,声音尖细,像被掐住脖子的鸡:“封节度使,这边请。”

封常清翻身下马。左腿落地的时候,膝盖响了一声。仆从听见了,目光飞快地扫了一眼他的腿,又飞快地移开了。

他拄着拐杖,走上红地毯。

红地毯很软,拐杖戳上去没有声音。他走了几步,觉得不对劲。他在西域走了二十年的黄土路、石子路、盐碱地、雪地、冰面,每一种地面都有自己的声音。黄土路是闷的,石子路是脆的,盐碱地是沙沙的,雪地是嘎吱嘎吱的,冰面是噼啪噼啪的。

红地毯没有声音。

他走在上面的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轻飘飘的,不踏实。拐杖戳下去,没有反馈,他不知道自己的杖尖戳到了什么,是地面还是地毯,才敢把身体的重心移过去。

台阶。三级。

他上了第一级。拐杖戳在石阶上,笃——终于有声音了。他上了第二级。笃。第三级。笃。

他站在紫云楼的门口,喘了一口气。

不是累,是松了一口气。

楼内的温度比外面高了很多。炭盆烧了七八个,摆在大堂的各个角落,炭火烧得正旺,橘红色的光映在墙壁上,把整个大堂照得暖烘烘的。空气中弥漫着檀香、酒香、脂粉香和炭烟混在一起的气味,浓得让人头晕。

封常清站在门口,让眼睛适应了一下光线。

大堂里已经坐了二十几个人。分成了几桌,桌上铺着锦缎桌布,摆着银质的酒壶、瓷质的酒杯、漆质的食盒。每个人面前都有一张小几,几上放着几碟小菜——腌制的鹌鹑、酱牛肉、蜜饯果子、炸得酥脆的春卷。食物的气味钻进他的鼻子里,油腻的、甜的、咸的,混合在一起。

他认出了几张脸。户部侍郎张垍,去年刚升的官,年轻,不到四十,脸白得像擦了粉,坐在那里端着酒杯,笑容挂在脸上,像是用胶水粘上去的。太常卿崔光远,六十多岁,头发全白了,穿着一件紫色的锦袍,腰间的金带比他两个拳头还宽,坐在那里闭目养神,像一尊佛像。还有几个他不认识的人,穿着各色锦袍,有的在聊天,有的在喝酒,有的在玩弄手中的玉佩。

大堂的中央空着一片地方,铺着一块圆形的地毯,地毯上绣着金色的胡旋花纹。那是跳舞的地方。

封常清拄着拐杖走进去。拐杖戳在地砖上,笃,笃,笃,声音比平时更响,因为大堂太空了,回声把他每一步的声音都放大了好几倍。他走过的地方,有几个人的目光跟了过来,然后又移开了,像被什么东西弹了回去。

他没有坐到空着的座位上。他站在那里,等。

杨国忠从楼上下来。

封常清上一次见杨国忠是在朝堂上,隔着几十步的距离。那时候他只觉得这个人很胖——不是一般的胖,是那种被酒色和权力泡肿了的胖。现在走近了看,他发现杨国忠比他记忆中更胖了。脸上的肉往下坠,下巴和脖子连成了一片,眼睛被挤成了两条缝,只有鼻孔还保持着应有的尺寸,在肥肉中顽强地张开,呼吸着曲江池的冷空气和紫云楼的暖香。

杨国忠穿着一件深紫色的锦袍,腰间系着一条金镶玉的腰带,腰带上的宝石有拇指那么大,在烛光下闪闪发光。他的手白白胖胖的,手指上戴着至少三个戒指,金的和玉的,戴在同一个手指上,把肉箍得像一节灌得太满的香肠。

“封节度使!”杨国忠的声音很大,大到整个大堂都安静了下来,“来了就好,来了就好!”

他走过来,伸出那只戴着三个戒指的手,拍了拍封常清的肩膀。封常清的肩膀被他拍得微微下沉了一下——不是因为他的手重,是因为封常清的身体本能地对这种亲昵感到抗拒。

“坐,坐,坐!”杨国忠拉着封常清的手臂,把他带到最前面的一桌,“你是今天的贵客,坐这里。”

封常清坐了下来。椅子是太师椅,硬木的,没有垫子,坐上去硌得慌。他把拐杖靠在椅边,把左腿伸直了一些,膝盖在桌子

杨国忠在他旁边坐下来,端起酒杯,向众人举了举。

“诸位,今天宴请的是安西节度使封常清!封节度使在西域守了二十年,功勋卓著,陛下亲口夸他是‘边陲柱石’。来,我们敬封节度使一杯!”

众人举起酒杯,齐刷刷地说了一句什么,声音太大太齐,像排练过的一样。

封常清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酒是西域的葡萄酒,甜的,加了冰。冰在酒杯里发出清脆的声响,叮叮当当的,像驼铃。

他喝了一口,放下杯子。酒太甜了,甜得发腻。他在西域喝的葡萄酒是酸的,涩的,咽下去像吞了一把沙子。那才是酒。这不是酒,是糖水。

酒过三巡,舞伎上来了。

六个舞伎,穿着红色的胡服,头上戴着金色的珠冠,腰上系着银色的铃铛,赤着脚,踩在地毯上。她们站成一排,朝杨国忠行了个礼,然后散了开来,占据了中央那块圆形的地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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