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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章 吴倩的手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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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知青们开始收拾兔子了。

吴倩接过李文手里的灰兔,拎到压水井边。

她动作很利落,不像第一次做这种事,倒像是做了很多遍的熟手。

先把兔子的后腿挂在墙角的铁钩上——那个铁钩是专门挂东西用的,平时挂腊肉、挂野味,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

另一个女知青从灶房端来一盆温水,放在她脚边。

吴倩从围裙口袋里摸出一把小刀,刀刃很窄,磨得锃亮,是她自己用旧钢锯条磨的,专门用来剥皮收拾野味。

刀在她手里转了个花,稳稳地落在兔子的后腿关节处,沿着腿环切一圈,再顺着内侧向下划开一道口子。

手法极稳,下刀不深不浅,刚刚好划开皮毛又不伤及筋肉。

然后她从切口处开始,双手配合着将皮毛向下拉扯。

这不是力气活,是巧活。

力气大了,皮会破;力气小了,皮和肉分不开。

吴倩做得不紧不慢,兔皮在她手里像脱衣服一样,完整地、顺滑地从兔身上剥离下来。

整个过程几乎没有停顿,像是在给一只已经睡着的兔子宽衣解带。

兔子的体温在冬日的冷空气中凝成细细的白雾,从剥开的皮肉间升起来,很快又消散了。

旁边几个男知青自觉地背过身去,不看。

不是矫情,是不想显得太馋。

赵大钢拉着张援朝去劈柴了,李文回灶房看火,院子里只剩下女知青和温云清。

温云清没有走。

他在旁边看着吴倩剥皮,不是好奇,是在学习。

虽然他处理过不少野味,但剥皮这种事,村里有村里的手法,知青有知青的路子,多学一种没坏处。

而且吴倩确实做得好,那双手又稳又巧,一看就是经常做这种活计的。

不像他,力气大,但有时候因为力气太大,容易把皮扯坏。

陈梅也从灶房出来,蹲在水盆边帮忙清洗。

两个女知青一前一后配合着,一个剥皮,一个清洗,井井有条,安静又有默契。

阳光从树梢间漏下来,落在她们身上,给这冬日寒冷的院子里添了一点难得的暖意。

兔皮完整地剥下来了。

吴倩拎着那张皮毛对着阳光看了看——毛色均匀,没有破损,是张好皮子。

她满意地点点头,将兔皮翻过来,用刀背刮去上面残留的脂肪和筋膜,动作很轻,生怕刮破了皮。

“云清,”吴倩抬起头看着温云清,语气平常得像在说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这张皮子,我处理好给你送过去。”她没有说“如果你要的话”,也没有说“这个归你”。

在这个知青点,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谁打的野味,毛皮归谁,肉大家分。

从来没人说过这条规矩,但在每一次分食野味的时候,都自然而然地被执行了。

不是客套,是尊重。打猎的人最辛苦,冒的风险最大,那张皮子就是他应得的。

没有人觉得不妥。

几个女知青也纷纷点头。

陈梅一边清洗兔肉一边说,云清你拿回去晾着,等吴倩硝好了给你送去,冬天正好做个护膝。

温云清本来想说不用,他自己也能处理皮子,但看着吴倩那副“这本来就是你的,你不收我还不好意思”的表情,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在知青点,有些客套是多余的。

你推我让反而生分,大方收下才是对大家心意的尊重。

“行,那就麻烦倩姐了。”温云清笑着点了点头。他叫她“倩姐”,不是“吴倩”。

这个称呼的变化很细微,但在场的人都听到了。

吴倩嘴角微微弯了一下,没说什么,低下头继续刮皮。

那张兔皮在她手里翻来覆去,很快就干净了,被她小心地摊开,用几根竹签固定在木板墙上,等着阴干。

阳光落在那张皮毛上,灰褐色的绒毛在光里泛着一层柔和的光泽,像一件未完成的作品,安静地等待下一道工序。

女知青们将收拾干净的兔肉端进灶房。

那只肥兔被大卸八块,兔肉用清水泡着去血水,兔骨架连同一些碎肉骨头已经下了锅,灶上的大铁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

葱姜的辛香混着肉香从锅盖的缝隙里挤出来,在灶房里弥漫开,又顺着门缝飘到院子里。

赵大钢劈柴的动作明显慢了半拍,张援朝咽了一下口水,连一向稳重的李文都从灶房探出头来,往锅里看了一眼,又缩回去了。

温云清站在院子里,看着这一幕。

吴倩收拾好兔皮,洗干净手,从灶房端了一碗热水出来,递给温云清。

温云清接过,道了声谢,喝了一口,水很烫,带着铁锅特有的铁锈味,在舌尖上烫出一小片暖意。

“云清,你这次回去,家里都好吧?”吴倩靠在门框上,随口问了一句。

她的语气很淡,带着淡淡的好奇。

温云清捧着碗,点了点头:“都好。”

“那就好。”吴倩没有再问,转身回了灶房。

锅里的兔子肉还在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

这一次,肉香比刚才更浓了——是真正要出锅前的、带着油脂和香料充分融合后的、最浓烈的、最让人无法忽视的香气。

陈梅往锅里扔了两把干辣椒,说是去去寒。吴倩又加了一勺自家做的豆瓣酱。

整个知青点的空气都变得火辣辣的、油汪汪的,像被什么东西浸透了,每一口呼吸都带着肉香。

没有人觉得腻。

这年月,肉香是奢侈品,是过年才有的待遇,是写在信纸上报喜不报忧的资本。

谁会在闻到肉香的时候觉得腻呢?恨不得多吸几口,存在肺里,慢慢回味。

锅里的兔子肉终于端上桌的时候,整个知青点安静了一瞬。

不是没话说,是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那一大盆红亮亮的兔肉吸引了。

大号的搪瓷盆,堆得冒尖,汤汁浓郁,辣椒和豆瓣酱的红色浸透了每一块肉的纹理,表面浮着一层亮汪汪的油光。

葱花和蒜末撒在最上面,被热气一蒸,香味直往鼻子里钻。

赵大钢第一个动筷子,夹了一块兔腿肉塞进嘴里,烫得直咧嘴,含混不清地说了句“好吃”,筷子又伸出去了。

其他人也不客气了,筷子纷纷落下,搪瓷盆里顿时兵荒马乱。

有人专挑骨头多的,说啃着香;有人专挑肉厚的,说解馋;有人就着汤汁拌饭,扒了满满一缸子,吃得头都不抬。

没有人说话,因为嘴里都塞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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