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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授田标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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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僵持之际,黄巢忽然轻车简从,亲临“均田清丈使司”视察。他没有惊动太多人,只在杜谦、李延等少数人陪同下,静静地站在议事厅外,听了一会儿里面的激烈争论。

随后,他走进厅中。所有人慌忙起身行礼。黄巢摆手示意众人坐下,自己也拣了个空位坐下,仿佛只是来旁听的一员。

“刚才诸位所议,朕听到了些。”黄巢语气平和,“地域差异,确是难题。按亩产,数据难全,易生弊端;按地形水源,又失之粗糙。朕倒有个想法,可否综合考量?”

众人屏息聆听。

“可设一个‘基础授田额’,如丁男三十亩,此为基准,不分地域,皆按此数规划,以示‘均’之原则,亦减轻膏腴之地授田压力。”黄巢缓缓道,“在此之上,设立‘调节田’。调节田之数额与授予条件,则根据地域‘田土等级’而定。此‘田土等级’,不由历史亩产定,而由朝廷派遣专使,会同地方官、乡老,根据当前实际之水源、地势、土质、交通等情况,公开评议划定,分为上、中、下、末四等,甚至更细。不同等级,授予不同数量的调节田,或折算为不同的租赋减免额度。”

他顿了顿,看向那位陕北官员:“譬如,足下家乡之塬地,若评为‘末等’,则丁男除三十亩基础额外,或可再授十亩‘末等调节田’,且此调节田前五年免租,后租额极低。而关中水浇地若评为‘上等’,则可能只有基础额,甚至无调节田,且租赋稍高。如此,虽亩数不等,但朝廷尽力使各地民户实际负担与所得,达到一种相对平衡。同时,鼓励地方兴修水利,改良田土,若等级提升,则惠及全体乡民。”

这个思路将“均田”从简单的数量平等,引向了考虑土地质量、实际产出能力的“负担与收益平衡”,更具弹性,也更能适应复杂情况。厅中众人眼睛一亮,低声议论起来,觉得颇有可操作性。

“至于军功田、职分田,”黄巢继续道,“可单独成章,标准从优,但需明确来源与管理办法,严禁与民争利,侵占民田。军功田可考虑以牧场、草场折算,或允许其以田租收益在指定军市换取其他物资。职分田则强调‘离任交还’,并制定详细的田亩改良补偿与灾歉责任条款,防止成为变相私产。”

“授田标准之制定,”黄环视众人,语气转肃,“非仅为分田,更是树立新朝公平信义之标杆。细则务必周详,虑及各种情形,但核心在于‘程序公正’与‘实质平衡’。清丈等级、评定户等、授予田亩,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章可循,公开透明,允许申诉复核。朕要的,不是一份完美的纸上标准,而是一套能让大多数百姓觉得公平、愿意遵守、并能据此安排生计的实在规矩。”

皇帝亲临指点,并提出了兼具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新思路,让陷入僵局的讨论找到了突破口。接下来的几天,制定工作进入了快车道。以“基础额+调节田”为核心的授田框架逐渐清晰,配套的《田土等级评定办法》、《军功授田细则》、《职分田管理条例》等子项草案也陆续成形。

九月底,一份厚达数百页、包含大量表格与说明的《大齐均田授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草案终于定稿,报送黄巢及政事堂(中书门下)最终审定。草案不仅明确了各类授田的具体标准、程序,还附带了详细的《清丈操作手册》、《田亩图样绘制规范》以及《申诉处理流程》。

当李延捧着那摞沉甸甸的草案走出“均田清丈使司”时,秋日的夕阳正将皇城的琉璃瓦染成一片金黄。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疲惫,但也有一丝微弱的希望。他知道,这仅仅是一套纸面上的标准,即将到来的清丈与授田实践,才是真正的试金石。风已经吹起,而他们刚刚为这艘航船,绘制出了一份尽可能详尽的海图。至于能否抵御真正的风浪,驶向预定的彼岸,无人知晓。但至少,航向已经标定,船,即将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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