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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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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中说:“历史家昌言中国一部二十四史是相砍史,但从另一个视野去看,则又实是一部贪污史。廉吏循吏在历史上之被重视与崇敬,乃说明这类人物该是如何的希罕。历代对于贪官污吏所定法律之严酷,更说明这类人物该是如何的多。”

中国封建官吏贪污受贿的手法,主要是五种:恃权勒索、克扣军饷、贪污所征收的赋税、监守自盗国库、利用国家财政支出之机假公济私。

封建专制和官本位下的封建官吏,只有“父母官”的观念而没有“公仆”观念,是“为民做主”而不是“代表人民”。这是他们鱼肉百姓的原因之一。然而奇怪的是,中国以道德为立国之本,用儒家学说为基础的礼治秩序规范着一切人的一举一动,而整个道德规范里是没有一条允许官吏贪污受贿的,那又何以会形成如此众多的官吏贪污受贿呢

问题就出在以道德为立国之本上。道德是人类社会极重要的支柱之一,但绝对办事唯一的支柱,也不是最有力的支柱。没有科学与理性、民主与法制等等来济道德之穷,以道德立国就演化为泛道德主义,其特征是:不只牵涉到他人利益的社会性行为它要管,连私生活甚至个人内心里的自然欲念它也要管而且管得非常严格。要求过高,紧张过度,泛道德化反成为非道德化。经验证明,迫使人们去做他们做不到的或不愿意做的事情,结果必然造就虚伪。

虚伪造就了中国封建官吏的双重人格:一方面信誓旦旦,为国家、为君主万死不辞;另一方面则为了个人利益哪管国家兴亡。于是,出现了“满口仁义道德,行事男盗女娼”这一司空见惯的历史现象。道德在多大程度上沦为谋取名利的工具,也就在多大程度上失去了对人之行为的约束力。

在人治社会里,道德也即个人良心是社会最后的一道防线,此防线一旦崩溃,中国封建官吏就在贪污受贿的路上越滑越远。大家背地里都奉行另一套,最高统治者也只能眼开眼闭。既然权力在握,而且这种权力不受约束和监督,在一般情形下也不会遭遇到反抗,谋取私利最简便、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为其“作主”的人民当作鱼肉的对象,“做官”与“发财”也就联系到一起了。最终导致了社会学家称为“系统化贪污”的现象,也即某一组织内部的全体或者绝大多数成员都在进行有计划有预谋有一定规律的贪污。

中国人传统地把当官看得很重要,有理由说是因为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政治学说,也有理由说是因为科举制鼓励人们“以学干禄”,热衷于仕途。但更深层的原因,则是长期的官僚政治给予做官的、准备做官的、乃至已经退出官场的人以种种社会经济实利,或种种虽无明文确定但却十分实在的特权。这些实利和特权,从消极意义上说是为了保护财产;而从积极意义上说,则是为了增大财产。

封建社会官吏往往利用职务关系、亲属关系和地域关系营私舞弊,贪脏枉法,严重侵蚀着国家政权的肌体。官吏贪污的手段大多系收受贿赂和利用制度的漏洞为主。

金钱地位的提高也冲淡了传统的人际关系,人际交往中的功利主义色彩增强,人们不再单凭血缘关系和情感来确定亲疏远近,而是“渐加以货币,遂至视多寡为厚薄”。

清朝政治腐败的实质是官僚集团与国家间的利益冲突,官吏的侵贪是对儒家君臣大义观的彻底否定,反侵贪则是对封建帝王为维持其统治与官僚财富分配而展开的利益冲突。

封建社会的官僚政治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制度和传统,官僚政治与官吏侵贪是一对孪生兄弟,中国封建社会历代都实行官僚政治制度,这就决定了各代官吏侵贪从形式到内容都具有很大的共性。

封建官僚政治制度的特点是重人治轻法治,法作为对人民压迫的工具,而对官僚统治集团只是一种摆设,实质上是君主控制、驾驭下属的工具。重人治而忽视法治,只能加重吏治的腐败。

从政治的台阶或官僚的台阶往下看,越往底层腐败行为越频繁,下级官员比上级官员更具腐化性;和生活的混乱、集团之间缺乏稳定的关系、没有公认的权威模式,都是滋生敷衍腐化的“温床”。

由于对官吏的权力没有形成外部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官员漠视民间舆论已经成为一种文化。在这种社会制度中,以任何手段防止贪污腐败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尤其是以对人类社会文明的反动和倒退的手段防止贪污腐败,更突出地反映出了封建社会晚期专制统治本身的腐朽和没落。

大权可以大贪,小权可以小贪,哪里有权,哪里就会有贪。大贪带动和刺激了小贪,小贪又培养和保护了大贪。小贪是大贪的基础,也是大贪的土壤。要减少和杜绝大贪,就必须从整治小贪着手。放任今天的小贪,明天就必然出现更多的大贪。

对统治者容忍贪污有一段精辟的论述:自古以来贪污是中国官场上永恒的“风景线”,原因就在于鼓励、刺激贪污的吏治是千古不变的。贪污是维持大一统中央集权的必要机制。对于统治者来说,它的作用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让所有的官吏都有把柄可抓,促其服服帖帖,惟命是从;转移老百姓对最高统治者的怨恨,让老百姓把怨恨都撒在“贪官污吏”身上;让所有的官吏都死心塌地踏上最高统治者的战船,同舟共济。具体的鼓励、刺激贪污的办法就是低薪、宽刑和纵容。

柏杨说:中国专制体制下的帝王,是世界上危险感最大的人。对野心家的恐惧心理,助长了一种对中国伤害最大的贪污罪行。贪污在中国数千年不能绝迹,而在大黑暗时代尤其无孔不入,原因之一就是帝王有意培养它,当愤怒的人群纷纷控告某一有权人物的贪污时,帝王往往暗自高兴,认为手握大权的人一旦把注意力用在贪污上,他就再不会有坐金銮殿那种野心了。专制体制是贪官污吏的根源,专制体制不除,贪污现象便不会灭绝。

126 关于行贿问题

在每一起贿赂腐败案件中,正是行贿者与受贿者的紧密结合,才上演了一出权力与利益的丑恶联姻。行贿者戏弄和玷污严肃的法律规则,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催发着“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社会心理,是和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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