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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7章 防火条例的制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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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一年秋,南京秦淮河畔的焦土尚未完全清理干净,重建的工匠们正顶着秋阳搭建新的商铺,而千里之外的北京工部衙门,却是另一番通宵达旦的忙碌景象。

工部尚书李辅之将自己关在衙署的议事堂里,案头堆满了从全国各地征集来的防火旧档 —— 有汉代的 “火禁令”,有唐代的 “街坊防火格”,还有本朝初年太祖皇帝定下的 “夜巡火规”。南京那场大火的奏报,被他用镇纸压在最显眼的位置,焦黑的残垣绘图旁,是七名遇难者的姓名,每看一眼,李辅之心中的愧疚便重一分。

“陛下严令十日之内拿出草案,诸位都是行家,今日务必把章程的骨架立起来!”

议事堂内,除了工部的司官们,还坐着十几位特殊的客人。有须发皆白、在京城营造行业干了五十年的老工匠头,有历任苏州、杭州知府、深谙城市管理的致仕官员,还有三位被特意从南京请来的人 —— 一位是秦淮河火灾中带头救火的坊长,一位是经营瓷器铺、眼睁睁看着隔壁绸缎铺起火却无能为力的商户,还有一位是失去了妻儿的老木匠。

“李大人,不是小的多嘴,” 南京来的老坊长颤巍巍地站起身,手里攥着一块被大火熏黑的木牌,“咱百姓不怕救火,怕的是手里没家伙,心里没章程!那天火起时,我们坊里连口像样的水桶都凑不齐,好不容易抬来的旧水车,轱辘早锈死了,等撬开时,火都烧到第三条街了!”

他的话音刚落,那位失去妻儿的老木匠便红了眼眶,哽咽道:“大人,罪魁祸首就是那挨得太近的房子!秦淮河畔的商铺,一家贴着一家,连窗户都快挨上了,全是木头造的,火一着起来,就像一条火龙,根本拦不住!还有那些绸缎铺、药材铺,屋里堆的全是易燃的东西,夜里没人守着,灯笼一倒,就是一场大灾!”

致仕的杭州知府陈默曾在杭州治理过小规模火患,此时拱手道:“李大人,江南水乡,房屋稠密,防火之要,在于‘隔’与‘备’。隔,便是留足防火间距;备,便是家家户户有救火之具。前朝杭州曾设‘火巷’,三尺宽足矣,既不浪费土地,又能阻断火势蔓延。”

老工匠头也跟着附和,手指在地上画着图样:“大人,救火之具也得讲究。普通水桶盛水太少,得造那种带轮子的消防水车,一人便能推动,十人合力,一刻能浇出十几担水;还有那简易的灭火器,用陶坛装石灰粉和盐水,封上口,火起时砸向火源,既能灭火又能隔绝空气,造起来便宜,百姓也能用。”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将火灾的教训、民间的智慧、过往的经验熔于一炉。李辅之亲自执笔,司官们分条记录,从清晨到深夜,议事堂里的烛火换了一拨又一拨,草案的条文也从模糊变得清晰。

三日后,《城市防火条例》的初稿终于出炉,李辅之不敢耽搁,立刻带着初稿进宫面圣。朱翊钧在御书房接见了他,接过厚厚的草案,逐字逐句地审阅,时而皱眉,时而提笔修改。

“‘每坊配备消防水车一部、水桶百个、灭火器十具’,这条可行。” 朱翊钧指着条文,“但要加上‘由工部统一规制,地方官府督造,不得偷工减料’,朕不希望水车推不动,灭火器装的是沙土而非石灰。”

看到 “木质建筑之间留出至少三尺宽的防火巷” 时,朱翊钧沉吟片刻,道:“旧坊巷已成定局,强行拆改恐生民怨。可加一条‘新建建筑必须严格遵守,旧建筑则由官府牵头,劝谕商户自行调整,确有困难者,官府可酌情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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