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 未拆的礼物(八)(1/2)
第九章 调解庭上的硝烟
调解庭设在区法院一间不大的会议室里。长条桌,一边坐着我和秦律师,另一边是宋成哲和他的律师。法官席空着,主持调解的是一位中年女法官和一名书记员。
空气里有种公事公办的冷漠和压抑。
这是我手术后第三天。出血没有停止,但量减少了些,腹痛依旧。我穿着黑色的西装裙,化了浓妆,口红是正红色,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强势而不可侵犯。只有我自己知道,坐下时小腹的抽痛让我几乎咬破嘴唇,厚厚的粉底
宋成哲坐在对面。他看起来比上次见面时更加憔悴,眼窝深陷,下巴上胡茬凌乱,西装也有些皱巴巴,显然这几天过得极不顺利。他看到我时,眼神复杂,有怨恨,有焦躁,还有一丝极力掩饰的恐慌。
他的律师是个面相精明的中年男人,正低头翻阅着文件。
女法官例行公事地宣布调解开始,强调调解原则,然后看向我们:“原告陈思,被告宋成哲,关于你们离婚纠纷一案,今天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希望你们能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原告方,先说说你们的诉求。”
秦律师清了清嗓子,打开文件夹:“审判员,我方当事人的诉求很清楚:一、判决离婚;二、基于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子女),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位于锦城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一套、双方名下存款、投资理财、车辆等,并追回被告擅自处分、用于婚外情及非婚生子女抚养的四十六万元;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秦律师语气平稳,条理清晰。
宋成哲的律师立刻反驳:“审判员,我方不同意原告的诉求。首先,关于所谓‘重大过错’,被告与林薇女士的关系确实存在,但系婚前感情延续及出于人道主义帮扶,并非法律意义上的‘与他人同居’。其次,关于财产分割,原告主张的房产,首付款大部分来源于被告父母赠与,属于被告个人财产转化,原告仅享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权益。至于所谓‘擅自处分’的款项,部分属于被告个人婚前财产,部分用于非婚生子女的必要抚养,合情合理合法。原告在婚姻期间对家庭投入不足,长期忙于工作,对婚姻破裂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方要求依法分割财产,但原告主张的比例显失公平。”
双方律师就过错认定、财产性质、分割比例开始了第一轮交锋。法律条文,证据引用,过往判例……专业而冰冷的词汇在狭小的会议室里碰撞。
我静静地听着,目光落在宋成哲身上。他双手交握放在桌上,手指不安地扭动,时而看向他的律师,时而用阴沉的眼神扫过我。
当秦律师出示银行流水,指出那四十六万转账时,宋成哲的呼吸明显粗重起来。
当他的律师试图将林薇的孩子定义为“被告应尽抚养义务”而非“过错证据”时,秦律师立刻出示了宋成哲与林薇的亲密合影(匿名者提供的一部分)、以及林薇朋友圈关于“爸爸”的截图,并指出其时间均在婚姻存续期间。
宋成哲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女法官默默听着,偶尔提问,要求双方就某个争议点提供更具体的证据或说明。
第一轮辩论告一段落,女法官看向我们:“关于离婚本身,你们双方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
“没有。”我和宋成哲几乎同时开口,语气都是斩钉截铁。
女法官点点头:“既然如此,我们重点调解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被告,关于非婚生子女,你目前的抚养安排和打算是什么?”
宋成哲看了他的律师一眼,律师代为回答:“被告愿意承担抚养责任,目前孩子由母亲林薇女士照顾,被告定期支付抚养费。林薇女士有独立抚养意愿和能力。”
“原告,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问题,你的意见?”女法官问我。
我抬起眼,声音平静:“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应由被告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但被告在婚姻期间,使用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抚养费及大额生活开支,侵害了我的财产权,我要求追回或折价补偿。至于未来的抚养费,与本案离婚财产分割无关,应由被告自行承担。”
我的态度很清楚:孩子的存在是宋成哲的过错,但孩子无辜,抚养费他该出,但不能用我的钱。
宋成哲终于忍不住,嘶哑着开口:“陈思,你就非要做得这么绝?孩子那么小,你就不能有点同情心?”
“同情心?”我看向他,眼神冰冷,“宋成哲,当你用我们的钱去养别人的孩子时,你有想过对我的同情心吗?当你用下作手段威胁我的工作时,你有同情心吗?当你让我感染上病毒,可能患上癌症时,你有同情心吗?”
最后一句,我说得很轻,却像重锤砸在寂静的会议室里。
宋成哲猛地瞪大眼睛,脸色煞白:“你……你胡说什么!”
他的律师也皱起眉头:“原告,请注意你的言辞,提供相关证据。”
秦律师适时地,将我的病理报告复印件(隐去姓名和身份证号部分信息)和HPV检测报告,以及一份我从医院获取的、关于HPV主要传播途径的说明,作为证据提交。
“审判员,这是我当事人近期体检报告,显示感染高危型HPV,并已出现癌前病变。医学证明,HPV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我当事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活检点,而被告存在婚外性行为且育有子女。我们有合理理由怀疑,病毒是由被告传播。这不仅关乎健康,更关乎被告在婚姻中的严重过错和对我当事人身心造成的巨大伤害。”秦律师语气沉痛而有力。
宋成哲彻底慌了,他猛地站起来:“你血口喷人!谁知道你是不是在外面乱搞染上的!想赖在我头上!”
“被告,请注意法庭纪律!”女法官敲了敲桌子,脸色严肃地看向宋成哲的律师,“这份医疗证据,虽然不能直接证明传播源,但结合被告的婚外情事实,原告的质疑具有合理性。这会在判断婚姻过错程度时予以考虑。”
宋成哲的律师用力拉他坐下,低声快速说着什么。宋成哲胸膛剧烈起伏,眼睛死死瞪着我,那眼神里充满了怨毒和……一丝恐惧?他大概没想到,我会把这件事搬到台面上。
女法官继续主持调解,就房产、车辆、存款等一项项进行询问和协调。秦律师据理力争,宋成哲的律师则竭力辩护,双方寸土不让。
调解进行到一半,进入僵局。女法官提议暂时休庭十分钟,让双方冷静一下,也方便她和双方律师单独沟通。
我和秦律师走到走廊尽头的窗边。秦律师低声道:“情况比预想的好。法官对过错事实的认定倾向我们这边,尤其是健康问题,虽然证据链不完整,但冲击力很强。房产分割上,对方坚持首付贡献大,但我们可以强调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关键是那四十六万,法官可能会倾向于将其视为被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支持我们追回或补偿,但在具体金额上可能会扣除一部分‘合理’的子女抚养支出。”
我点点头,腹部又传来一阵绞痛,我微微弯下腰,手撑住窗台。
“陈小姐,你……”秦律师担忧地看着我。
“我没事。”我直起身,深吸一口气,“秦律师,如果……如果我们现在提交关于宋成哲可能涉及商业违规,甚至与周薇夫妇利益输送的证据线索,会怎么样?”
秦律师神色一凛:“现在提交?在调解阶段?这可能会让调解彻底破裂,直接进入庭审,甚至引发案外调查,局面会非常复杂,不可控。”
“如果对方已经穷途末路,可能利用最后的机会转移资产,甚至做出更极端的事情呢?”我压低声音,“我收到消息,宋成哲公司的基本账户已经被经侦冻结,周薇丈夫可能正在被调查。他们现在自顾不暇,正是压力最大的时候。如果我们施加最后一点压力……”
秦律师沉思了片刻,缓缓摇头:“风险太大。首先,我们提交的线索是否会被采纳为证据?其次,这可能会被对方反诉我们诬告或滥用诉讼权利。再者,法官可能认为这与离婚财产分割核心争议关联度不够,反而会拖延本案审理。我的建议是,这些材料作为我们的底牌,在庭审阶段,如果对方仍不配合,或者法官对财产分割有明显不公倾向时,再酌情使用,作为施压或扭转局面的筹码。”
秦律师的谨慎不无道理。我按捺下心中的急切。
就在这时,宋成哲也从会议室走了出来,在走廊另一端和他的律师低声激烈地交谈着,脸色极其难看,时不时用阴鸷的目光扫向我这边。
他的手机响了几次,他看了眼屏幕,脸色更加阴沉,走到更远处去接听。
我隐约听到他压抑着怒火的低吼:“……什么叫联系不上?昨天不是还好好的吗?……报警?报什么警!让她闹!……三亚那边的人呢?……废物!”
我的心猛地一跳。林薇?她报警了?还是……出了别的意外?
休庭时间到。我们重新回到会议室。
女法官看了看我们,开口道:“经过刚才的沟通和你们的陈述,本案事实比较清楚,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比例和部分款项的性质认定。我提一个初步的调解方案,你们考虑一下:一、准予离婚;二、房产归被告所有,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的折价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或评估确定;三、车辆归原告;四、存款及投资理财平均分割;五、关于被告转出的四十六万元,考虑到部分用于非婚生子女的必要生活开支,被告返还原告三十万元;六、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五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大部分。你们双方的意见?”
这个方案,明显是折中。房产没我的份(只补偿还贷和增值部分),但追回部分款项,拿到了精神赔偿。比起宋成哲最初妄想让我净身出户或只拿小头,已经好了很多。但距离我的预期——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还有差距。
秦律师看向我,用眼神询问。
我知道,法官提出这个方案,是希望尽快结案。如果我坚持,可能就要进入漫长的庭审,结果未必更好,且时间成本巨大。
但我看着对面宋成哲那副虽然不甘却似乎松了口气的表情,心里那股火就压不下去。他犯了这么大的错,给我身心造成如此大的伤害,到头来,只是返还一部分他偷拿的钱,赔五万块精神损失,就能保住大半财产,甚至核心的房产?
凭什么?
就在我犹豫是否要开口争取时,会议室的门被敲响了。
书记员过去开门,低声交谈了几句,然后走过来,在女法官耳边说了什么,又递给她一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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