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四时歌。(1/2)
(本故事纯属虚构推理创作,如有雷同纯属意外巧合)。
晨光初透纸窗时,林清轩已立在檐下。春寒料峭,他呵出的白气在微曦中散成薄雾,手中的旧锄头磨得木柄温润发亮。阿桑从灶间出来,将温热的杂粮饼塞进他怀中,指尖不经意掠过他手背——那双手已不复当年执笔握玉的细嫩,指节粗大,茧子层层叠叠,却稳如山岩。
“东头那亩地昨日已翻过,”阿桑替他整了整肩上蓑衣,“但南坡向阳处土还板结,你莫使蛮力,分两日慢慢来。”
林清轩点头,目光落在她鬓角新添的银丝上。那银丝在晨光里泛着柔光,竟比从前朱门中那些珠翠更让他心头温软。他忽然想起三十年前那个暴雨夜,他一身锦衣尽湿,狼狈不堪地撞进她山间小屋时,她正就着油灯捣药。那时她发如墨染,抬眼看他时,眼神清亮如寒潭深水。
“笑什么?”阿桑见他唇角微扬。
“想起你当年见我第一面,递来的不是热汤,是一碗苦得舌头发麻的驱寒药。”
阿桑也笑了,眼尾皱纹舒展如初绽菊蕊:“那时你眉头皱得能夹死蚊蝇,嘴上却说‘多谢姑娘’——到底是朱门里养出的公子,再落魄也要端着礼数。”
这话若放在十年前说,林清轩心头仍会刺痛。如今他却能坦然接话:“若知那碗苦药后头,是三十年这样的晨光,我当年该多喝三碗。”
春日的风从山坳那边卷过来,带着新翻泥土的腥气,野杏花的淡香,还有远处溪水解冻的潺潺声。林清轩扛起锄头往田埂走时,忽然觉得这风声里,竟比从前林府戏台上那些丝竹管弦更入耳。那时节,朱门深深,春日宴上皆是衣香鬓影,酒过三巡便有文人即兴赋诗,咏的是“春色满园关不住”,可那园子再大,也不过是假山曲水围出的方寸天地。哪像此刻,放眼望去,山峦叠翠,天高地阔,连呼吸都带着草木初生的清甜。
---
南坡的地的确难垦。前朝战乱时这里曾是乱葬岗,后来荒废多年,土里还偶能翻出碎骨残瓷。林清轩最初买下这片山地时,邻人都摇头——贫瘠不说,还带着晦气。可阿桑蹲下抓一把土在掌心捻开,又凑近闻了闻,说:“底下有腐叶积了不知多少年,养两年,比熟地还肥。”
如今已是第五个春天。林清轩一锄下去,黝黑的土壤翻卷开来,果然见到深处那些暗褐色的腐殖质,像浸透了岁月的茶渣。他弯腰捡起一块碎瓷,青花纹路已模糊,隐约能辨出是缠枝莲——从前林府库房里,这样的民窑瓷器连入库的资格都没有。母亲房里那只插梅的瓶子,是汝窑天青釉,父亲说那是曾祖任江宁织造时,圣上亲赐的。
“清轩少爷,您小心些!”记忆里老管家的声音突然响起。那是他七岁那年春天,偷偷溜到后园假山后挖蚯蚓,想学佃户家的孩子去钓鱼。手心刚沾了点泥,就被管家抱起来,一众丫鬟婆子慌慌张张打水来洗,仿佛那泥土带着剧毒。母亲当晚搂着他垂泪:“你是林家嫡长子,将来要承袭家业、光耀门楣的,怎能做那些贱役之事?”
“贱役……”林清轩喃喃自语,将碎瓷轻轻放回土中,覆上一层新泥。如今他双手沾满这“贱役”的泥土,却觉得踏实——泥土不会说谎,你付出多少力气,它就还你多少收成。不像朱门里那些笑脸相迎的人,转身就能为半级官衔、几两银钱将你推进深渊。
日头渐高时,阿桑提着瓦罐来了。罐里是刚熬好的野菜粥,撒了去年秋收存下的糙米,香气朴实暖胃。她蹲在地头看他吃,忽然说:“昨日去镇上抓药,听见茶摊上有人议论,说京里又出了大案,工部侍郎贪墨河工银两,牵扯出十几年前的旧账,抄家时搜出的金砖,垒起来比人还高。”
林清轩喝粥的动作顿了顿。工部侍郎……他努力回忆,隐约记得那是寒门出身的新贵,当年他离京时,那人还是个小小的主事,逢年过节总要往各府送节礼,谦卑得近乎谄媚。
“后来呢?”
“斩立决。家眷流放三千里,幼子才八岁,病死在半路了。”阿桑声音平静,眼底却有一丝苍凉,“听说那孩子临死前一直喊‘爹爹,我冷’。”
山风忽然大了些,吹得田边那丛野竹子簌簌作响。林清轩放下瓦罐,望向远山如黛的轮廓。他想起自己的儿子——如果那孩子活下来,今年也该有三十岁了。当年林家被抄时,妻妾惊恐,仆从四散,唯有一个通房丫头拼死护着他那不满周岁的庶子逃出,从此音讯全无。这些年他暗中打听过无数次,却如石沉大海。有时夜深人静,他会想:或许那孩子隐姓埋名活在某个角落,像他如今一样,靠一双手吃饭,反倒能平安终老。
“你在想孩子?”阿桑轻声问。三十年的相伴,她已能从他一瞬间的沉默里读懂千言万语。
林清轩收回目光,继续喝粥:“想也无用。只愿他若真活着,莫要再入朱门。”
阿桑伸手,将他肩上的一片草叶拈去。这个动作做得极其自然,像重复过千百遍。“有时我觉得,咱们这般日子,反倒是福气。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看得见的因果,握得住的踏实。”
是啊,踏实。林清轩嚼着粥里清苦的野菜,那苦味之后泛起淡淡的回甘。这滋味,像极了他这半生。
---
夏至前后,暴雨来得猝不及防。
那日午后闷热得反常,蝉声嘶哑。林清轩正在溪边修引水的竹渠,阿桑在院里翻晒草药。天色忽然暗如黄昏,乌云从山脊那头滚滚压来,紧接着雷声炸响,豆大的雨点砸得屋顶噼啪作响。
“清轩——”阿桑抓了蓑衣冲出门,却见林清轩已从溪边跑回来,浑身湿透,肩上还扛着几根被冲散的竹子。
“快进屋!”他一把将她拉回檐下。就这么片刻功夫,天地间已白茫茫一片,雨幕密得看不清十步外的柴垛。
两人挤在门边看雨。院里的积水迅速漫过石阶,浑浊的水流裹挟着枯枝败叶冲向下游。阿桑忽然“啊”了一声:“南坡刚种的豆苗——”
“冲不垮,”林清轩语气沉稳,“我前几日多挖了排水沟,就是防着这场雨。”
阿桑侧头看他。雨水顺着他花白的鬓角往下淌,那张脸早已不是当年京城贵公子的模样——皮肤被晒成深麦色,颧骨微凸,眼角皱纹深刻如刀刻。可那双眼睛在雨幕的映衬下,竟亮得惊人,那是属于农人的、与天地周旋的锐利与从容。
她忽然想起许多年前,也是这样一个暴雨天。那时她还住在山腰的茅屋里,半夜被雷声惊醒,发现屋顶漏雨,连忙拿盆碗接水。正手忙脚乱时,有人叩门——竟是林清轩。他撑着把破伞,衣衫下摆全湿了,怀里却严严实实护着几包药。
“我算着你这两日该配的药快用完了,”他进门时还在喘气,“雨大,怕你明日不便下山。”
那时他们相识不过数月,她是他落魄时偶然救下的村姑,他是她眼中“迟早要离开”的过客。可那夜他坐在漏雨的屋里,笨手笨脚帮她挪动接水的瓦罐,烛火将他湿漉漉的影子投在土墙上,晃动如水墨画。她心里某处,忽然就软了。
“笑什么?”这次换林清轩问了。
阿桑摇头,伸手抹去他脸上的雨水:“想起你第一次给我送药,也是这么大的雨。”
林清轩也笑了。他自然记得。那时他刚经历家破人亡,从锦衣玉食的云端跌进泥泞,看谁都带着三分戒备、七分自弃。可这个山野女子,接过他淋得半湿的药包,第一句话是:“伞给我,你坐近火堆些,寒气入骨要落下病根的。”
没有怜悯,没有好奇,只有最朴素的关切。那一刻,他忽然觉得,或许这世间除了朱门深院里的虚与委蛇、官场上的尔虞我诈,还有另一种活法——像山间草木,经风历雨,却活得真实坦然。
雨势渐小,变成绵密的雨丝。林清轩忽然说:“那年林家被抄前,也下过这样一场暴雨。父亲在书房里焚毁信札,我在门外听见他喃喃自语,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阿桑静默倾听。这些往事,他这些年断断续续说过一些,但从未像此刻这般平静。
“其实哪里是‘不知’呢?”林清轩望着屋檐滴成串的水珠,“朱门之中,哪个不是聪明人?父亲官至二品,难道看不出结党营私是取祸之道?叔父经商敛财,难道不知苛待佃户要积怨?他们只是觉得,雷霆不会劈到自己头上。就像这雨,总觉得淋湿的是别人。”
“那你呢?”阿桑轻声问,“你当年在朱门,可曾觉得雨淋不到自己?”
林清轩沉默良久。雨声淅沥,远处传来山溪暴涨的轰鸣。
“我曾是嫡长子,自幼被教导要光宗耀祖。十四岁作《京都赋》,名动一时,人人都说林家又出了个麒麟儿。那时我觉得,林家百年基业,树大根深,纵有风雨,也不过是添些谈资。”他顿了顿,声音更低,“直到那日,禁军撞开朱漆大门,我才明白——树大招风,根深亦能朽。雨来时,最先摧折的,往往是那些最高的枝桠。”
阿桑握住他的手。那双手冰凉,掌心粗砺的茧子磨着她的皮肤。她没有说话,只是这样握着,像要将自己的体温渡过去。
雨停了。夕阳从云缝里露出金光,照得满山青翠欲滴。林清轩深吸一口雨后清冽的空气,忽然觉得心头那些沉疴旧痛,也被这场雨冲刷得淡了。
“去看看豆苗。”他说。
两人踏着泥泞往南坡走。田埂湿滑,林清轩很自然地伸手扶住阿桑的手肘——这个动作他做了几十年,早已成习惯。阿桑侧头看他,夕阳在他脸上镀了一层柔光,那眉眼间的沉静,是岁月与磨难共同雕琢出的礼物。
豆苗果然无恙。排水沟里浊水奔流,田垄却只是微湿。嫩绿的豆苗在晚风里轻轻摇曳,叶尖还挂着晶莹的水珠,像噙着泪却努力微笑的孩子。
林清轩蹲下,手指轻轻拂过一株豆苗。泥土的湿润透过指尖传来,带着生命勃发的温度。他忽然想起父亲书房里那盆名贵的兰草——每日用雪水浇灌,以丝绸拭叶,却总在某个清晨莫名枯萎。花匠战战兢兢地说:“这花太娇贵,缺了山野地气。”
是啊,地气。朱门深院里养出的,无论是人还是花,都缺了这口地气。所以他们脆弱,经不起风雨,一旦离开那方精心营造的天地,便迅速凋零。
“明年,”他直起身,对阿桑说,“这坡地全种豆。收成了,磨些豆腐,余下的喂牲口。”
阿桑笑着点头。她懂他的未尽之言——豆子不娇贵,落地生根,给点阳光雨露就能结出果实。就像他们如今的日子,不奢求,不妄念,一寸耕耘一寸收获。
暮色四合时,两人并肩往回走。山道两旁,野栀子开得正盛,浓郁的花香混着泥土气息,酿成夏日独有的醇厚。林清轩忽然哼起一支小调,那是他幼时乳母哄睡时唱的田间谣,词句俚俗,调子却悠长。他曾觉得这曲子“粗鄙”,配不上林府嫡长子的身份。如今唱来,却觉得每一个音都落在心坎上,妥帖无比。
阿桑静静听着,等他唱完,才轻声说:“比从前那些戏班子唱的还好听。”
“因为真。”林清轩说,“真的东西,哪怕粗陋,也动人。”
就像他们的爱情——没有才子佳人的诗酒唱和,没有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有的只是暴雨夜的一碗热药,春耕时的一罐薄粥,病中相守的默默扶持,岁月长河里日复一日的陪伴。可这“真”,胜过世间万千华丽的虚言。
---
秋分那天,林清轩起得比往日更早。
推开柴门时,晨雾正从山谷底缓缓升起,乳白色的雾气裹着远山近树,世界静谧如未醒的梦。他深深吸气,肺腑间满是稻谷将熟时特有的甜香——那是阳光、雨水、泥土与时光共同酝酿的味道。
阿桑也出来了,手里拿着两把镰刀。刀口在晨光里泛着清冷的微光,木柄被她摩挲得温润如玉。
“今年稻子长得好。”她望着坡下那片金黄的稻田,眼底有欣慰的光,“穗子沉,怕是每亩能多收半斗。”
林清轩接过镰刀,手指抚过刀刃。这刀是他亲手打的铁,找镇上的铁匠淬的火,又自己一遍遍在磨石上磨利。从前在朱门,他见过名匠打造的宝剑,吹毛断发,装饰华美,可那些剑多半悬在墙上做摆设,最常用的不过是裁纸刀。而这把镰刀,朴实无华,却要实实在在地割断成千上万的稻秆,养活两张嘴,温暖一个冬。
“走吧。”他说。
稻田里,露水还很重。林清轩弯腰割下第一把稻子时,冰凉的露珠溅上手背,那沁人的凉意让他精神一振。镰刀划过稻秆的“嚓嚓”声清脆而有节奏,像大地平稳的心跳。很快,身后便倒伏下一片整齐的稻捆,断面渗出清甜的汁液气味。
阿桑在他左侧不远处,动作比他更利落。她自幼做惯农活,弯腰、挥镰、捆扎,一气呵成,身形在稻浪里起伏,像某种虔诚的舞蹈。林清轩偶尔直起身歇口气,看她被汗水浸湿的鬓发贴在颊边,忽然想起《诗经》里的句子:“采采芣苢,薄言采之。”古人采车前子时唱的欢歌,大约也是这样在田野里生长出来的吧。
日头渐高时,邻田的老汉隔着田埂打招呼:“林先生,今年收成好啊!”
林清轩直起身笑应:“托老天爷的福。”
老汉是他搬来这山村后结识的第一个乡邻,姓陈,三代佃户出身。初时听说林清轩是“京城里下来的老爷”,说话都带着三分怯。后来见他真的挽起裤脚下田,犁地、插秧、施肥样样肯学,才慢慢亲近起来。有次喝酒,老汉红着眼睛说:“我活了六十岁,见过卸任归田的官老爷,哪个不是买田收租当甩手掌柜?像你这样亲手种地的,头一个。”
那时林清轩只是笑笑。他没法说,这双手沾泥的劳作,于他而言不是吃苦,而是救赎——救赎那前三十年养尊处优却空洞麻木的岁月,救赎那双只知执笔握盏、却从未真正创造过什么价值的手。
午间歇晌时,两人坐在田边老槐树下。阿桑从竹篮里拿出烙饼、咸菜和一壶粗茶。林清轩咬了口饼,麦香混着淡淡的焦香在舌尖化开。他忽然想起从前林府的秋日蟹宴——那蟹要从阳澄湖快马运来,佐以十年陈的花雕,席间还有文人即景赋诗。他那时觉得,那就是人间至味,是身份与风雅的象征。
如今他吃着粗粝的烙饼,喝着苦涩的粗茶,却觉得滋味更厚,更真。因为这饼是他亲手种的麦磨的面,这茶是阿桑从后山采的野茶焙的。每一口,都连着土地,系着汗水,映着实实在在的日子。
“想什么呢?”阿桑递过茶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