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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修律法,约法三章秩序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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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后,《仲公新律》正式颁布天下,各郡县衙门口皆立石碑,镌刻律法摘要,供百姓观览。同时,大量的律法抄本下发至各级官吏手中,要求熟读背诵,严格依法办事。

新律的颁布,在民间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许多饱受欺凌的百姓,看到律法中“不分贵贱”、“罪加一等”等字样,仿佛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然而,挑战也随之而来。

吴郡,乌城。

朱氏的一名旁支子弟朱三,仗着家族势力,在集市上抢夺一老农的耕牛,并将上前理论的老农之子打成重伤。以往,这等事情,县衙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不了了之。

但此次,新任的乌程令是刚刚通过科举上位的寒门士子,素以刚直着称。他接到报案后,立刻依据《仲公新律》,派人锁拿了朱三。

朱氏家族闻讯,又惊又怒。虽然经过均田令一事,他们已收敛许多,但认为此等“小事”,家族颜面犹在,县令不敢不给面子。族中一位颇有分量的长老亲自前往县衙说情。

“县令大人,不过是一头耕牛,些许争执,何须如此大动干戈?我朱家愿加倍赔偿,此事就此作罢,如何?”朱长老言语间,仍带着几分居高临下。

年轻的县令正襟危坐,面色肃然:“长老,《仲公新律》明载:强夺民财,依盗窃论;伤人致残,依律当徒(服劳役)。此非‘些许争执’,而是触犯国法!法度既立,岂能因门第而废?”

朱长老脸色一变:“县令这是不给我朱家面子了?”

县令毫不退让:“本官依法办事,只认律法,不认情面!若朱氏觉得新律不公,可上告至郡守,乃至仲公府!但在上峰法令更改之前,此案必须依律判决!”

消息很快传开,乌程百姓翘首以盼,都想看看这位年轻的县令是否真能顶住压力。

最终,朱三被判处徒刑三年,发往淮北马场服苦役,并赔偿老农家耕牛及医药费。朱氏家族虽然愤懑,但在袁术接连打压豪强的背景下,终究没敢公然对抗法度。

此事迅速传遍江东,其震慑效果,甚至超过了之前许贡被灭族。灭族是雷霆手段,针对的是公然反叛,而这次依法惩处,则意味着一种常态化的、不可逾越的秩序正在建立。连朱家这等大族的子弟犯法都不能幸免,其他豪强、官吏更是噤若寒蝉。

与此同时,在广陵,一名负责漕运的小吏克扣运夫工钱,被运夫联名告发。满宠亲自前往查办,查实后,不顾其上官求情,依新律将其罢官夺职,杖责五十,追回赃款,并罚没家产一半。此举使得吏治为之一清。

商业环境也因此得到改善。以往商贾出行,最怕沿途关卡勒索、地方豪强劫掠。新律颁布后,各地关卡行为规范了许多,加之袁术势力范围内的治安好转,商路变得更加通畅安全。来自交趾的香料、辽东的人参、江东的海盐丝绸,在淮河、长江流域往来不绝,市面愈发繁荣。

袁术站在吴县城头,看着城内车水马龙、秩序井然的景象,对身旁的鲁肃道:“子敬,可见法治之效?乱世用重典,固然需要。但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套公平、稳定、被广泛认可的规则。人人知法,人人畏法,人人守法,则内部可安,国力可聚。”

鲁肃深以为然:“主公明见。内政稳固,法令通行,则对外用兵,方可无后顾之忧。”

袁术微微点头,目光再次投向西方。荆州,那片更加广阔而混乱的土地,正是检验他这套新秩序能否推向天下的试金石。内部的筋骨正在一天天强健,只待那挥戈西向的时机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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