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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修律法,约法三章秩序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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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公府,刑曹衙署。

杜袭面前堆满了竹简与帛书,这些都是从各地汇总来的旧律条文、案例卷宗以及新近发生的纠纷记录。他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看向坐在对面的几位同僚——新任刑曹掾满宠,以及几位从各地选拔上来的精通律法的佐吏。

满宠面色冷峻,眼神锐利如鹰,他原是曹操麾下县令,因执法过严遭排挤,辗转投奔袁术。袁术赏识其刚正不阿,破格提拔他协助杜袭修订律法。

“杜公,旧律繁杂,前后矛盾之处甚多,且多为前朝遗留,许多条款已不合时宜。”满宠声音低沉,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依宠之见,当大刀阔斧,去芜存菁,制定一部简明、公正、易于执行的新律。”

一位来自会稽的老吏有些犹豫地开口:“满曹掾,律法关乎国本,变动太大,是否会引起动荡?是否应先请示仲公,确定基调?”

杜袭摆了摆手,沉声道:“主公已有明示,‘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此八字,便是此次修律的总纲!吾等要做的,便是将这八字,细化成一条条可执行的律文。”

他拿起一份卷宗,语气凝重:“诸位请看,这是上月丹阳郡报上的一桩旧案。本地豪强纵奴伤人,致人残废,依旧律,仅赔钱了事,豪强未受丝毫惩处。而若平民争斗致伤,则往往判罚极重,甚至充军。此等不公,如何能安民心?如何能立秩序?”

堂内一片寂静。这类情况,在座之人或多或少都有耳闻目睹。

满宠冷哼一声:“权贵犯法与庶民同罪!此案若依新律,豪强纵奴行凶,当与亲犯同论,依伤人程度判刑,绝不姑息!其奴仆亦需受惩,但可根据是否受胁迫酌情减刑。同时,赔款须足额,确保受害者日后生计。”

“那……若是官员犯法呢?”另一名年轻佐吏小声问道。

杜袭与满宠对视一眼,杜袭缓缓道:“主公曾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官员犯法,罪加一等!因其知法而犯法,更不可恕!新律中需明确,官员贪腐、渎职、欺压百姓,皆从严从重惩处!”

满宠补充道:“不仅惩处要严,监督亦需到位。我建议,在新律中赋予巡查御史及地方‘法曹’更大权力,可风闻奏事,直接向刑曹乃至主公负责,监察百官及地方豪强的不法行为。”

修律的工作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杜袭和满宠带领团队,日夜不休,梳理旧律,参考秦律、汉律之精华,结合当前实际情况,逐条讨论、修改、增删。

他们废除了诸如“腹诽”、“通行饮食”等前朝苛法,简化了诉讼程序,明确了量刑标准,强调证据链的重要性,减少主观臆断。对于民间常见的田土、债务、婚姻、继承等纠纷,也制定了更为清晰、合理的处理条款。

一个月后,一部洋洋数万言的《仲公新律》草案,摆在了袁术的案头。

袁术仔细翻阅着这份凝聚了杜袭、满宠等人心血的草案。他看到律文中明确写道:“凡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不分贵贱。”“官吏受贿枉法,赃满十贯者,弃市;贪墨军饷者,斩立决,家产充公。”“凡诉讼,须有实证,不得以拷掠为能事。”“田土之争,以地契、户册为准,强占者罪加一等。”……

条条文法,清晰严谨,贯穿了“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同时也兼顾了乱世用重典的威慑力。

“好!”袁术合上草案,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文理(杜袭字)、伯宁(满宠字),尔等辛苦了。此律深得孤心!”

他站起身,走到殿中,对侍立一旁的鲁肃、阎象等人道:“律法,乃国之重器。器不利,则政令不行,民心不服。昔日高祖入关中,约法三章,遂定天下。今日我辈,亦当以此《新律》,昭示天下,我仲公府治下,法度严明,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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