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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恶魔夫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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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的哈尔滨,11月的寒风已经带着冰碴子往人骨头缝里钻。太平区元华街那片老厂区,墙皮冻得往下掉渣,合成革厂的废弃院墙像个垂暮老人,早被岁月啃出了无数裂口。这天清晨,天刚蒙蒙亮,几个穿着打补丁棉袄的孩子就蹲在院墙豁口旁弹玻璃球,那是附近孩子的乐园,院墙塌出的半米宽豁口,刚好容他们钻进钻出捉迷藏。

“哎,你看那啥?”一个梳着冲天辫的小男孩用冻红的手指着豁口内侧,那里突兀地放着个鼓鼓囊囊的麻袋,粗麻绳勒得紧紧的,边角还渗着点发黑的污渍。几个孩子凑过去,你推我搡地想把麻袋拽出来,刚一使劲,麻袋口松了个缝,一股混杂着血腥和腐臭的味道瞬间飘了出来,呛得孩子们直捂鼻子。

“妈呀!”最先看见麻袋里东西的孩子尖叫着坐在地上,裤子湿了一片。路过的两个菜贩听见动静跑过来,其中一个胆大的掀开麻袋角,当场腿一软就瘫了,里面裹着的不是废品,是一截没有头颅和四肢的人体躯干,皮肤在寒风中泛着青白色,伤口处的血肉早已凝固发黑。

太平分局的警车鸣着警笛冲过来时,现场已经围了一圈人,警戒线外的议论声被寒风刮得七零八落。老刑警李建国蹲在地上,手套上沾着麻袋上的草屑,眉头拧成了疙瘩。“尸块切口整齐,应该是专业刀具所为,”他站起身搓了搓冻僵的脸,“查周边住户,查近期失踪人口,尤其是成年男性。”

可那时的刑侦手段远没有现在发达,没有监控,没有DNA比对,仅凭一截躯干,连死者身份都无法确认。走访了周边上百户人家,排查了十几个废品收购站,线索像断了线的风筝,飘着飘着就没了踪影。这起碎尸案,最终成了太平分局档案柜里一份盖着“悬案”印章的卷宗。

时间一晃就到了1991年1月,哈尔滨的冬天冷得能把唾沫冻成冰。市环卫局垃圾处理厂门口,一群捡破烂的人缩着脖子守在卸渣口,每当墨绿色的垃圾车轰隆停下,他们就像抢食的麻雀似的扑上去,用铁钩扒拉着成堆的垃圾,盼着能找出个废铁、空酒瓶换俩钱。

“王婶,你慢点抢!”有人笑着喊。被叫做王婶的妇女没应声,她的铁钩勾住了一团裹得紧实的破布,沉甸甸的。她咬着牙往后拽,布团一松,一个圆滚滚的东西“咕噜噜”滚到脚边,沾了一身煤灰。王婶弯腰一捡,指尖触到的是冰凉滑腻的皮肤。

那是一颗女人的头颅,眼睛圆睁着,嘴角还挂着凝固的血迹。

“啊~!”凄厉的尖叫刺破了清晨的寂静。王婶连滚带爬地跑出去几十米,手里的铁钩扔在地上叮当作响。其他人围过来一看,瞬间作鸟兽散,胆大的几个哆哆嗦嗦地拨通了道里分局的电话。法医赶到后初步判定,死者是名中年女性,死亡时间不超过三天,但头颅与躯干的连接痕迹显示,尸块被处理过,其他部分至今下落不明。

这是短短一年多里,哈尔滨发生的第二起碎尸案。市局成立了专案组,李建国成了副组长,他把两起案件的卷宗摊在桌上,彻夜未眠。两起案件都用了麻袋或破布包裹尸块,都选择了人员混杂的地方抛尸,凶手的反侦察意识极强。可线索依旧渺茫,死者身份成谜,凶手如同藏在浓雾里的幽灵,让人抓不住踪迹。

三个月后的4月9号,春寒料峭,哈尔滨电工学院的宿舍楼前,水暖工范亚洲正带着两个徒弟疏通马葫芦。“这破玩意堵了三天了,学生们都有意见了。”范亚洲叼着烟,用长铁棍使劲往下捅,污水溅了他一裤腿。东北人管下水道井盖叫马葫芦,这词还是从日语音译过来的,当年日本人在东北盘踞时,把英文“y hole”(检查井)译成日语,后来就成了东北方言里的常用词。

“范师傅,水位下去了!”徒弟党贵和喊了一声。范亚洲凑过去一看,浑浊的污水里露出来一截惨白的东西,像是……人的大腿。他心里一咯噔,烟卷掉在地上,用脚碾灭:“别碰!快报警!”

警方赶到后,用专业工具把尸块捞上来,是一条女性的左腿,在大腿根部被整齐切断。法医检查时发现,死者的手指甲染着金黄色指甲油,脚指甲是黑色的,在1991年的哈尔滨,这可是相当前卫的打扮,只有经常泡舞厅的年轻女人才会这么做。可即便有了这个特征,排查工作依旧困难重重,舞厅里鱼龙混杂,流动人口太多,没人知道这个“时髦”的女人是谁。

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李建国的办公室里,烟灰缸堆得像座小山。他盯着墙上的哈尔滨地图,三个抛尸点用红圈标着,分别在太平区、道里区和南岗区,凶手像是在故意挑衅警方,抛尸范围越来越广。

5月28号下午3点,农林二道街的马葫芦旁,市政工人刘斌正捂着鼻子抱怨:“这味儿比茅厕还冲!”他和同事周美英、尹延斌刚掀开井盖,一股恶臭就扑面而来。刘斌拿着手电筒往下照,借着光一看,差点吐出来...

下水道里泡着两具被肢解的女尸,肢体扭曲着,早已辨认不清原貌。

这一次,法医有了新发现:两具尸体都在大腿根部被切割,死亡时间都在一个月左右,死因都是机械性窒息,也就是被掐死或勒死的。1号尸体穿着绿色绒衣和深蓝色晴纶脚蹬裤,头发又长又直,血型是AB型;2号尸体的衣物已经腐烂,但从骨骼判断,年龄比1号稍大。

“凶手是同一个人,而且很可能认识受害者。”李建国在案情分析会上说,“他敢在市区抛尸,说明对地形很熟悉;能精准切割尸块,可能有屠宰或木工经验。”可排查了周边的屠宰户和木工,又走访了几十家舞厅,还是没找到突破口。

恐慌像瘟疫一样在哈尔滨蔓延开来。那段时间,没人敢独自走夜路,舞厅的生意一落千丈,家长们放学就赶紧把孩子接回家。警方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侦查员们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鞋子都磨破了好几双,可凶手依旧逍遥法外。

10月29号上午10点50分,汽轮机场房产处的8名农工正在清理331栋宿舍旁的马葫芦。“刘师傅,你下去看看堵在哪了!”上边的人喊着,把一个铁钩顺了下去。下到下水道里的刘金刚站稳,就感觉脚下软软的,像是踩在了烂泥上。“不对劲,”他喊了一声,“这东西怎么跟人肉似的?”

上边的人赶紧把铁钩递过去,刘金勾住那团“烂泥”往上一拽,当场就吓傻了,勾上来的是一截女性尸体,赤身裸体,早已高度腐败,软组织变成了黑灰色的泥状。紧接着,他们又勾上来另一具尸体,情况和第一具一模一样。

法医赶到后,只能通过骨骼推断死者年龄:1号尸体25到30岁,2号35到40岁,死亡时间在4到5个月左右。由于尸体腐烂严重,死因和身份都无法确认。这已经是第五起碎尸案了,短短两年时间,至少有6名受害者遇害,哈尔滨的冬天,因为这桩连环案变得更加阴冷。

李建国把所有案件的卷宗重新梳理了一遍,突然发现一个共同点:除了第一起男性受害者,后续的受害者都是女性,而且都有涉足风月场所的可能。“凶手的目标可能是舞厅里的风尘女子。”他立刻调整侦查方向,把重点放在了那些经常出入舞厅的有前科人员身上。

就在这时,一个名字浮出水面——杨永志。

杨永志是土生土长的哈尔滨人,1957年出生,从小就不是省油的灯。街坊邻居提起他,都摇摇头说:“这孩子手脚不干净,长大了也是个祸害。”1978年,21岁的杨永志因为盗窃被劳动教养半年,在劳教所里不仅没改造好,反而学会了更狡猾的偷东西技巧。

1980年,刚出来没多久的杨永志又因为抢劫被抓,判了四年有期徒刑。这次在监狱里,他倒是学乖了,故意表现得积极,脏活累活都抢着干,还主动揭发其他犯人的违规行为。1983年,他因为“改造表现良好”提前刑满释放。

出狱时杨永志26岁,虽然有案底,但凭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竟然进了哈尔滨通用设备锅炉厂当工人。在那个年代,国企工人可是铁饭碗,多少人挤破头都想进去。杨永志刚上班那阵,确实老实了一阵,每天两点一线,除了上班就是回家,偶尔去家附近的副食店买东西。

就是在这家副食店,他认识了程玉莲。程玉莲比杨永志小6岁,1963年出生,也是哈尔滨本地人。她的命比杨永志还苦,从小父母离婚,跟着母亲在石油公司家属院长大。母亲是石油公司的工人,整天忙着上班,根本没时间管她,程玉莲从小就没人约束,上学时就经常和社会上的小混混混在一起。

1983年,程玉莲辍学后,母亲托关系把她送进了南岗区文明路的副食品商店当营业员,这也是份体面的国企工作。可程玉莲根本坐不住,上班时经常偷偷溜出去和男朋友约会。在认识杨永志之前,她已经交往过7个男朋友,而且都发生过关系,这在80年代的中国,是相当惊世骇俗的事。

杨永志和程玉莲第一次见面就看对眼了。杨永志觉得程玉莲长得漂亮,性格泼辣,不像别的姑娘那么扭扭捏捏;程玉莲则觉得杨永志看着有“男人味”,而且是国企工人,有稳定工作。一来二去,俩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1986年,他们结婚了,第二年就生了个女儿。

有了孩子后,程玉莲辞了副食店的工作,在家带孩子。可她根本不是能安心带娃的人,没过多久就开始出去鬼混,每天都很晚才回家。后来更过分,竟然把情夫带到家里来,还大大方方地介绍给杨永志:“这是王大哥,我朋友。”“这是李老弟,帮过我不少忙。”

杨永志一开始还忍着,可看着家里不断出现的陌生男人,他的火气越来越大。“你是不是疯了?”有一次,他看见程玉莲和一个男人在客厅里搂搂抱抱,当场就炸了,上去就给了程玉莲一耳光,“这是我的家,你别在这丢人现眼!”

程玉莲也不是软柿子,挨了打之后,不仅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我乐意,你管不着!”她指着杨永志的鼻子骂,“你一个劳改犯,能娶到我是你的福气!”从那以后,俩人就成了仇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家里的锅碗瓢盆都被砸烂了好几套。

1989年,锅炉厂的效益开始下滑,工资发不出来,好多工人都跳槽了。杨永志没地方去,只能在厂里耗着,家里的经济状况越来越差。程玉莲花钱大手大脚惯了,没钱花就跟杨永志闹,杨永志被吵得心烦,某天突然冒出一个恶毒的念头:“你不是喜欢跟男人鬼混吗?不如用这个挣钱。”

那天晚上,杨永志把程玉莲叫到跟前,阴沉着脸说:“你外边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我不管了,但你必须给我拿钱回来。”程玉莲一听,当场就乐了,她正愁杨永志管着她,这下终于自由了。“行啊,”她一口答应下来,“保证让你有钱花。”

从那以后,程玉莲就成了舞厅里的常客。她长得漂亮,会说话,很快就成了不少男人追捧的对象。每天晚上,她都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去舞厅,勾搭那些看起来有钱的男人,然后带回家里或者去小旅馆,挣来的钱大部分都交给杨永志。

杨永志看着钱越来越多,胃口也越来越大。“这样挣钱太慢了,”有一天,他对程玉莲说,“那些男人都是背着家里出来鬼混的,咱们可以敲诈他们。”程玉莲一开始还犹豫,怕被人报复,可杨永志一句话就打消了她的顾虑:“他们敢报警吗?这种事传出去,他们家都得散。”

1989年10月份,夫妻俩开始实施“仙人跳”计划。他们事先在阳台上装了一盏灯,约定程玉莲把男人领回家,快到“正题”时就开灯,杨永志看到灯亮就上楼捉奸。第一次作案,程玉莲在舞厅勾到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看起来很有钱。

那天晚上,程玉莲把老头带回家里,刚进卧室就把阳台的灯打开了。蹲在楼下黑暗角落里的杨永志,冻得手都发紫了,看到灯亮后,立刻攥紧了口袋里的匕首,三步并作两步跑上楼,一脚踹开房门,吼道:“你是谁?敢碰我老婆!”

老头吓得魂都飞了,赶紧抓过衣服想跑,可杨永志堵在门口,匕首已经亮了出来。“大哥,我错了,我错了!”老头哆哆嗦嗦地求饶,“我身上有500块钱,都给你,你放我走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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