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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终审判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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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评议室内关于 法理人情 的艰难权衡终于落定,那份凝聚了无数心血、承载着千钧重量的判决书也已起草并审核完毕。清州系列腐败案件,这艘在反腐风暴中颠簸已久的巨轮,终于要驶向它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港口——终审判决。这不仅仅是一纸文书,更是对长达数年的调查、起诉、审判工作的最终定论,是对所有罪恶的终极法律评价,更是对清州乃至全社会的一次庄严宣告。

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进行公开宣判。消息传出,举世瞩目。宣判当天,能容纳数百人的大审判庭再次座无虚席,气氛比开庭时更加凝重肃穆。媒体区,长枪短炮早已架设完毕;旁听席上,人们屏息凝神,等待着那决定命运的时刻。赵晓颖团队作为此案深度参与者,获准在媒体席就座,她的心情与其他所有人一样,充满了紧张与期待。

在法警的严密押解下,魏长明、刘明坤、王某、朱富财、胡三强等数十名被告人再次被带入法庭。与开庭时相比,他们显得更加憔悴和不安,有人眼神空洞,有人微微颤抖,所有人都明白,决定他们最终命运的时刻到了。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依次入席。审判长环视全场,目光如炬,最终落在厚厚的判决书上。他清了清嗓子,那沉稳而宏亮的声音,通过麦克风传遍了法庭的每一个角落,也通过直播信号,传向了千家万户。

“现在继续开庭!” “xx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被告人魏长明、刘明坤、王xx(王某)、朱富财、胡三强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滥用职权、行贿、洗钱、非法经营、故意伤害……一案,经本院审理查明,(概述案件基本事实和性质)……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并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法庭内鸦雀无声,空气仿佛凝固。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主文,每一个字都重若千钧。

对被告人魏长明: “被告人魏长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x亿x千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审判长顿了顿,这短暂的停顿让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鉴于其归案后,在侦查阶段后期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大部分罪行,可认定为坦白;且其供述对侦破其他重大案件起一定作用,可认定为一般立功;案发后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被追缴……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并综合考虑其坦白、一般立功及追赃等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 “判决如下:被告人魏长明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死缓”二字出口,魏长明身体猛地一晃,脸色瞬间惨白如纸,他紧闭双眼,仿佛被抽走了所有力气,全靠法警架着才没有瘫倒。这虽然免于立即执行,但意味着他的人生已在法律上宣告终结,余生将在高墙内度过。

对被告人刘明坤: “被告人刘明坤……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部分退赃,有悔罪表现……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明坤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明坤听到“无期徒刑”,发出一声压抑的呜咽,彻底瘫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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