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引渡之战(2/2)
· 利益引导: 工作组仔细研究了b国的关切和需求。发现b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业发展等方面有求于中国。于是,在适当的场合和层面,将司法合作与潜在的经贸合作、投资机会等进行“软性”挂钩,释放出“合作则共赢,梗阻则受损”的明确信号。这并非赤裸裸的交易,而是一种现实的外交策略运用。
· 公共外交与舆论造势: 通过官方媒体、国际友好人士等渠道,适时披露刘建业案的部分事实(在不影响司法程序的前提下),揭露其腐败行径和奢靡生活,塑造其“贪婪罪犯”而非“政治难民”的负面形象,对b国国内舆论施加影响,削弱其“庇护”的民意基础。
第三战线:法律对决——法庭上的正面交锋
引渡请求进入b国司法程序后,一场面对面的法律对决在所难免。中方聘请了熟悉b国法律和国际引渡实践的资深律师,与刘建业聘请的律师团队在法庭上展开激辩。
· 驳斥“政治迫害”论: 中方律师向法庭充分展示了中国司法改革的成果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了大量案例证明经济犯罪在中国会受到公正审判,并指出刘建业被指控的是普通刑事犯罪,与政治无关。
· 强调“双重犯罪”原则: 中方律师详细论证刘建业所涉罪名在b国法律中同样构成严重犯罪(如欺诈、洗钱),符合引渡的“双重犯罪”原则。
· 承诺“死刑不引渡”: 尽管刘建业所犯罪行严重,但中方根据国际惯例和b国法律要求,主动向b国政府作出了“不会判处死刑”的正式承诺,消除了引渡的一大法律障碍。
这场 引渡之战 ,旷日持久,波折不断。刘建业的律师团队多次利用法律程序进行拖延和阻挠,b国内部也存在不同的政治声音。但在中方持续不懈的法律、外交努力下,天平开始逐渐倾斜。b国法院最终认可了中方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所控罪名符合“双重犯罪”原则,且中方已作出不判处死刑的承诺,裁定同意将刘建业引渡回中国。
当刘建业戴着戒具,在两国法警的押解下,登上飞往中国的航班时,这场艰苦的 引渡之战 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不仅意味着一个腐败分子即将接受法律的审判,更标志着中国在跨国司法协作领域取得了一次重大突破,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办理积累了宝贵经验,也极大地震慑了其他藏身于“避风港”的外逃人员。
消息传回,赵晓颖团队倍感振奋。他们深知,这场胜利的背后,是国家力量的强大支撑和无数办案人员的艰辛付出。 “引渡之战的胜利,意义远超个案本身。”赵晓颖总结道,“它向世界宣告,中国有决心、也有能力在全球范围内追缉腐败分子。这为我们最终彻底肃清此案,画上了一个浓墨重彩的句号。”
随着刘建业的成功引渡,清州系列腐败案件的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笼罩在案件之上的最后一片阴云,正在被强劲的正义之风吹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