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深水行舟(2/2)
一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改变简单补贴,更多采用股权投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市场化方式,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二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地方法人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鼓励发行绿色债券,探索开展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
三是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重点对接央企、省属大型国企和专业的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参与示范带重大项目建设运营。
四是探索生态价值转化路径。加快研究碳汇交易、水权交易等机制,为生态投资项目开辟新的收益渠道。
这些探索需要时间,短期内难以见效,资金压力依然是悬在示范带建设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江辰倍感压力,但也只能迎难而上,一点点啃硬骨头。
“深水”的第三重考验,在于区域协同的深层博弈。
示范带建设强调“流域一体、协同发展”,但现实中,上下游、左右岸的利益诉求并不总是一致。上游地区承担着更重的生态保护责任,发展受限,对生态补偿的诉求强烈;下游地区受益于良好生态,但更关注自身的经济增长和项目落地。在分配省级资金、布局重大项目时,地区间的竞争和博弈暗流涌动。
在一次讨论示范带年度资金安排方案的内部会议上,来自上游某市的常委副市长直言不讳:“我们为保护一江清水作出了巨大牺牲,现有产业受限,财政增收困难。省里的资金安排,应该更多向上游生态功能区倾斜,补偿我们的发展机会成本。”
而下游经济强市的领导则强调:“示范带建设要讲求效益,资金要投向效益高、带动强的区域,才能快速形成示范效应。上游保护是应该的,但补偿要适度,不能影响整体发展效率。”
这种区域利益冲突,远比部门协调更为复杂和敏感。江辰作为示范办主任,必须站在全省高度,秉持公平效率原则,寻找平衡点。他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基于水质、森林覆盖率等指标的差异化补偿机制,同时强调下游地区对上游的产业帮扶和技术支持,试图构建“保护者受益、受益者补偿”的利益联结机制。但平衡各方利益,实现真正的“共赢”,绝非易事,需要极高的政治智慧和坚韧的谈判能力。
“深水行舟,不进则退。”江辰常常用这句话提醒自己和团队的同志。示范带建设已进入攻坚期,每一项工作的推进,都伴随着巨大的阻力和挑战。他几乎每天都处于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协调矛盾、破解难题、推进项目。疲惫之余,他也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他知道,这是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必然阶段,是对他领导能力的极限考验。
夜深人静时,他站在办公室的全省地图前,目光凝视着那条蜿蜒的绿色示范带。虽然困难重重,但他看到,首个生态护坡工程已经开工,第一家采用新环保标准的企业已经投产,跨县生态补偿协议已经签署……点滴的进展,如同黑夜中的星光,虽然微弱,却昭示着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