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章 保姆的女儿,抢走了我的人生(上)(1/2)
楔子
我是沈氏集团创始人的独生女,却在我妈临终的病床前,听见她把18%的集团股权,口头赠予了保姆的女儿。
“薇薇这孩子苦,你让着她。”
我攥着母亲干枯的手,骨节发白。
二十年了。林薇吃我家的饭,穿我穿旧的衣裳,拿我妈的钱读完名牌大学。毕业后她空降进沈氏,职级只比我低半级。
而我,才是亲生的。
母亲咽气那晚,林薇跪在灵堂最前排,哭得比我还大声。
满堂宾客都在说:沈太太心善,养了个知恩图报的好女儿。
没人看见我烧纸钱时,被火舌舔出焦糊味的指尖。
三年后。
沈氏濒临破产。
我抵押了名下唯一一套公寓,白手起家创办新公司,在资本寒冬里杀出一条血路。
而林薇,带着她的创业项目书,出现在我的会议室门口。
她妆容精致,笑得温婉。
“姐姐,念在妈的份上,拉我一把。”
我按下碎纸机的开关。
齿轮咬合的声音里,我把她的心血一寸寸喂了进去。
“这么烂的项目,投了也是浪费。”
——这句话,我等了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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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遗产
1
我是沈氏的千金,却在母亲葬礼结束当晚,被通知搬出住了二十八年的家。
林薇站在客厅中央,手里捏着房产公证书。
“阿姨生前说过,这套别墅留给我做婚房。”她顿了顿,像是不忍心,“姐姐,你要是有困难,可以先住客房,我不介意的。”
窗外还挂着她为母亲置办的白色挽联,在夜风里猎猎作响。
我看着她,忽然笑了。
“我妈还说过什么?一并拿出来。”
她垂下眼睛。
“沈氏的股权,阿姨说等时机成熟就转给我。这些年公司里的事都是我在管,姐姐你一直在外面做投资,不了解实体业务的难处。”
难处。
我是不了解。
我不知道一个保姆的女儿是怎么拿到全额奖学金出国读MBA的。我不知道她回国时连投行offer都拒了,空降进沈氏直接坐上了副总位置。
我只知道,每一次我向母亲提起这些,换来的都是同一句话——
“薇薇不容易,你让让她。”
我是让了。
让出了琴房,让出了朝南的卧室,让出了十八岁那年本该属于我的保送名额。
那年林薇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入名校,当地报纸登了整版报道:《寒门贵女:从保姆女儿到高考状元》。
配图里,她挽着我母亲的手臂,笑得像亲生。
而我缩在镜头的边缘,像误入别人全家福的外人。
现在,她连最后的容身之所也要让出去。
“给你了。”
我弯腰提起行李箱。
林薇愣了一下:“什么?”
“房子。股权。沈家的一切。”我拉开门,夜风灌进来,“你想要,都拿走。”
她没说话。
我在她的沉默里听出了意外——她以为我会闹,会哭,会像小时候那样攥着母亲衣角不肯撒手。
但二十八岁了。
再学不会放手,连尊严都要输干净。
电梯门合上的瞬间,我听见她轻声说:
“姐姐,我不是来抢的。我只是想过得好一点。”
过得好一点。
所以她踩着我,站上了本属于我的位置。
这逻辑完美得像经济学模型——资源有限,竞争择优。
唯一的问题是,她拿来竞争的资本,全是我家给的。
电梯一层层下降。
手机震了一下,是律师的回复。
“沈小姐,您母亲过世前三个月签署的那份股权赠与意向书,严格来说不具备完全法律效力。但林薇女士已经实际参与公司管理多年,如果走诉讼程序,会非常漫长。”
非常漫长。
而沈氏撑不了那么久了。
我把手机塞回口袋,走进凌晨三点的街道。
身后是灯火通明的独栋别墅,玻璃窗后映出林薇打电话的身影。她一定是在给董事会成员报平安——沈太太虽然走了,但“二小姐”还在,沈氏塌不了。
没人想起还有个大小姐。
他们甚至不知道我叫什么。
二十八年前母亲生下我,正值沈氏初创。她在产床上签完最后一份合同,给我取名“沈予”——给予。
我给沈氏一个继承人。
我给了。
只是后来他们发现,林薇给得更多。
她会哄人,会来事,会在我妈失眠时整夜整夜陪着聊天。
而我只会考第一名,拿竞赛金牌,在家长会发言时把“感谢母亲”说成“感谢各位老师”。
太笨了。
笨到连亲生母亲都选了别人。
我站在公交站台,看着末班车远远驶来。
车窗上映出一个女人的轮廓:黑色套装,没卸的眼妆有点晕,唇色褪成苍白。
二十八岁,无房无业,刚把18%的股权拱手让人。
沈予。
你这辈子,除了“让”,还会什么?
2
我在闺蜜苏晚的沙发上睡到第二天中午。
醒来时手机里二十三条未读消息,其中十九条来自林薇。
凌晨三点半:“姐姐,到家了吗?”
凌晨四点十二分:“客房一直给你留着,随时可以回来。”
清晨六点零九分:“早餐做了你爱吃的虾饺,放在老位置。”
上午九点四十三分:“今天董事会,关于阿姨留下的股权问题,希望你能到场。”
最后一条是上午十一点整,只有四个字:
“你不来吗?”
她当然知道我不会去。
董事会那些人,哪一个不是看着林薇从青涩少女蜕变成干练女总?他们眼里的“沈二小姐”,敬业、聪明、懂得感恩。
而真正的沈大小姐,常年不着家,连母亲葬礼都没掉几滴泪。
两相对比,人心向背还用选?
我把所有未读标记为已读,没有回复。
苏晚从厨房探出头,油锅里滋啦作响。
“醒了?给你煎蛋,单面还是双面?”
“没胃口。”
“没胃口也得吃。”她把平底锅重重一顿,“姓林的还没死,你饿死算怎么回事?”
我撑起身,看她系着围裙在逼仄的开放式厨房里转圈。
苏晚是我本科室友,上海本地人,家里四口人挤在六十七平的老公房里。她妈常年卧床,弟弟在读高中,全家靠她一份新媒体编辑的工资撑着。
即便如此,她还是收留了拖着行李箱、无处可去的我。
“晚晚,”我开口,“我打算卖房。”
她锅铲一顿:“哪套房?”
“就一套。”我顿了顿,“我妈留下的那套公寓,在陆家嘴。写了我的名字。”
她没问我为什么要卖,只是关了火,转身正色道:“你想好了?”
“想好了。沈氏那摊烂账我背不动,也不打算背。但我想做自己的事。”
“什么事?”
我沉默了几秒。
“做投资。”
苏晚没说话。
她知道我做过七年投资,从分析师做到董事总经理,经手的案子累计募资超三十亿。那是我唯一能完全掌控的人生——不看任何人脸色,不靠任何人的施舍,纯粹靠专业吃饭。
但她也知道,我一年前辞了职。
因为我妈确诊晚期,林薇“分身乏术”,照顾病人的担子落回我这个亲生女儿头上。
三百六十七天。
我妈在最后的日子里,叫过五次“薇薇”。
叫过我一次。
那是她陷入昏迷前最后一晚,忽然抓住我的手腕,瞳孔失焦,嘴唇翕动。
我凑近去听。
她说:“予予……你让着妹妹……”
然后手指松开,呼吸机发出刺耳的鸣响。
我没哭。
护士以为我冷血。
我只是想,原来你记得我的名字。
原来你知道我在让。
可你到死都在偏心。
“卖。”
苏晚把煎蛋铲进盘子,搁在我面前,声音发狠。
“卖了钱,咱们干票大的。让那对白眼狼看看,你沈予离了沈家,能活成什么样。”
我低头,夹起边缘焦黑的荷包蛋。
蛋黄还没凝固,淌出烫烫的金色。
这是我这三天来吃的第一口热食。
“晚晚,”我说,“谢谢你。”
她把围裙扯下来扔一边,佯装不耐烦:
“少来。房租水电从你卖房款里扣,利息按消费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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