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天理昭彰民心安(全文完)(2/2)
孙氏便会握住她的手,温声安慰:都过去了。老天有眼,让咱们遇上青天大老爷,又得以全家团聚。往后,咱们只管好好过日子。
孩子们在母亲的呵护下健康成长。小宝已经四岁,越发的聪明伶俐;安儿也过了三岁生日,蹒跚学步,咿呀学语,给家中带来无数欢笑。往日的阴霾渐渐散去,家中重现欢声笑语。
乡邻们提及此事,无不感慨天道好还,善恶有报。村里最年长的林老太公拄着拐杖,在村头大榕树下对后生们说:老夫活了八十有三年,经的事多了。这天道轮回,报应不爽,是半点不差的!赵海、赵淼那两个天杀的,如今在陕西充军受苦,正是他们的报应!而林文林武两家,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这才有惊无险,阖家团圆。
经此一事,乡民们对官府更是增添了几分信赖与敬意。往年完粮纳税,总有人推三阻四,如今却都十分主动。有这样的好官在朝,咱们纳粮服役,心里也踏实。村民们都这般说。
此案之结局,正应了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之古训。无论恶徒如何奸猾狡诈,终究难逃律法的严惩;无论苦难如何深重,只要坚守正义,终有云开见日之时。这不仅是一桩案件的了结,更是一次世道人心的匡正。
正如前朝明万历年间,福建寿宁县毛家妯娌被拐案那般,案情惊人相似,亦是弟弟偶然发现,报官后历经波折,最终在清官(郭推官)明断下沉冤得雪,恶徒受到严惩。历史总是有着相似的轮回,而天理公道,亦如日月星辰,亘古长存,照耀人间,绝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湮灭。
细究这两桩案件,相隔百余年,却如同镜像:都是妯娌二人河边劳作,被歹人以药饼迷晕拐走;都是至亲偶然在风月场所发现;都是官府初审受阻,恶徒买通人证;都是清官明察秋毫,暗中探访而得真相;最终都是恶徒受严惩,亲人得团圆。这般相似,岂非天意?
无论明清,无论何时何地,护佑良善、惩奸除恶,永远是律法之根基,为官之责任,民心之所向。那位福州县令在后来的仕途中,始终以此案为戒,秉公执法,仁爱百姓,最终官至按察使,一生破获奇案无数,但每每与人言及,仍谓此案最费心神,也最得欣慰。
而林家的故事还在继续。据说后来小宝勤奋读书,中了秀才,成了林家坳第一个有功名的人;安儿则跟着父亲和伯父学做买卖,将林家棉花的生意做得越发红火。每年春秋两季,林家都会不辞路途遥远,特地到福州那位县令后来任职的衙门拜谢,虽时常不得见,但这份感恩之心,数十年不曾改变。
至此,嘉庆年间漳州妯娌被拐奇案,终以公道得还、团圆美满而落幕。这个故事在闽地流传甚广,成为父母教育子女、官宦警示自身的典范,后世传扬的一段佳话。每每提及,人们总会以天理昭彰,民心乃安作结,既是对案件的总结,也是对世道的期盼。
夕阳余晖下,林家小院内,孙氏和华氏正看着孩子们嬉戏,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那段不堪的往事,已然化作她们珍惜当下的动力,也成为了这个家庭更加团结的纽带。世道虽有险恶,但终究邪不压正;人生虽有坎坷,但终会云开月明——这或许就是这个故事最朴素的道理,也是它能够代代相传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