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7章 敲定条约核心条款,明确国家地位(2/2)
三、英商权益:在主权框架下的平衡
“第三条关于英商利益保护的表述,要体现‘中国法律框架内的平等保护’。”中方法务代表强调,“最惠国待遇可以给予,但必须以‘对等’为前提——英国给予中国商人在英利益的保护程度,应与中国给予英商的保护一致。”
英方最初要求“英商在华纠纷可提交英国在华法院审理”,这实质上是想保留领事裁判权的残余。天宇的反驳直指核心:“领事裁判权是不平等条约的产物,既然已承认中国完全主权,就没有理由保留这种特权。英商在华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纠纷应通过中国法院解决,可聘请外籍律师,但司法管辖权不可让渡。”
最终达成的条款明确:“英商在华合法财产、贸易活动受中国法律保护,与华商享有同等权利;中国政府将颁布《外商投资保护法》,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性政策;英商可参与中国政府采购、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竞标,中标标准与国内企业一致。”
为了打消英商的顾虑,条约特别注明:“中国政府承诺,在本条约生效后三年内,不针对英国商品实施报复性关税;对英商已在中国设立的工厂、企业,给予五年的税收优惠期,税率按国内企业标准执行。”
这些条款像一道缓冲带,既守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又给予英商足够的安全感。伦敦商会的代表在旁听席上频频点头——他们最担心的“无序报复”与“财产没收”风险被彻底消除,剩下的只是如何在平等竞争中抢占中国市场。
四、历史的印记:条约背后的细节
条约的最后附加了一份“争议解决机制”,规定中英双方若在条款执行中产生分歧,应通过外交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国际联盟仲裁,但仲裁结果需经双方同意方可生效。这个机制既避免了单方面诉诸国际仲裁可能带来的不公,又为解决争议提供了制度化渠道。
当双方代表开始逐页签署时,天宇注意到一个细节:张伯伦在签署“废除不平等关税协定”条款时,笔尖在纸面停顿了足足三秒。他知道,这位首相此刻的心情一定复杂——作为殖民帝国的代表,亲手埋葬一个延续百年的殖民体系,需要的不仅是政治勇气,更是对时代潮流的清醒认知。
签字仪式持续了整整一个小时。每签下一个名字,就意味着一页屈辱的历史被翻过。当最后一笔落下时,大厅里响起了稀疏却真诚的掌声——来自那些曾饱受殖民压迫的国家代表,他们从这份条约中看到了希望。
天宇走出会议大厅时,伦敦的阳光正好。他抬头望向湛蓝的天空,想起了林则徐虎门销烟的壮举,想起了洋务派“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探索,想起了戊戌变法的呐喊,想起了辛亥革命的枪声……无数前辈未竟的事业,终于在这一刻有了回响。
“条约的签署只是开始。”天宇对身边的外交团队说,“如何用自主关税保护民族工业,如何让海关税收真正服务于国家建设,如何在平等的基础上构建新型国际关系,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远处的大本钟敲响了十二下,浑厚的钟声在伦敦上空回荡。这钟声仿佛在宣告一个旧时代的结束——那个靠炮舰和不平等条约掠夺世界的时代,正在被平等、互利、尊重主权的新秩序取代。
而在遥远的中国,当《伦敦条约》的消息传来时,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民众自发走上街头,挥舞着国旗欢呼。海关总署的华人职员们脱下了沿用多年的英式制服,换上了崭新的中山装,在“中国海关”的牌匾下合影留念。
天宇站在伦敦的街头,看着往来的行人,忽然想起了顾维钧在巴黎和会上的那句话:“中国的要求,不过是恢复历史的公正。”今天,这份公正终于以法律的形式被确立。
《伦敦条约》的核心条款,像一座界碑,一边刻着屈辱的过去,一边指向平等的未来。而这座界碑的基石,是无数中国人用百年抗争换来的——从虎门的硝烟到南京的谈判,从“弱国无外交”的悲叹到“主权不可让”的坚定,这个民族终于在历史的转折点上,为自己赢得了应有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