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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分封明权责(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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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的公告栏不够大。”曹林突然说,“让人再拓三丈,用最亮的漆写字,晚上挂灯笼照着,让晚归的百姓也能看清楚。”

诸葛红月眼睛亮了,忙应道:“臣这就去办!还有,臣打算在各州府设‘问钱处’,百姓觉得哪笔账不对,随时能递条子,臣亲自批答。”她顿了顿,指尖轻轻敲着账册,“权力是百姓给的,就得晾在太阳底下,晒得干干净净,才不容易长霉。”

正说着,赵虎带着几个军校过来,手里捧着新拟的《军训练则》。“陛下,臣把中央军分成了三营,步兵营练巷战,骑兵营练奔袭,还有个辎重营,专门练怎么运粮草、修工事。”他指着其中一条,“调兵令须经兵部、御史台、陛下三方签字,少一方印,营门都不开。臣还加了条,士兵家里有难,可直接递文给户部,不用经将领手——免得有人拿军饷卡士兵。”

诸葛红月凑过去看,突然笑了:“这条好!前阵子有个士兵的娘病了,不敢跟你说,偷偷把军饷攒起来托人带回家,差点耽误了操练。现在直接递到户部,臣让人走‘急件’,三天就能把药送到家。”

曹林望着两人凑在一起议事的身影,突然觉得紫宸殿的梁柱都仿佛松快了些。他想起刚入关中时,赵虎为了争先锋印,跟副将拔刀相向;诸葛红月为了截下被贪墨的赈灾粮,带着乡勇硬闯过节度使的衙门。那时的他们,眼里只有“抢”和“护”,却不懂“分”与“明”。

“还有刑部的卷宗。”曹林转头对候在殿外的刑部尚书道,“死罪案的卷宗,每季度抄一份贴在城墙上,让百姓看看律法是怎么判的,为什么这么判。”

刑部尚书躬身应是,手里的《刑律详解》封面上,已经用朱笔添了句:“民可议法,不可逾法”。

傍晚时,城门口的公告栏前挤满了人。一个老农指着户部的账本,对儿子说:“你看这‘修河堤耗银五千两’,上个月我去看过,那河堤确实加了三尺土,没糊弄事。”穿长衫的秀才在抄录军训练则,边抄边叹:“以前只知将军说打就打,现在才知练军也有这么多讲究,难怪中央军比以前能打了。”

赵虎路过时,听见两个挑夫在议论:“赵将军掌训练,兵部掌调兵,倒不怕有人拥兵自重了。”他脚步顿了顿,嘴角却悄悄扬了扬——玄黑令牌在腰间发烫,比当年单枪匹马闯敌营时更让他踏实。

诸葛红月则在“问钱处”前,给一个老妇人解释:“您说的这笔‘驿站马料钱’,是给送信的驿卒买粮草的,上个月北边大雪,马吃得多,所以多支了五十两,这是驿卒的签字画押,您瞧……”

曹林站在城楼之上,望着满城灯火。玄黑的军令牌在营中闪着光,绯红的账册在灯下泛着暖,还有各处公告栏前晃动的人影,像无数双眼睛,守着这些分出去的权、明了的责。他突然明白,所谓分封,从不是把权力攥在手里,而是把它掰成一小块一小块,放在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让每个人都知道——这权是用来护着日子的,不是用来压人的。

夜风拂过城楼,带着远处兵营的号角声和账房的算盘声,混在一起,竟比任何礼乐都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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