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兴唐观论道,《道德经》新解(1/2)
兴唐观的银杏树下,论道会已开了三日。青石铺就的场地围坐着百余人,有道士抚须沉思,有儒生挥袖辩论,还有僧人合掌微笑。今日讨论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本是《道德经》的老生常谈,却因叶法善的到来,掀起了意想不到的波澜。
“依在下之见,‘自然’便是天地本性。”说话的是京兆府的李儒生,他手持折扇,指着院中的石榴树,“你看这树,春生夏长,秋落冬藏,从不开花结果,这便是自然。人法地,便该学地之厚重;地法天,便该效天之高远,顺本性而为,方合道妙。”
话音刚落,西明寺的慧能僧人便摇了摇头:“施主所言差矣。若执着于‘本性’,便是着了‘有’的相。”他指了指树下的阴影,“树有本性,影却无定形,风动则影动,树静则影静。天地万物皆如影,何来恒定本性?‘自然’者,空也,不滞于形,不缚于理,方是真意。”
众人议论纷纷,有人赞同儒生的“本性说”,有人附和僧人的“空无说”。叶法善坐在角落,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孙思邈赠的《千金要方》,忽然想起药圃里的何首乌——藤(性)与根(命)看似各有本性,实则相依相生;既非绝对的“有”,也非全然的“空”。
“晚辈有一言,斗胆与诸位探讨。”他起身时,青石地面发出轻微的响动,众人的目光齐刷刷投来。叶法善定了定神,指着观门处的石碾:“诸位看那石碾,碾盘是地,碾轮是天。碾轮依碾盘转动(人法地),碾盘随碾轮受力(地法天),可若无人推动,碾轮不会转;若强行推动,碾盘会碎裂。这‘动’与‘不动’之间,便是‘自然’。”
李儒生皱眉:“叶道长是说,自然需人为推动?”
“非也。”叶法善摇头,“就像这石碾,推得太急(刻意),会卡住;完全不推(放任),便成废石。自然,是‘不刻意’——碾谷时,手随碾势而动,不强行加速,也不中途停滞,这便是‘道法自然’。”他想起召雷时的感悟,“雷法中,刻意求雷则雷不至,刻意避雷则雷偏来;唯有心念不滞,雷气自随,这便是雷法的‘自然’。”
达摩僧人合掌道:“若不刻意,便是‘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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