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庭前交锋(1/2)
诉讼的阴云正式笼罩“归处”,但内部凝聚的力量使其并未陷入混乱。苏青瓷坐镇指挥,应对小组高效运转。首要之战,便是法院的庭前会议。
贾长安、秦望舒与代理律师一同出席。对方云隐的团队阵容豪华,不仅有名牌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还有一位据称是设计领域的专家证人,气势凌人。会议室内,空气凝重得仿佛能拧出水来。
云隐的律师率先发难,语气咄咄逼人,指着投影幕布上并排展示的专利图与“归处”产品图,强调其客户专利的“在先性”与“独创性”,并刻意模糊化处理具体设计差异,反复使用“整体视觉近似”、“容易导致混淆”等主观性极强的词语,试图在法官心中先入为主地建立侵权印象。
“……我方当事人的专利,清晰界定了这种将传统意象与现代极简线条融合的独特美学风格。而被控侵权产品,无论在器型轮廓,还是纹样构成上,都明显落入了我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这是对创新成果的公然窃取!”云隐律师的总结陈词带着强烈的道德指控。
轮到“归处”一方发言。代理律师经验丰富,并未被对方的气势压倒,他沉稳地起身,先是向法官恭敬行礼,然后开始陈述。
“审判长,对方律师所言,完全混淆了‘思想’与‘表达’的界限,偷换了‘风格共性’与‘设计特定性’的概念。”律师开门见山,直指要害,“对方专利所描述的,是一种宽泛的美学风格或设计理念,这属于‘思想’范畴,不受专利法保护。而专利法保护的是具体、确定的设计‘表达’。”
他操作电脑,将对比图放大到极致细节。“请审判长明察,对方专利茶杯的弧线曲率R值为xx,我方当事人陈师傅的作品弧线曲率R值为YY,这是经过精密测量、截然不同的数学表达。对方专利纹样的节点间距为固定值A,我方当事人周女士的剪纸纹样节点间距遵循的是传统等比韵律b,这是源于不同文化脉络和技艺逻辑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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