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7章 执政中枢 老成谋国(2/2)
这种顾全大局的作风,甚至赢得了政敌的尊重。某次贾昌朝在朝堂讥讽新政“尽改祖宗法度”,吴育当即反驳:“祖宗之法,本为利民。今法度败坏,犹房屋倾颓,岂能因乃祖所建便任其倒塌?”接着话锋一转,“然修葺房屋也须先立支柱,再换梁椽,此即臣所谓循序渐进。”这番比喻让贾昌朝无言以对。
在财政改革领域,吴育的贡献尤为突出。他借鉴在三司任职的经验,创设“岁计簿”制度,要求各路每季度上报财政收支。某次审核河北路账目时,他发现地方官为迎合“减徭役”政策,竟将必要的河工也计入裁减之列。立即起草《新政施行七诫》,提醒同僚:“革新不是减法,去弊方为要义。”
五月江南蝗灾,范仲淹欲动用封仓库全部存粮赈灾。吴育连夜核算太仓数据,提出更稳妥的方案:“以三成官粮放赈,三成平籴稳市,四成贷给农户秋后偿还。” 这个创造性的“三分法”,后来被收入《宋会要》食货篇,成为宋代赈灾的经典范式。
然而新政终究难逃厄运。庆历四年六月,保守派伪造的“朋党图”流入宫中,仁宗对新政的态度急转直下。在决定新政存废的关键廷议中,吴育作出令人意外的表态:“范仲淹十事,其理甚正,然求治太速,进退太峻。”他建议“择其易行者先试之”,特别举出“厚农桑”“修武备”二条,认为“此二者纵在太平年景亦当施行”。
这个看似折中的主张,实则保全了新政核心成果。后来即便范仲淹、富弼相继离朝,“择吏员兴水利”“募民兵实边境”等政策仍在延续。欧阳修在《归田录》中精准评价:“吴公执政,务存大体,不汲汲于名利,真社稷之臣也。”
庆历五年正月,吴育迎来了政治生涯的终曲。因反对仁宗废黜郭皇后的诏书,他被罢参知政事,出知河南府。离京那日,新政主要人物皆已星散,唯有蔡襄等少数官员在城外饯行。看着暮色中的汴梁城楼,吴育对门生道: “治大国如烹小鲜,非谓无为,贵在知火候耳。”
在河南府任上,他仍坚持新政的合理内容,继续推行厚农桑政策,主持修复洛阳古渠。这些实绩让后来执政的王安石都感叹:若庆历诸公皆如吴育之务实,新政岂会夭折?
暮年致仕后,吴育在整理《奏议集》时,特地将庆历年间的章疏单独成卷,命名为《权宜集》。在自序中他写道:变法不难于立新,而难于除弊;不难于除弊,而难于除弊而不生新弊。这番感悟,道尽了北宋改革的所有悲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