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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日月之下(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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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开!大爷要喝酒!”

水手挥舞着酒瓶,推搡着一名年轻的纠察队员。

那个年轻的纠察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左手轻轻一抬,擒住水手的手腕,顺势一拧。

“咔嚓。”

清脆的骨裂声。

水手惨叫着跪倒在地。

还没等他叫出声,旁边立刻闪出两个壮汉,一人捂嘴,一人架胳膊,像拖死狗一样把他拖进了旁边的小巷。

整个过程不到十秒钟,甚至没有惊动旁边桌子上正在喝茶的客人。

“好身手。”

街角的一家茶楼二楼,临窗的位置。

一个身穿长衫、留着两撇八字胡的老人,轻轻放下了手中的盖碗。

郑景贵,霹雳州甲必丹,海山公司的大哥。作为海山派首领,他赢得了拉律战争,但他展现了极高的政治智慧和包容心。

战争结束后,他没有赶尽杀绝,而是接受了英国人的调停,与死敌义兴派握手言和,共同开发锡矿。

最近这几年,他致力于兴办教育和医疗,不仅资助华人,也捐款给维多利亚女王的基金,利用这种关系保护华人矿工在殖民地法律下的权益。

坐在他对面的,是陈旭年,柔佛“港主”,柔佛义兴公司首领,柔佛极少数的“华侨侨长”,在柔佛新山的地位极高,与柔佛苏丹阿布·巴卡尔关系亲如兄弟。

他领导的义兴公司在在柔佛是合法的准军事组织。帮助苏丹开发丛林、种植甘蜜和胡椒,并维持治安。确保了华人在柔佛享有极高的自治权和土地权,此前已经和陈九在柔佛的人深度合作很久。

“这就是那位九爷练出来的兵。”

陈旭年摸了摸手指上那枚硕大的翡翠扳指,语气中带着几分感慨,

“我在柔佛,手下的兄弟也不少。但要说这股子令行禁止的劲头……咱们那是江湖草莽,人家这是虎狼之师啊。”

“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这只是他堂口的普通打仔!现在,因为他一句话就能送死的人,能从太平洋排到大清!人家核心的队伍,咱们还无缘得见呐…..”

“安南那一仗,打醒了不少人。”

黄亚福在三人中年纪最小,46岁,面前这两位一个62,一个56,他笑了笑,端起茶壶,给两位斟茶,

他是木匠出身,靠勤劳和诚信起家。承建了柔佛苏丹的大皇宫,柔佛着名的“以信立身”。

他是通过承包政府工程积累财富,但他创立了独特的利润分享机制,让手下的工匠和劳工能分到红利,而不只是拿死工资。他是广府人在柔佛的保护伞,凡是广东籍移民遇到困难,多投奔黄亚福。

“以前咱们在南洋,受了荷兰人、英国人的气,总想着忍一忍,多赚点钱,将来买个官身,榜上大清保平安。

可人家不一样啊......”

陈旭年看着窗外那井然有序的队伍,目光深邃:

“两位,这次陈九发英雄帖,你我都很清楚,名为恳亲,实为结盟。整个南洋的甲必丹、堂口大佬,来了一大半,谁有这份号召力?

他在信里说得明白:‘洪门本一家,四海皆兄弟。今有外侮当前,内忧未解。愿散万金之财,聚天下之气,共谋一大事。’”

“这大事……”黄亚福压低了声音,“怕是要捅破天。”

“捅破天又如何?”

郑景贵冷笑一声,“咱们在海外漂泊,给朝廷捐了多少银子?结果呢?

兰芳落难的时候,朝廷连个屁都不敢放!

现在法国人欺负到家门口了,还得靠黑旗军和民间义勇去拼命。

我看这天,早就该换换了!”

“慎言。”

陈旭年虽然这么说,但眼中却闪过一丝精光,“事要功成,不可多言。大家保持默契即可,看看这位九爷把咱们召集起来,怎么个说法。”

“那就看今晚了。”

郑景贵看向远处那座隐没在夜色和红光中的努阿努山谷,

“听说,今晚的过堂仪式,陈九要请出洪门失传已久的五祖令。

不管是龙是蛇,今晚都要现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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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渐深,血红的天空终于被漆黑的夜幕吞噬,但努阿努山谷却亮如白昼。

这里是夏威夷王室的埋骨之地,也是传说中远古战神居住的地方。

山谷两侧的峭壁如刀削斧凿,终年云雾缭绕。

今晚,通往山谷深处的蜿蜒山道上,点燃了无数盏灯和火把。

远远望去,这哪是什么山谷,分明就是一条盘踞在海岛上的火龙。

山谷入口,立起了一座高大的牌楼,用的是从兰芳运来的巨木,漆成了朱红色。

牌楼上横书四个金漆大字——“忠义千秋”。

这四个字,不是颜体,不是柳体,而是一种带着血腥味的狂草,笔锋如刀,似乎要破匾而出。

“这是……这是当年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的笔迹!”

一位刚下马车的老者,看着这牌匾,浑身颤抖,老泪纵横。他是当年太平军的残部,流落海外三十年,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到这熟悉的字迹。

牌楼之下,杀气腾腾。

两排各一百名赤裸上身、头裹红巾的彪形大汉,手持鬼头大刀,分列两旁。

这叫“刀山剑林”。

每一个想要进入会场的人,无论你是豪商富翁,还是帮派大佬,亦或是各国的密探,都必须从这刀锋之下走过。

“请!过!山!”

为首的执事,声音洪亮如钟,在大洋彼岸喊出了这句传承了三百年的切口。

第一批走进去的,是南洋的大佬们。

张弼士、 郑景贵等人,面色肃穆,整理衣冠,大步从刀丛中穿过。他们虽然久居高位,早就洗去一身江湖气,但此刻身上却透出一股子绿林豪气。

紧接着,是北美的致公堂代表、澳洲的淘金客领袖、欧洲的华工代表……

人群中,混杂着无数双窥探的眼睛。

一个穿着中式长衫的男人,混在温哥华代表团的队伍里。

他是大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派出的顶级密探,听风。

“好大的排场……”

听风在心中暗暗心惊。他一路走来,暗中数了数,这山谷周围的明哨暗哨不下千人。而且,他敏锐地发现,那些站在高处的守卫,手里是清一色的温彻斯特连珠步枪和美国夏普斯枪。

在山谷两侧的制高点上,他甚至看到了帆布遮盖的重机枪阵地。

“这哪里是开会,这是在展示军威!若是这伙人杀回大清……”

听风不敢再想下去,只觉得后背发凉。

与此同时,在队伍的另一侧,混血的法国情报官,正疯狂心里默默记着这一切。

“疯狂……这简直是疯狂。”

他在心里咒骂着。他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了悬挂在会场中央的那面巨大的旗帜。

不是大清的龙旗,也不是洪门的三角红旗。

那是一面白底旗,旗帜中央,是两个巨大的血红色汉字,振华。

山谷深处,是一片被铲平的开阔地,足以容纳数千人。

正中央,搭起了一座九级高台。

台上供奉着洪门五祖的牌位,以及关圣帝君的神像。香烟缭绕,烛火通明。

而在高台之下,摆放着整整一百张太师椅,那是给各地“山主”、“龙头”留的座次。

当最后一批代表入场后,

“咚!咚!咚!”

三声震天动地的鼓响,压下了全场的低语。

“吉时已到!迎,山主!”

全场檀香山的堂口兄弟,齐刷刷地跺了一下脚。

没有任何欢呼,只有一片令人窒息的肃静。

在这肃静中,一阵有节奏的笃笃声从后堂传来。

是拐杖敲击木板的声音。

陈九出来了。

他穿着一件粗布长衫,脚下是一双千层底的布鞋。

他的腿有些跛,每走一步都要依靠那根龙头拐杖。

陈九走到台前,

他站在那里,目光缓缓扫过台下的千张面孔。

那目光并不锐利,却重若千钧。被他看到的人,不管是豪商大佬还是亡命之徒,都不由自主地有些感到沉重。

人的名,树的影,光那个瘦削的身影站在那里,就是一座巍峨的大山。

“诸位兄弟。”

陈九开口了。他的声音不大,但气从丹田喷涌,清晰地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他转过身,看了一眼身后的关公像和洪门五祖牌位,

“只拜两桩——

其一,拜我等此身黄皮黑眼,拜血脉中流淌千载之血脉,纵飘零四海,不敢或忘。

其二,”

“拜那异乡孤魂,累累白骨!

拜客死之冤灵——彼等埋骨铁轨之下,沉尸苦海之渊,殒命番夷枪炮之间,魂萦苔岛,魄绕荒洲,不得归乡!”

“星汉灿烂,汉家万里!

长风破浪,直挂云帆!

我等汉家儿郎,此身肤发血脉所授,此身赤血滚烫所指,皆在日月之下,万里疆土海域之中,堂堂正正,傲骨铮铮!

“上酒!”

数百名洪门子弟端着海碗,将烈酒洒在地上。

“再起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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