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法院开庭审理,丈夫过错证据确凿(2/2)
王律师发言结束后,法官让张强进行质证。张强看着那些证据,脸色苍白,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他的律师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反复强调“调解协议是被胁迫的”“张强爱孩子”,但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些说法。
法官又问张强:“原告,你说调解协议是被胁迫签订的,有什么证据吗?”张强低着头,小声说:“没有,但我当时确实不想签,是林晓逼我的。”法官又问:“你说你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那你平时怎么照顾孩子?孩子的学习、生活你参与过多少?”张强还是说不出话来,只能沉默。
庭审进行了三个多小时,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走出法庭的时候,张强叫住我,声音沙哑地说:“林晓,我知道错了,我不该起诉你,也不该争抚养权。你能不能原谅我?我以后再也不打扰你和乐乐了。”
我看着他,心里没有一丝波澜:“张强,现在说这些已经晚了。你当初做出那些事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今天的结果。以后你别再打扰我和乐乐的生活,这就是对我们最好的补偿。”说完,我转身就走,没有再回头。
回去的路上,王律师笑着说:“今天我们赢定了,不管法官什么时候宣判,结果都不会出乎我们的意料。”我点点头,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回到家,我妈告诉我,乐乐今天一天都很乖,还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我走进乐乐的房间,乐乐看到我,立刻跑过来抱住我:“妈妈,你回来了!你今天去哪里了呀?”我抱起他,笑着说:“妈妈去办了点事,以后我们就能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了,再也没人会打扰我们了。”
乐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在我脸上亲了一下:“妈妈,我最喜欢你了!”我抱着乐乐,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这段时间的委屈、害怕和辛苦,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了。我知道,只要能和乐乐在一起,再大的困难我都能克服。
一周后,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判决结果和我们预期的一样:驳回张强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之前的调解协议,房子归我所有;乐乐的抚养权归我,张强每月支付两千元抚养费,直至乐乐年满十八周岁,且张强探望乐乐需提前与我协商,不得影响乐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激动得哭了。我把判决书拿给我爸妈看,他们也很高兴,我妈抱着我说:“晓,你终于熬出头了,以后你和乐乐就能好好过日子了。”
晚上,我做了一桌子菜,和我爸妈、乐乐一起庆祝。乐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看到我们都很开心,他也跟着开心,还不停地给我夹菜:“妈妈,你多吃点,你最近都瘦了。”
看着乐乐可爱的样子,我心里充满了幸福感。虽然这段婚姻给我带来了很多伤害,但也让我学会了坚强。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地工作,更加用心地照顾乐乐,给她一个温暖、安稳的家,让她健康、快乐地成长。我也相信,未来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