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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与人交往的原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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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

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

子曰:“其然?岂其然乎?”

这段话是孔子向别人提问。《论语》中,我们极少见到这样的场景,大部分情况是别人询问孔子。

公叔文子是卫国的贤达人物。有人说公叔文子的特点是不言、不笑、不取,也就是不苟言笑,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公明贾是卫国的大臣。孔子问公明贾:“公叔文子的如上特点是真的吗?”

公明贾说:“以告者过也。”这里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说这种说法错了,另一种解释是传得有点夸张了。

我觉得根据后文来理解,解释为“传得有点夸张”可能会更切合。

公明贾说“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夫子不是不说话,而是他说话恰到好处,到了该说话的时候,他才说话。如果一个人说话时能够掌握火候、分寸、场合,知道什么时候该开口,人们就不会讨厌他说话。

“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他是真正发自内心地感到开心才笑,所以人们也不讨厌他的笑。

不随意说话,不随意地笑,这有什么可赞叹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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