缀玉轩杂缀(1/2)
当我写《留芳记》时,在林琴南先生弁言之后,我又自写一缘起,中有句云:“会走京师,获交梅畹华君,美艺冠于当时,声闻溢乎世界,冉用若青云之始翔,蔼蔼如初日之未央,盖自民国以来,名高未有如君者也”云云。现在读了它,此种词章滥调,实在可笑。因为当时除小说可用白话外,其余的文字,都要用文言,以为若用白话,便觉得不雅驯。现在的风气改变了,用了语体文,即使评论一个人,不应作那种浮泛夸张之词了。我与梅兰芳,见面不多,就是在他青年时代一时期,我在北京,见得最多。以后,我不到北京去,他又难得到上海来。为了他的业务,拿了包银,到上海来唱戏,常被人家包围得密不通风。他照例要到各报馆以及黑社会头脑等处(因为上海开戏馆的,大都是黑社会头子)拜客一次,我从来不去访他。
有一次,梅兰芳到上海来唱戏,我也忘了是哪一戏院所包的。那时上海的明星影片公司,要请他吃饭,为了他们和兰芳尚未驯熟,也借用了我的名义。这个时候正是上海绑票盛行的时候,据说那个戏馆老板,雇用了四个保镳,以保护梅兰芳。这四个保镳中,有中国人,有外国人(其时苏联逃出来的白俄群聚上海,专做这保镳生意,用外国面孔来吓人,其实一无用场),出入追随,寸步不离。结果,梅兰芳还是不曾来,只来了几个配角来赴宴,频频地道歉。明星公司中人,意有所不满,以为梅兰芳搭架子。我为他解释道:“你们要原谅他,他此刻不是自由身体了,就像上海堂子里的姑娘‘讨人’(养女的别名)身体一般,不由自己做主。”这不是我亵渎他,凡是上海那些开戏馆的人,到北京去聘请名伶,除了包银以外,所有接、送、食、住,全都包下来了,以后你的身体自由权,全属于他,一切要听他指挥,得他许可了。
所以梅兰芳几次到上海来,我都懒得去访问他,在北京这一个时期,在他的缀玉轩中,却常常有我的足迹。
我到他那里时,冯幼伟、李释堪两位是不常来的。但齐如山总是在那里,而且他喜欢谈话,因此颇不寂寞。兰芳呼冯幼伟为冯六爷,呼李释堪为李四爷,其余则概呼为先生。如对齐如山则呼齐先生,对我则呼包先生,这其间没有什么尊卑之分,北方风俗,凡晚辈的对于长者,总是称之为某爷的,况且这两人确是栽培兰芳使之成功的。北方对于伶人的尊称,都呼之为老板(我想必是“班”字的音误,后来便相习成风了。南方文人又改称为“老板”,这“板”字,字典上虽有,音盼,但别有解说,不合逻辑),但梅的友人从不唤他为梅老板,直呼他以兰芳,倒是有的。
评论梅兰芳的美德,我将以温和谦实四个字概括。他对于初见的人,如旧相识,总是和气迎人的。他的书架上有许多照相簿,有的是戏装的,有的是便装的,对于戏装,我因为懂得京戏甚少,只拣了他的便装的观看,有西装的,有中装的。他忽然翻出一簿他儿童时代的照相给我看。他笑着道:“你瞧瞧!丑死了!”那时他是十二三岁吧,额发剃得老高,两耳是招风的,眼睛睁得圆圆的,真是有点儿傻里傻气。我说:“这或是照相照得不好吧?”他说:“不,这还是北京最好的照相馆呢。”他又告诉我:“有些报纸上说我近视眼,我并不近视,曾经生过一次眼病,病好了,我的大眼睛细小了,人家翻说我有眼神。我喜欢养鸽子,瞧它飞去天空,回翔于青天白云之间,人家又说我在练眼神,岂不可笑?”我说:“不!美是自然而然的,你在不知不觉间而美自来了,人工仅及其半。”他说:“您过奖了!您过奖了!”
我以时常涉足于缀玉轩之故,每获得非分的享受,说来可笑,一曰吃白食,二曰看白戏。什么叫作吃白食?就是自己不惠钞而专吃人家的一种成语。京师号称首善之区,人文荟萃,各地方的人士,都到北京来,各地方的馆子,也就随着都到北京来。还有那些名公巨卿,讲究吃喝的为之提倡,常常地邀客饮宴,互相酬酢,所以每一省都有著名的馆子在北京。除大馆子外,还有小馆子,这小馆子,在北京尤其发达,有些生长南方,来到北京的小京官、穷翰林,在他家乡倒是吃好吃惯的,到北方,吃不惯北京的饭食,又雇不起厨子,于是专攻向那些小馆子了。不要看轻那些小馆子,往往有一经品题,声价十倍,也或有一味佳肴,传诵人口,从此成名的,这些也都有人为之记载呢。
我到兰芳家里去游玩的时候,也常常为他们一班朋友邀着同去吃小馆子。有时是冯幼伟请客的,有时是李释堪做东的,有时是来了一位不常来的朋友(这些朋友,我已不能列举了),一时拉拉扯扯便同去了。北京的小馆子,是不计其数,什么“致美斋”“百景楼”等等,我在以前已搞不清楚,不用说是现在了。但我记得那时北京的广东馆子很少,远不及上海的多,只有一家唤作“广成居”的广东小馆子,凡是冯六爷请客,我们倒是常去的。这地方只有一间平屋,摆了四五张方桌子,已经“实不能容”了,圆台面也休想,可是生意却是上海人打话,“好得邪邪气气”。在里面挤得人家屁股碰屁股,但那班吃客终不肯退出去。
我问他们:“既然如此生意好,为什么不扩充起来?北京房屋又不贵,再加以刷新一下,即使不能成为一个大馆子,至少也能成为一个中等馆子。”冯幼伟道:“他们开小馆子有个迷信,不能迁居,不能更换新装修。说起来也很有些道理,一家小饮食店,要它兴旺起来,也非一朝一夕之功。也要有几样拿手好菜,第一要使吃客走熟,时常光顾。忽然的迁居了,可是吃客是不迁居呢,失去原来的主顾,却是失策的。还有,中国人是一向有传统思想,尤其是在北京这种地方,商人们常以百年老店自夸,连门前挂的招牌,已经破烂不堪,他们也不肯更换,以为这块老招牌是不能废弃的,你们写文章,说什么‘发思古之幽情’的话,在北京的商人们,也正在大发思古幽情呢!”他说得合座皆笑。
每次吃小馆子,当然有兰芳在座,不过兰芳的吃东西,我觉得小有麻烦。那便是这也不吃,那也不吃,辣的不吃,酸的不吃,不但是北方的白酒不吃,连南方的黄酒也不吃,为什么呢?那就是怕破坏了他的嗓子。虽则兰芳自己也很为谨慎,但这几位先生好像有意无意地监护他似的,颇觉可笑。在广成居吃饭时,却有一物,有人不喜吃的,兰芳却喜欢吃,这是苦瓜。苦瓜是出在广东的吗?我久闻其名,未曾尝过,在上海时,连虹口的三角小菜场(广东人在上海多数住居虹口),也没苦瓜卖,这里的广成居却有,真是物稀为贵了。兰芳请我试尝之,入口虽觉得苦,而收口津津回甘,方知此是正味。到香港来,始知苦瓜乃是家常菜蔬,在筵席间,上不得杯盘,因知苦口还不谐于人呢!
我们吃了许多小馆子,却没有吃过西餐。北京的西菜馆,当时也已有的了,在南城外一带有数家,实在不大高明。否则就是要东交民巷(按:东交民巷在明朝时代始,原名“东江米巷”,因江南运输入北京的米,称之为“江米”,东、西两巷,都是米集,此亦曾见蒲留仙的《醒世姻缘》)使馆区域的六国饭店等处了。好在北京人也不喜欢吃西餐,有那些多姿多彩的中国菜,还吃那些一成不变的外国菜做什么呢?除非是到天津去,天津租界多,运输便,当然比北京为强。说起西餐也有小吃部,天津的“起士林”(亦有译作“凯司令”的),是德国人所开设的一家小餐馆,在当时真名噪遐迩。在当初只是制糖果的,后来却饷人以西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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