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几年夏天才会遇见你(1/2)
文/曼森
一、这是我亲妹吗
千岛,7月25日,晴,32℃,风向估计是南。
远方接壤处海天一线,海水近似透明,一波波海浪闪闪耀眼,海鸟低旋而过,浪潮声灌满耳朵。
之前发生的事在眼前掠过,犹影片倒带,再微小的事情也全都展开来。我下意识转头避过这些画面,身子一倾向右倒去,冲浪板瞬间滑脱。我抬手去抓,又一个浪头袭来,屏蔽了我的视线。我瞬间被卷进海里,口腔和鼻腔开了闸口似的,灌进大量海水。
波浪状的海水在我的眼前涌动,暗流会将我带至更远的地方,这样就可以了结一切,再没人念起“拓田”这个名字……
我甘心这样吗?
当然不了!
我奋力划动四肢,一头跃出海面,吐掉口中的海水,拼了命地大口呼吸。我的求生欲强到让我自己觉得可怕,我急吼吼地朝着岸边游去,动作可笑如卡通人物,然后连滚带爬地扑倒在了海滩上。
过了几秒,也可能是几分钟,天空的蓝色被挡住,一张蹙着眉的小脸小心翼翼地探了过来。
剧烈的咳嗽使我发不出声音,一双小手将我扶起来,美月跪在一边紧张地望着我:“哥……”
我深呼吸了几次,终于缓过气,刚要开口,美月抓住我的手腕,抢先一步戚戚地说:“哥,不管怎样,你都不要去死好不好?”
美月还是个高中生,大卷发扎成马尾,圆脸大眼,眼神专注又有些疏离,和千篇一律的高中生一样,她用尽一切课外时间将自己武装成大人的模样,可心智上到底是孩子。
我看着美月,女孩眼里充盈着的泪水,美如珍珠,她可怜巴巴地咬着下唇,表情堪称悲恸。我真是该死,害妹妹这么担心,我抬手温柔地摸她的头发。
美月哭哭咧咧地说:“哥,我不想你死……”我更心疼了,十分想要抱住她,她一头扎进我的怀里,彻底号开了,“反正你干啥啥不行,失败对你来说真的没什么,你不要死,呜哇……”
“……”这是我亲妹吗?
二、不甘心就不要放弃啊
阳光热烈,海面泛着金光,海滩上熙熙攘攘,寄居蟹飞快地潜进水中,石缝中海葵的触手向天伸展。
我和我那不咋贴心的妹妹收拾好东西,离开海滩,拐上大道。绿意盎然,蝉鸣铺天盖地,高级宾馆沿海湾建造,进进出出的游客手臂上大多挎着游泳圈或者拎着冲浪板。
红色警灯伴随着震耳欲聋的警铃声闪烁,栏杆缓缓降下来,铁道对面的斑马线闪着光,海水的咸腥味飘散在空气里,美月在我身边蹦蹦跳跳,熟悉的一切让我没出息地眼眶一热。
我要说回老家之前的日子过得不好实在没有良心,但如果我过得好,美月也不会担心我会郁闷到想要去死。
回到家泡完澡,我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
母亲端来冰镇西瓜,她怜惜地看着我,眼里包藏的眼泪与美月如出一辙:“我跟你说了多少遍,在外面混不好就趁早回家,你就是不听!”
我惭愧地低下头。
母亲抬手拍了一下我的后脑勺?:“死小子,你老是这样不吭声,爸妈很担心,你知不知道?”母亲坐下来擦擦眼角,满脸悔恨,“当初我就不该让你出去!我就知道你不行!你没能力,肢体不协调,又长成这样……”
这家人是怎么回事?真心疼我就坚持到底好吗?
晚饭时,一家人整整齐齐地围在桌边,电视上播着花里胡哨的娱乐新闻,母亲对“人气新人”,不,现在应该称为“大热女歌手”的霍莉茗喜欢得不得了。
报道说霍莉茗一天要赶三个通告,母亲满眼心疼:“这是要把孩子累死吗?不过这丫头也是厉害……”她坐正身子,推销什么似的说,“行程排得那么满,还有时间创作歌曲,我就说嘛,这孩子早晚会有大出息!”
美月没灵魂地跟着说:“就是就是。”
父亲郑重地放下筷子:“成天看这种新闻,关心关心国家大事不好吗?”
美月顺从地点点头:“对啊对啊!”
她到底是哪伙的?
我垂下手,想摸摸田田—?一只彪悍的三花猫,却被母亲制止,然后她一脸天真地对父亲说:“国家大事不是有很多人关心吗?”
新闻很短,霍莉茗的脸几闪即逝,没人关心国家大事,也没人再关注娱乐新闻,电视里的新闻依旧花里胡哨,但好像被谁按下了静音。
在回老家的飞机上我睡着了,噩梦入侵,我不记得梦到了什么,只记得醒来后通身是汗,过了很长时间还心有余悸。
半夜,我坐在檐廊上发呆,脚边草丛里不知名的虫断断续续地叫着,发福不少的父亲费力地在我身边坐下,过了很久才缓缓开口:“很不甘心吧?”
我好像也并没有不甘心,只是茫然。
“不甘心就不要放弃啊!”
三、我不可以为了钱做这种缺德事
回老家的第二天,我就在一家咖啡馆找好了工作。
母亲惊闻此事,花容失色:“你才回来就不能老老实实在家里待几天?人家做生意不容易,你到底为什么要去捣乱啊?!”真是我亲妈。
清早,我和美月一起乘环岛列车,我们从千岛站出发,美月在赤鱼洲跟我告别,我打工的咖啡馆在最后一站—雾月。
即将到达末站,原本人满为患的车厢里仅剩下几个乘客,个个都是“低头族”,走道空**、寂静。列车外面郁郁葱葱,透过绿色的间隙可以看到雾气笼罩着的远山和海。
我打了个哈欠,余光看到玻璃门外有两个穿校服的女生冲着我这边议论着什么。我扭头看过去,两个小脑袋嗖地不见了。
我收回视线,往下压了压帽檐,过了一会儿,那两个女孩又出现了,叽叽喳喳地争论—
“那真的是拓田。”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去问问。”
“难道不是应该你去问吗?”
列车到站,女孩们争先恐后地奔下车,过了人烟稀少的检票口。就在我快要忘掉她们的时候,其中一个女孩忽然冲到了我的面前,大大方方地仰着头:“请问你是拓田吗?选秀的那个。”
我不是什么大人物,但好歹也算见过大场面,这种时候当然稳得住。我露出营业员式的微笑:“我是啊!”
女孩不敢置信似的捂住嘴巴,然后转身向同伴招手:“快过来,真的是拓田!”
另一个女孩梗着脖子,满脸“我不感兴趣”的模样,可还是凑了上来,冲我投来打量的目光。
斟酌半天,她认真地质问同伴:“拓田哪有这么丑?”
那是因为上镜时化了妆。
“皮肤也没这么黑吧?”
回家之后我暴晒了几天。
“个头也比他高。”
我挺了挺背。
“走吧。”不感兴趣的女孩扯了扯好友的袖子,“在路上胡乱跟人搭讪,你也不怕被骗被卖去火星!”
净胡说八道!就算骗人,我也不会把对方卖去火星,那成本不要太大。
咖啡馆门前是一溜低矮的花草,落地窗形成镜面。
推开玻璃门,我礼貌地跟老板问好。他直直地看着我,然后推了推眼镜说:“啊……之前可能怠慢你了,我才知道你是……”他走出收银台,站到我面前,表情尴尬,“拓田啊,你也看到了,我这个店就这么大,像你这样的明星……”
我不禁苦笑,我的职场生涯还没开始就面临结束了?
老板是个介于中年和老年之间的男人,我应聘时打过交道,他是个和蔼的人,我也不想让他为难:“如果不方便的话……”
“也不是不方便……”老板打断我,“如果你能帮我们咖啡馆多宣传宣传……也是可以的。”
怎么宣传?
告诉我的十万僵尸粉,我在雾月的咖啡馆打工?在发传单的时候,抓住对方的手腕,让他看清我的脸,让他知道我就是两年前那个选秀冠军?还是干脆做一张海报挂在门口,上书—和霍莉茗一起出道,又被甩得老远的男人在这个店?
我跟老板告辞,推门走出咖啡馆,不偏不倚看到对面的小广场有两个工人正在拉开巨幅广告—第三届JK新声大赛海选一个月倒数。
我当初参加比赛完全是因为闲得无聊,一路走得迷迷糊糊,到了决赛也没什么紧迫感,想着大不了回家继承家业。拿了冠军之后,身为“全岛的骄傲”,我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决定拿命去拼,可没人要我的命,也不在乎这个。
不甘心吗?我好像并没有那么强烈的情绪,但是会有些放不下。
想到这里,我折回咖啡馆,安分守己地做起了侍应生。
虽然被霍莉茗甩得老远,但在岛上我也算是家喻户晓,附近高中女生呼啦啦拥进店里,营业额不停翻倍,老板很高兴。我每天都累得半死,回到家之后趴在**,一动也不想动。
美月扒着门框探头探脑?:“哥,你火了哦!”她朝我晃了晃手机,“同学们都在议论你。”
我拉过枕头,盖在头上,表示谢绝闲聊。
结果美月得寸进尺,跑进来扯走枕头:“哥,现在很多人都知道我是你妹妹,我是不是也火了?”她臆想起来,“哇……会不会有记者采访我?”
“不要想那种事。”
美月锲而不舍:“万一有呢?”
我闭着眼睛敷衍:“到时不要乱说话。”
美月乖巧地说:“好的……”然后又问,“那这个可以给记者看吗?”她把手机举到我的眼前,用手指扒我的眼睛,我不得不从了这个祖宗,睁眼一看,是她在冲浪那天拍的照片,照片中的我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穿着棉麻短裤和白背心,脚上趿拉着拖鞋,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这么不美观的照片万万不可落入媒体手中,我坐起来,对美月进行说服教育,并警告她哪怕媒体愿意出钱买,也不可以松口。
美月很懂事地说:“我明白,被大众看到这种照片,哥哥的美少年形象就会毁掉,我不可以为了钱做这种缺德事。”
“真乖。”
“那……喀,如果媒体愿意给我一百万呢?”
“出去!”
四、我虽看似缺乏男子气概,但什么都顶得住
经纪公司很快收到风声,经纪人打来电话,痛心疾首,咋咋呼呼地叫着:“拓田啊!你说要照顾妹妹,我们才放你回老家的,你怎么跑到咖啡馆打工去了?太有失明星身份了!我跟你说啊……”
我冷笑着打断他:“明星?”
经纪人急忙改口:“创作人,创作人!”然后谄媚地说,“我这不是怕你累着吗?咖啡馆的工作很辛苦吧?那你还有时间搞创作吗?我一直没收到你的作品呀。你要好好努力,就算不为你自己,也要为莉茗着想对吧?现在正是关键的时候……”
我挂断了电话。
让人郁闷的事很少单枪匹马,它们喜欢组团而至。
之前有高中女生来到店里,请我帮忙创作社团歌曲。可就算我想帮忙,公司合约也不准许,于是我婉拒了。带头的大姐觉得没面子,带人浩浩****地来砸场。
正值补课班放学时间,店里没有一个空位,店外的三桌也坐满了,老板差点忙出高血压。
带头的大姐抱臂挡在我面前,一把掀翻我手上的餐盘,戴着美瞳的大眼瞪着我:“拓田,我这是抬举你,你知不知道?你以为我像她们一样傻,会捧着你?”她指了一圈店里的无辜女生,“你算什么明星?你难道不是在娱乐圈混不下了,才回千岛的?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什么创作才子,真是可笑!你从出道到现在只出了一首歌吧?怎么?这么快就江郎才尽了?全岛的骄傲,我看是全岛的笑柄吧!”
店里的女生纷纷惊醒:是啊,我们把他当爱豆,可他为什么待在咖啡馆而不是娱乐圈?喜欢这种失败者难道不是一件很丢脸的事?
带头大姐身后的几个男生染着黄毛,凶神恶煞的,其中一个视线跟我撞上,幼稚地向我展示了一下肌肉。我正在心里对那几个家伙进行评估,只见几人仿佛被一阵旋风冲开,美月手上抄着一把椅子冲过来:“不准你说我哥!”
在椅子砸下来的瞬间,我推开了带头的大姐,椅子砸中了我的脑袋,鲜血登时顺着眉骨淌了下来,美月被吓得躲去了墙角。
当天我流了很多血,但伤口并没想象的那么深,至少没到需要剃头才能搞定的程度。虽然被亲妈嫌弃“长成这样”,但我仍认为自己是一个美少年,秃头的事情绝对不能忍。
我受伤之后唯一麻烦的是不能顶着伤口在大太阳r>
美月哭哭啼啼地埋怨我:“都是你,为什么自己不跟那个女生吵?你要是出手了,就不用我了,你就不会受伤了,呜呜……”
跟女生吵架?我没这个癖好。除了美月之外,我只和一个女生吵过架。数年过去,她已成了觉得和别人吵架有失身份的女人。
咖啡馆依旧每天挤得宛如沙丁鱼罐头,不过多数是来看我笑话或者找碴儿的,类似于喜欢过劣质艺人的耻辱感在她们的心底滋长,她们想要报复回来:不停地要我续杯,让我帮忙捡“不小心”落在地上的笔记本,在我的应援牌上乱画,在我的车后面写“我是笨蛋”……
连老板都看不下去了,建议我休息几天。
不用的,我虽看似缺乏男子气概,但什么都顶得住。
8月16日,晴,33℃,风向可能是西。
晚上八点举行烟火大会,老板替店里做兼职的女生跟我说情,要我留下来加班,我欣然同意。所有人都跑去看烟火,店里冷冷清清,一过七点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从车里取出吉他,创作的事确实不能停。我刚转身就瞄到了一个粉红色的身影,美月穿着可爱的衣服朝我小跑过来,于是我放回吉他,帅气地靠车站着迎接美月。
过了八点,我和美月到对面的小广场上,烟火正盛,光芒四射,瞬间照亮每一个角落。我侧头看向美月,缤纷色彩映在她的瞳孔中央,我不知道在她的眼里这些是什么样子。
当黑暗重归大地,美月忽然开口,声音很小:“哥,你和莉茗姐姐分手了是不是?”
不断腾空而起的烟火盖住了她的尾音,它们流光溢彩,纷纷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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