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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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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

花重锦看建三爷最后一眼,一道蓝色的火焰倏地在棺材里烧起来。

地平线冒出一丝粉红色,两人又是一夜未眠,转身向建三爷的小屋里去。

背后的蓝色火焰很快将棺木吞噬,在一片寂静中燃成凄然的灰烬。

颜灼若的结界骤然破碎,碎灵轻飘落地,随风一卷抚平坟坑与满地杂乱的黄泥,徒留一块刻着建三爷姓名的墓碑。

建三爷家里一目了然,除了布满齿痕的笼子,再没有值得研究的东西。

花重锦摩挲笼子的质感,道:“这么结实的材料,咬出这种齿痕......还有血...”

村里人说,建三爷把兔子当亲儿子养...按理说他待兔子还不错......可如今的下场...谁又知道背后藏着怎样该死的真相。

层出不穷的矛盾令人身心疲惫,颜灼若脑子疼得厉害,靠在落灰的墙上一声不吭地盯着花重锦手里的笼子。

突然花重锦擡头对上他的目光,颜灼若一个激灵,精神几分:“发现了什么?”

花重锦无奈摇头,示意对方胸前藏晶体地方,道:“‘相’中有酒。”

颜灼若一怔,他一回生二回熟,从中取出两个白瓶子,递给花重锦一个。

清冽的酒香在干燥的空气中蔓延开,冷酒入喉趟过身体,滋润干枯的心情,柔化一身疲惫。

颜灼若如释重负地舒畅起来,情不自禁挑起嘴角,双眼弯成明亮的月牙。

眼前人的模样一直未变,花重锦眼尾染上笑意,对上他的目光。

颜灼若在花重锦身边坐下,将脑袋放在花重锦的肩头,道:“接下来怎么办?”

花重锦轻轻拍去颜灼若身后沾的灰,垂下头与身边人靠在一起。

“起码确定瘟疫在建三爷跟兔子身上,如今他们的痕迹在世间消失了,一时半会倒不用担心贻害四方,眼下解决外面的瘟疫更重要。”

村里人的病情好转,染上瘟疫的尸体已被销毁,建三爷的案子疑点虽多却不着急。

颜灼若来此地一天一夜,还不知外头的情况如何,眼下确实不宜久留。

颜灼若环顾空荡荡的小屋,颇为不甘心,他道:“再来一次寻什咒,若是找不到建三爷的躯体,便算了。”

“好。”

花重锦擡手画符,无数符文从指尖流出分散,缠上为数不多的家具。颜灼若的目光从中一一掠过,眼里渐渐流露出失望。

直到他垂眸瞥见眼前的笼子,缠绕其中的符文非但没有消散,反倒有种蠢蠢欲动要飞出去的架势。

颜灼若一脸意外:“兔子...没被吃干净!”

花重锦也十分诧异,莞尔道:“走吧,去看看。”

两人凭符文指路,飞速离开,直到掠过地下城的入口,符文依旧没有半分要停下的迹象,两人才发现事情变得诡异起来。

最后在与仙界接壤的川云山脚下,符文进入一个山洞,围着一只倒在黑血里的兔子止步。

两人见到眼前的景象震撼不已——兔子哪是没被吃干净,兔子的遗体明明完完整整的出现在二人眼前!

山洞的地方不大,墙壁上布满血迹,从兔子满身伤痕来看,估计是兔子不断撞墙的结果。

干巴巴的泥地里坑坑洼洼,大一块小一块染着黑血,兔子的四肢被磨破见骨,一把菜刀卡在兔子的脖颈间。

兔子死不瞑目。

一块黄底黑边的道袍丢在一边,颜灼若凑过去翻开,里面是一堆破破烂烂的书籍、碎银、令牌、年久生锈的短刀等等。

想必是作法时,借口献给阎王从村民那骗来的东西。

外头吹来一丝凉风,洞内隐隐充满令人头疼的酸臭味,跟棺材里的建三爷一个样。

颜灼若皱着眉擦擦鼻子,花重锦在他身边蹲下翻开满地破书,奇奇怪怪的符号映入眼帘,花重锦上下扫一眼,飞快将书翻到底。

花重锦为行动方便,发间有两支相扣束发的银色簪子,他将其取下时,柔软的细发如泼墨般散开。

颜灼若盯着花重锦的模样看得入神,全然没发现对方如何从簪子上扣出一颗猩红的珠子将破书全收了进去。

“作法时念的诅咒出自这些书,我一时看不明白,得带回去研究。”

“欸等等!”颜灼若止住花重锦重新别发的动作,好奇道:“你这也是法器?”

花重锦“嗯”了一声,扣上两支簪子合掌施法,簪子随着他做一个拔剑出鞘的动作,化作一把极薄的长剑。

花重锦将收起的红珠子拿出来钉在剑柄处的凹糟,长剑立即精神抖擞,生出一层清冷的寒光。

颜灼若双眼雪亮,将东西接过来仔细打量,随口一问:“你身上究竟有多少件法器?”

花重锦嘴角轻扬:“只有它,那颗红珠子是一个小型储物器。”

上次在神宫,颜灼若嘴瓢说对花重锦的寝宫感兴趣,花重锦毫不客气地将他带过去,颜灼若自然也不客气地住了几日。

花重锦的寝宫建在水上,宽阔的内间以屏风相隔成几间不同的区域,其中有一块叠着好几沓图纸。

颜灼若不爱乱翻东西,匆匆看一眼便过去了,不过他记得上面是一些复杂的兵器图。

颜灼若将长剑递还花重锦,眯着眸子笑道:“原来你喜欢制作法器。”

若是旁人说起这句话,花重锦多半是笑而不语,任对方如何以为他都不以为意。

可对方是颜灼若,花重锦将长剑收作发簪,简易地将头发挽起来,沉默两秒后,才解释:

“谈不上喜欢,只不过我对法器的要求高,与其花时间找,不如亲手做。在‘尘’做出来之前,我造出不少残次品,方才那把剑与珠子是其中之一,中看不中用。”

花重锦的话里有种随性的真诚,颜灼若有点意外。

他仔细一想,竟然想不出花重锦喜欢什么,往日相处多半是花重锦顺着他的爱好来,从未主动表达过自己的兴趣。

颜灼若的小心思还没问出口,花重锦回到正事上,道:“兔子刚死不久,溯源。”

说运气好吧,兔子死亡时间不超过三个时辰,昨晚两人正在村里为这家伙想破脑袋,如今找到却晚来一步。

说运气不好吧,这兔子咽气才不到三个时辰,溯源的时间线长得正好能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看个一清二楚。

花重锦先画“聚魂”,随后在两人掌心画上符咒,双掌相贴,下一刻兔子濒死前的情绪从四面八方灌入身体,眼前变成一片朦胧迷离,令人晕头转向。

比起身体各处的痛苦,脑子里燥热的嗡嗡声简直像有把人丢在一个充满回响的蒸锅中,令人发疯抓狂。

周围的空气好似被抽干,变成了一把把尖锐细小的刀子,随着呼吸的动作扎进喉咙和肺,压抑窒息充满铁锈味。

暴躁与饥渴在胸口烧起一团高温烈火,痛苦难以忍耐,兔子一次次撞墙,一次次倒地抽搐四肢扣地,又一次次爬起来再朝墙上去...

所幸溯源只共情情绪,不共情痛苦,眼下兔子意识涣散,画面模糊不清,两人推断兔子处在一种发狂状态。

花重锦拉动时间轴飞快倒退,画面回建三爷的家。

兔子的视角十分低矮,此刻它被关在笼子中。

这是一个很平凡的中午,建三爷炒了两个小菜端到床边的小桌子上。

建三爷眉目间带笑透着几分慈祥,布满皱子的脸显得十分精神,他将重量不小的笼子小心擡起来放在两个菜边上,然后端起碗夹着菜喂着兔子吃起来。

建三爷见兔子吃得欢快,笑道:“乖乖儿,多多吃,快快长。”

说着,建三爷又叹了口气:“俺最近在想,你哪怕永远是兔子,那也是俺亲儿子。谁陪在身边都是一个道理,人也好,兔子也罢,凑伙过日子,一样的解闷。”

饭后的日子,建三爷睡个午觉,醒后带着兔子坐在院子里无所事事,再过一会太阳落山,建三爷开始准备晚饭,很快做出两道不同中午的小菜。

建三爷与兔子白日里相处平淡无奇,乏善可陈。

待夜色降临,琐事处理完后,建三爷将兔子带到月下,拿出一本破书给兔子慢悠悠的念起来。

颜灼若听不懂其中意思,心中觉得古怪,问道:“他在念什么?”

花重锦道:“求子咒文——那堆书里有本‘求子经’,书中记载心意虔诚者,能从阎王那用有灵性的活物换一个投胎的孩子,以命换命。”

颜灼若拧眉道:“难怪村里说建三爷把兔子当‘亲儿子’,原来是这个意思。”

建三爷刚念叨没多久,兔子变得异常暴躁,在笼子里不要命似的以头撞击,啃咬,发出痛苦的尖叫。

建三爷见状急忙放下书,伸手抚摸兔子的头顶试图安慰它,谁知兔子今晚发狠劲,扭头躲开建三爷的手,一爪子朝他甩过去,将建三爷抓得鲜血淋漓。

建三爷“哎哟”一声,匆匆回屋,等再出来时,他手上包着一块破布,拿着一把枯草。

他将草递到兔子嘴边,兔子飞快啃食干净,啃了三四根后,兔子神态迷离,渐渐昏睡过去。

颜灼若在地下城跟林己鸣认识不少药,眼前的枯草便是其中之一。

此草毒性极强,平日里用量十分苛刻,多半碾碎后掺杂其他药物用于止疼麻醉。

像兔子这种简单粗暴的吃法,颜灼若还是头次见。

兔子两眼一闭,两人的画面立即变成一片黑。

花重锦拉动时间往后走,又是第二天午时。

建三爷今天的脸色很差,两颗凹陷的眼睛比平日更加夸张骇人,枯瘦的手背包着破布,隐约可见到发黑的抓痕。

他一如既往为兔子准备饭菜,只不过精神不佳,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又到夜晚。

今夜无月,建三爷在屋内点着蜡烛念破书,老人的声音有气无力,没念几句,兔子又暴躁地四面乱撞。

建三爷叹气摇头,将书压倒枕头底下,老态龙钟地给兔子拿来几根枯草。

兔子吃了药,两眼一黑,又是下一个场面。

接下来几日,建三爷肉眼可见的衰老,渐渐卧床不起。

一日清晨,天刚破晓,兔子睁眼时发现自己睡在院子里,身上披着一件破大衣,兔子谨慎四顾,发现无人便一头栽进屋边的小树丛中。

兔子为逃离建三爷的折磨沾沾自喜,谁知到了晚上,即使没有那个老家伙念咒,耳边依旧能响起令人抓狂的嗡嗡声。

兔子没来得及离开村子,胸口仿佛烧起一团大火,令它暴躁难耐。

兔子脑海里变得混乱不堪,它辩不清方向,跌跌撞撞一番后竟然绕回了建三爷家。

建三爷的屋子黑灯瞎火,兔子在头疼欲裂中强行找出几丝意识,化作人形轻手轻脚地钻进屋子寻找往日吃的枯草。

可惜它找了一圈没痕迹,气急败坏之下,兔子将刀子般的目光钉在床上安静的身影上。

建三爷对周围的动静全然不觉,干扁的身体裹挟在夜里显得十分单薄凄凉。

兔子屏息凝神悄然靠近,将手探到枕头之下摸索破书,眼睛死死盯着黑暗中的轮廓。

兔子没有察觉到建三爷的气息,心中蹊跷,试探着将手上动作变大。

眼见床上人对此毫无反应,兔子所幸将建三爷僵硬发冷的身体往边上一推,毫不顾忌地从床头缝里把破书一本本扣出来。

兔子将床上找个遍,甚至翻出一件压在床垫下的破旧道袍。

它确定没有遗漏,用道袍将书一包,正打算走,一个新奇的想法从脑子里冒出来:

老家伙将它折磨得半死不活,为何不让老家伙也尝尝它受过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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