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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束缚人民千年的历史周期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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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历史周期律是指人类历史上政权或文明兴衰更替的周期性现象。这一概念由中国学者黄炎培在1945年与教员的“窑洞对”中明确提出,但类似思想在古今中外的历史研究中均有体现。

“盛世-腐化-乱世-再统一”的循环,从不是天命,是制度的惯性。中国历史有一种看似理所当然的节奏感:王朝初立,励精图治;百年后,官僚腐化;继而,苛政猛于虎、盗贼四起;再然后,一场王朝更替,再启新朝。我们习惯了这套“历史的节奏”,甚至很多小说、影视剧也照此模板行文,好似天下就该三百年一乱。

但这不是“民族性”决定的,也不是“文化基因”在作祟,而是结构决定命运。王朝制的根本矛盾,是中央集权与地方运作、国家财政与民众承载、皇权意志与官僚执行之间,天然张力难解,周而复始。

历史不会因信仰而走向光明,但会因制度而不断回头。

“王朝刚建立时都很清明”其实是不得不“清明”。每一个新王朝崛起时,总会祭出“轻徭薄赋、澄清吏治、整肃军纪”的一套组合拳。有人认为那是“明主之治”,但更真实的解释是:旧王朝留下的是一片烂摊子,如果不“收买人心”,国家根本运转不下去。

汉初“与民休息”,是因为秦末战乱人口骤减、田园荒废;唐初废除苛税,是因为隋炀帝征役过重、民间反叛不断;明初休养生息,是因为元末的财政系统已经崩溃。

不是新皇帝天性仁慈,而是国家机器太破,不修不行。那种“创业阶段皆清明”的观感,其实是“危机驱动改革”的被动姿态。

当“制度回归惯性”,腐败便开始层层复制。王朝兴起后的几十年或一百年,往往是制度最有生命力的阶段。但这种状态很难维持。原因不是人变坏了,而是制度本身开始松动。

一方面,开国功臣因贡献巨大开始“特权化”;另一方面,统治层逐步变得封闭,缺乏人才流动机制;再者,基层行政越来越依赖民间资源,但国家财政并未给予匹配投入,于是地方官开始“自谋生路”。

从此之后,贪腐就不再是“个人问题”,而是系统性自保行为。你不贪,仕途走不远;你不敛财,运转不了。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法律制度形同虚设。国家机器外表完好,实则千疮百孔。腐败不是例外,而是系统自保的方式。

税收加码是王朝下行的第一个症状。王朝进入中期后,随着人口恢复、官员增多、军费上涨,财政压力陡然加剧。但由于制度缺乏弹性,又无法调整税制,于是只好一条路走到黑——加税。

西汉末年的“盐铁专卖”、东汉中期的“卖官鬻爵”、唐玄宗之后的“两税加重”,明中期的“加派杂税”,无一不是财政吃紧的表现。更悲哀的是,税收往往不来自富人,而是集中在可控的“编户齐民”身上。

税收无法突破既得利益结构,最后压垮的,只能是最底层的百姓。这时的“民变”不是反抗,而是求生。所谓“揭竿而起”,从来不是为了理想,而是为了活下去。

官僚系统的内卷,是崩溃前的自我折叠。一个走向下行的王朝,在财政吃紧之后,接下来一定是官僚系统的“自我毁灭”。

初期的士人官僚以“清廉正直”为荣,但到中后期就变成了“谁能捞、谁能留”。京官卖官鬻爵,地方官盘剥民脂民膏,中层公务员要靠“养廉银”才能养家。

更恶劣的是,官位不仅变成了财富获取渠道,还成了阶层固化的工具。寒门难上青云,庶族无缘中枢,政权陷入“世家把持”状态,人民却无从申冤。最终,政治僵化、民怨沸腾,整个官僚系统就像一具沉重的机械,在泥潭中无法自拔。不是没人能救,而是没人愿意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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