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2/2)
腊月二十九这一天半下午,饭店老板给他结了工资,郁小楼帮忙收了店,揣着几百块钱慢吞吞往家里走。
没走多久就听见有人小声叫他,女人的声音轻轻的,带着明显的颤动。
郁小楼身体蓦然僵住,倏地擡头,就看见不远处叶子掉光的行道树底下站着个女人,穿着雪白的短款羽绒服和黑色小短裙,脚上踩着很漂亮的长筒靴,在那儿神色激动地朝他招手。
郁小楼在原地愣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擡脚慢慢走过去,迟疑地叫了声:“妈……?”
迟文英生着一张很漂亮的脸,化着一点淡妆,及腰的长发卷成一头很时髦的大波浪,再搭配那一身光鲜亮丽的装扮,在这座阴沉沉灰扑扑的小镇里简直漂亮到扎眼,旁边来来往往的行人都忍不住回头多看她一眼。
她早就习惯了,一点目光都没分到旁人身上,直勾勾盯着郁小楼,上上下下打量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头就含了泪,说:“怎么瘦成了这样。”
郁小楼仍然穿着不合身的旧棉袄和薄毛裤,脚上踩着一双脏兮兮的帆布鞋,旧棉袄上有几道针脚生疏的缝补的痕迹,胸前、袖口这些地方脏得能擦火柴。甚至因为刚刚从饭馆里下班,身上还裹着一股浓重的油烟味儿和洗洁精混杂的味道。
看着面前的母亲,郁小楼不由瑟缩了下,把脏兮兮的袖口往背后藏了藏,说:“你怎么回来了……”
迟文英还是来回地看他,眼圈儿红得厉害,说:“是不是他虐待你?不给你吃饭?也不给你买新衣服……”
郁小楼摇了摇头:“他给我买了,我没穿。”
迟文英拉着他,问:“你明年是不是要中考了?期末成绩怎么样?能考上好学校吗?”
郁小楼点头:“退步了一点,只考了第三名。”
迟文英就说:“你要好好学习呀,只有好好学习,才能离开这小地方到大城市去呀!才能挺直腰杆子做人呀!”
郁小楼从鼻腔到喉咙一片酸苦,强装着镇定点点头,忽然说:“你冷不冷?”
迟文英以前就很爱美,可是她偶尔穿上新衣服,就会招来男人残忍的打骂,说她打扮得花枝招展是不是要偷人。
现在她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地穿新衣服了,也涂了漂亮的口红,就是身上那件棉袄看着很单薄,一点也不保暖的样子。
迟文英一愣,笑了,说:“傻小子,这是羽绒服,很暖和的,你摸摸妈妈的手,是不是一点也不冷?”
郁小楼迟疑了下,看看自己粗糙的挤满冻疮的手,犹豫了半天,还是用手背轻轻碰了下女人白生生的手,只是一秒钟都不到的接触,立刻收回来重新藏到背后去,贪恋着手背上那一点细腻柔软的触感,点点头说:“真的不冷啊。”
迟文英转过头,用指尖抹了下眼角。
郁小楼看着她,又问了一遍:“你怎么又回来了?”
除了他们母子两个,没人知道迟文英是郁小楼偷偷放走的。
那时候郁建国把迟文英关在家里头,不准她出门,有一天郁建国打牌回来又喝得大醉,在床上睡得跟死猪一样,还在念小学的郁小楼偷偷给迟文英拿了新衣服,偷来家里所有的现金,开门放她跑了。
迟文英本来不喜欢他,甚至还很厌恶他,可她心软,郁小楼好几次扑到她身上帮她挡下郁建国的拳脚和皮带,她就慢慢没那么讨厌这个儿子了。
后来郁小楼偷偷放她走,迟文英还有一点舍不得他,开始那几年回来找过他几次,每次没说几句话,就被郁小楼推着赶走了,好像比她更害怕叫郁建国发现。
后来她离开了这里,好几年再也没有回来过。
迟文英还记得上一次跟儿子见面,郁小楼还在念六年级,瘦瘦小小的一个小孩子,被晒得黢黑,叫她躲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自己顶着三伏天的烈日跑回家,说有个东西要给她。
没一会儿他跑回来,脸蛋被晒得通红,额角挂满汗珠子,把一卷皱巴巴的纸币塞给她,板着脸用很老成的口吻说:“我也会赚钱了,这些都给你。我们老师说,南方很发达的,很多人都去那里打工,你也去吧。”
又说:“走吧,别回来了,你再回来,会被他发现的。”
她低头看手里,全是脏兮兮皱巴巴的散碎零钱,几个硬币,几十张一毛,最大的面额是一张用胶带粘起来的十块钱。
她再三追问这些钱从哪儿来的,满头大汗的小孩别过脸,很不情愿地告诉她真相:“我卖废品攒的,没有偷。”
她攥着那把零钱哭了,后来那些钱变成了一张开往南方大城市的火车票。
她发了呆,郁小楼就又问了一遍:“不是叫你别再回来吗?”
迟文英低下头抹了抹眼泪,忽然说:“我请你吃汉堡包吧。”
这里是镇上,离那片城中村挺远,应该没那么容易被郁建国或是相熟的邻居给碰上,郁小楼犹豫了半天,还是没能抵得过心里一点贪念的诱惑,就点了点头。
两人去了一家肯德基,是镇上新开的店,明天就是除夕,店里冷冷清清的,只有一家三口在吃东西。
迟文英点了很多东西,郁小楼坐在一旁看她熟练点单的样子,猜想她如今应该过得挺不错。
穿得起羽绒服,也进得起这样的店。
店里出餐的速度很快,炸鸡汉堡摆了一桌子,还有两杯热可乐,郁小楼没吃过薯条,迟文英给他撕开番茄酱挤在盘子里,教他:“蘸着这个吃。”
他低着头吃东西,迟文英在对面看着他,问:“你来镇上买年货吗?”
她本来想冒险去郁家附近找找他的,没想到才从宾馆出来没走几步,就看见瘦瘦小小的少年裹着棉袄走在大街上。
比起三四年前,面前的男孩除了更瘦没什么变化,那双眼睛很像她,她一看就认出来了。
郁小楼捏薯条的动作微微一顿,低低嗯了一声。
两人之前的气氛有点儿尴尬,本来就没多少亲厚的感情,长久的分离更加重了隔阂感,旁边那桌的小孩被父亲抢走个鸡块,朝母亲撒娇地哭闹起来,年轻的母亲一面骂着丈夫一面抱着儿子哄,热闹的氛围被隔在母子俩沉默生疏的屏障外。
迟文英蜷了下手指,迟疑地开口:“你……”
“你去南方了?”
迟文英咽住嘴里的话,点点头,说了个很有名的南方大城市。
郁小楼又问:“过得怎么样?”
“挺好的。”迟文英笑了笑,跟他讲,“我运气不错,到了那儿就进了个不错的服装厂……”
她开始是在厂里做缝纫女工,后来听同事指点念了个夜校,学的是会计,拿到证书后跳槽进了个大厂,一切都很顺利,打算多积攒些经验,过几年自己开一个服装店。
“这几年实体经济发展向好,这片市场潜力很大,我也想试试,看能不能自己当老板。”迟文英是那种外表看上去很柔弱温婉的女性,说起自己的梦想来眼里也透出野心勃勃的亮光。
郁小楼认真地听,虽然很多东西都听不懂,还是由衷地点头:“挺好的。”
迟文英纤长浓密的睫毛垂下去又擡起来,有些局促地笑了下,说:“我这次回来,是想告诉你……一件事。”
郁小楼停下吃东西,擡头看向她。
迟文英也看着他,说:“我要结婚了。”
郁小楼怔了怔,问:“他对你好不好?”
迟文英才刚干掉的眼泪一下子又涌出来了。
知道她要结婚,面前的小孩第一反应不是自己要被抛弃了,而是问她,那个男人对她好不好。
她拿起餐巾纸来擦眼泪,不断地点头:“好,他对我……很好很好。”
那是一个英俊高大的男人,曾是她的老师,离过婚,带着儿子单独过,知道她全部的过去,追了她很久,对她很好很好,好到让她这样被狠狠伤害过的人,也愿意再冒一次险。
郁小楼迟疑了很久,小声问:“你要结婚,那……郁建国怎么办?”
迟文英一愣,说:“什么?”
郁小楼赶紧解释:“我没有要给他说话,可是……你和他还没有离婚……”
他的认知中,迟文英是偷偷跑掉的,到现在也没有跟郁建国领过离婚证,这始终是迟文英身上的一道枷锁,但是迟文英现在又要结婚……十来岁的小孩有些疑惑:“离开久了,婚姻关系就会自动解除吗?”
迟文英不说话了,脸色忽然变得阴沉,手里的纸巾被她死死攥成了一团,沉默半晌,才哑声说:“我没有跟那个畜生结过婚。”
顿了顿,她咬牙切齿:“从来没有。”
郁小楼愣住了。
这一个角落中的空气陷入一片压抑的死寂。
大约过了十来分钟,旁边桌上那一家三口起身走了,说说笑笑的声音逐渐模糊、消失,迟文英整理了下情绪,勉强笑了笑,从包里掏出钱来递给他:“要过年了,给自己买身新衣服穿吧……也买点肉吃。”
对一个刚刚十四岁的男孩子而言,面前的小孩真的,太瘦了。
郁小楼摇摇头。他还在学校里时曾听老师说过,去大城市打工的人赚钱很辛苦。
迟文英却坚持要给他:“拿着吧。”
郁小楼从她颤抖的声音和坚持的态度中敏感地察觉到什么,忽然擡头看向她,说:“你以后是不是就不回来了?”
迟文英红着眼睛默默地看他。
郁小楼低下头笑了笑,擡手从那一叠纸币中抽走一张捏在手心里,很小声地说:“谢谢妈妈。”
迟文英突然泪如雨下。
“他真的对我很好,很好很好,他的小孩也很乖,很懂事,已经改口叫我妈妈了……他跟我求婚,很浪漫地给我放烟花……我们的婚礼就在大年初七,我,我……”
她语无伦次地说着,情绪崩溃地捂住脸,彻底哭花了漂亮的妆。
郁小楼给她递纸巾,十来岁的小男孩,看起来仍然很冷静的样子,点点头,又说:“挺好的。”
从见面以来他总是对她说“挺好的”,说郁建国对他挺好的,说他过得挺好的,说迟文英有光明的未来挺好的,说妈妈已经是别人的妈妈了也挺好的。
可小孩子的伪装难道很高明吗?她看得见他身上根本一点也不合身还缝补了好多地方的旧棉袄,闻得见他身上只有在后厨浸泡很久才会那么浓稠的油烟味,她看得见他长满冻疮的手,看得见他竹竿似的脖子上被皮带金属扣刮出来的伤。
也看得见他眼睛里的泪。
她知道他不好,一点也不好。
但是她不能够心软,她已决意与过去不堪的令她无比恶心的一切诀别,也包括……郁小楼。
她抓着手提包猛地站起来,已经不敢去看面前的小孩,说:“你慢慢吃,我付过账了……我,我还要赶今晚的火车,就先走了。”
长筒皮靴的鞋跟踩着地板快速远去,郁小楼转过脸,看向落地窗外萧索冷肃的长街。
空气里飘散着炸鸡的香味和迟文英身上浅淡的香水味儿,郁小楼吸了吸鼻子,有点难过地想,忘记了跟她说新婚快乐。
也没有跟她拜年。
过了会儿,又想,不说也挺好的,他这样脏兮兮的没人要的小孩,恐怕连祝福都带着霉运,而且就算他不说,母亲也已经很幸福了。
并不差他这一句干巴巴的新婚快乐。
薯条、炸鸡和汉堡还剩下好多,他看着这些从来没吃过的好东西,却没有了胃口。空气里那一丝香水味很快就消失了踪迹,无论怎样用力地抽动鼻子,也只剩下油炸食品的味道。
郁小楼呆呆坐在那里,忽然无比清晰地意识到,迟文英走了。
他的母亲,他的妈妈,从此后,就真的从他的生命中退场了。干净的,完全的,彻彻底底的。
他在店里又坐了好久,直到天色完全暗下来,街道上行色匆匆的人都回了家,才慢慢站起来,请服务员帮他把没吃完的炸鸡和汉堡打包,拎在手里慢吞吞往回走。
另一只手一直紧紧地攥着,掌心里是一张薄薄的纸币。迟文英给他的百元大钞。
是崭新的,纸质还有些硬,存在感鲜明地硌在他手心,郁小楼脑子里贪婪地一遍遍回想下午与迟文英相见的每一个细节,一遍遍想她的眼泪和她眼中充满希冀的亮光。
沉默地走了一会儿,他忽然停住了脚步。
迟文英说,她没有跟郁建国结过婚。
刚刚对话间来不及细想的东西忽然重新翻滚起来——迟文英跟郁建国从来没有结过婚,没有领过结婚证——从小迟文英就不喜欢他,厌恶他,不肯抱他,不肯对他露出好脸色,给他取名叫“蝼”——郁建国总是把她看得很紧,甚至一度关起来不准她出门……
一个可怕的真相逐渐在眼前升起,带着庞大的狰狞的铺天盖地的阴影——
郁小楼僵立在原地,脸色一点点变得惨白,突然扑到旁边行道树底下,才一低头,胃里的东西就翻腾而上,他抓着树干吐了出来。
刚刚吃下去的东西还没来得及消化,又裹着粘液喷涌而出,冲起恶心的酸臭味,像极了他腐烂扭曲令人作呕的这条命。
太恶心了,怎么这么恶心,郁小楼紧紧抓住干枯的树干,眼泪鼻涕一起淌出来。
他嗬嗬地笑,笑声沙哑如厉鬼,又呜呜地哭,站不住地滑下去,跪在满地污秽中。
他像这满地污秽一样恶心,比这污秽更恶心一千倍一万倍——迟文英还是心太软,她怎么能做到在逃离地狱后一遍遍跑回来看他。
她就应该掐死他才对。
她早该掐死他,掐死这个可笑的“儿子”,掐死这个吸食她血肉的恶鬼。如果他早就去死,会不会,会不会能让那个女人更轻松一点?
而那个一手导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罪该万死的畜生、令人作呕的魔鬼——郁建国!!
这样的人、这样畜生不如的蛆虫!竟然是他的父亲!!!
郁小楼吐干净了胃里所有的东西,还不够,两只手死命在脸上、脖子上抓挠,简直恨不得、恨不得把这身肮脏恶心的皮肉活生生撕下来,把骨头一根根碾碎,抓出血肉里属于这个蛆虫的所有基因,全部扔进粪坑里!!
他简直要疯掉,拼命抽自己耳光,发出一声声痛不欲生的撕心裂肺的嚎叫——
太恶心了,怎么这么恶心……对着这样一个蛆虫叫了十多年“爸”的他更愚蠢更恶心!!
这样一个蛆虫!这样一个蛆虫!!他竟然还想去做任务,争取见鬼的“亲情”!!
刚刚十四岁的少年不知道能怎么办,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正确化解这种撕心裂肺的痛苦和愤怒,他反反复复地吐,直到再吐不出任何东西,然后挣着疼痛的火辣辣的嗓子发出幼兽濒死的惨嚎。
一声又一声,被凛冽的北风呼啦卷起,穿过空寂无人的长街,穿过无声指天的枯枝,朝着黑云密布的长空呼啸涌去——
一片雪花轻盈飘落,停在他的睫毛上,过了很久才缓慢化掉,顺着冰凉的眼尾倏然滑落。
下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