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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章 情敌(2更2) (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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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年立着瞧了瞧,想起江南做园子的一个典故,知道这样好的青苔是要用糯米水去浇灌方养得出来的。

小心踏着这样的青苔,她跨出大门去。

大门外并不是轩敞之地,而是窄窄的小巷,对面便是另一个园子的后墙。后墙上开了个小门儿,一个年轻的男子正巧也出门,两人在巷子里打了个照面儿,避不过去了。

那男子便自自然然地打招呼:“嫂子这么早就出门去啊?呦呦呢,还没睡醒呢吧?”

语气里就是多年的街坊邻居,再熟稔不过的模样。

时年顿觉十分尴尬。这样熟稔的邻居,她竟然连人家姓甚名谁也不知道,承蒙人家这样主动地打招呼,她却不知该说点什么家常话才好,只好用最客套的说辞,点头笑笑:“你早。她早起来了,自己看书呢。”

那男子自自然然走过来,看她手里拎着的布袋便笑:“哟,听嫂子几个月前就说想学手工织布,这就已经学会了,而且还自己做了袋子。”

时年讶了讶,她知道江南和山西等地的一些古老村落里还存着明代传下来的古老织布机,还有老人家在做这样的手工粗布。她也曾好奇过,可是……她汗颜地笑,却知道自己肯定还是没学会的:“这不是我自己织的,我是买的。”

那男子歪头看看袋子,便笑了:“看那些经纬线织成的纹样,倒像是个‘念’字,这哪里是买的,一看就是自己织的。”

时年再尴尬半晌,脑袋里依旧一切空空。

那男子便又笑:“那我就猜着了,一定是先生自己悄然学了,然后默默织了给嫂子用的。”

时年便越发觉得尴尬:“是么?他怎么也没跟我说。”

那男子倒是并不觉得奇怪,垂首淡淡地笑:“先生一向对嫂子都是这样,不声不响替嫂子做了那么多事,不求嫂子知道,只要嫂子能安安静静地生活就好了。”

时年垂首细想,倒也认同这样的道理。

幸好许多事都想不起来,却对这样认知并没有任何的疑虑,便欢欢喜喜地点了头,“是啊,他一向都是那么对我的。”

走出了狭长的巷子,前方其实依旧还是巷子,只不过中间多了几道横叉过来的过道。时年下意识像拐弯,换另外一条道走。站在十字交叉的路口,那年轻男子仿佛一路走过来也看出了时年眼中的陌生和闪躲,便点头一笑:“我是小李啊,李乐文,嫂子怕是忘了吧。”

这话,仿佛话里有话。

时年便忍不住问:“不好意思小李,看你的样子,仿佛你觉得我不记得你,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还有她忘了解忧小时候的事,还会莫名对自己的家觉得陌生,甚至连厨房都找不见……这些她觉得简直要让她发疯的异常,可是放在先生,或者呦呦那里并没有什么古怪。所以她很想知道,这些事若放在外人,譬如邻居小李这样的人眼里呢,是不是她就能验证出这些异常来?

孰料李乐文依旧只是淡淡地笑:“是啊,再正常不过了。嫂子是忘了,一年前出过一场交通事故,大脑受了些撞击。这件事村里人都知道,先生也跟大家拜托过了,倘若哪天嫂子忽然又都忘了,请大家多多担待。”

时年愣住。

原来是这样么?

她忍不住苦笑,摇了摇头。

李乐文便盯住她的神色问:“嫂子这是怎么了?难道是又忘了,所以不信我说的话么?”

时年只有苦笑:“不是不信,因为我今早醒来已经发现什么又都不记得了。我只是觉得有点搞笑,上大学的时候看过那么多年的韩剧,没想到自己的命运竟然有一天会跟韩剧撞梗,这比追星神马的更高阶了好几倍。”

李乐文也笑:“电视剧也是源于生活,车祸失忆毕竟也是现实中会发生的事。”

时年深吸口气,点点头:“好吧,我就当自己是电视剧女主角好了,当明星哦,现在觉得自己现在浑身上下都blg,blg的。”

这是一句玩笑罢了,可是时年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忽然愣住了。

——方才那句话莫名觉得有些熟悉。是听过谁,在什么时候说过的来着?

那时候这句话描述的,又是何人?

脑海里有个模糊的身影,淡如一笔水墨,笔锋挥开之际随即就云烟一样飘远了。她用力去想,也只是影绰绰一个背影罢了,全然看不真切。

她便怅然地叹了口气,知道自己这是又健忘了。

李乐文看她又是自己笑,又是怅然叹气的,便也宽容地笑:“嫂子要求买什么,那就快去买吧,可千万别又迷路了,让先生和呦呦找不着。我还有事,先走了。”

时年便点头告别:“我就是想去给她买一点酱菜,好配白粥吃。那小李你先忙,再见。”

李乐文转身走远了。那也是一个好看的年轻男子,穿简单的丹宁布衬衫,同色系的牛仔长裤;背影颀长,步伐稳健有力。

时年站在原地,不由得追着那个背影看了许久。

只觉有一点像。

仿佛自己脑海里,那个淡如云烟的背影,仿佛也是这样地修长,步伐也是这样稳健有力的。

可是想到这里之后,她自己随即也是赧然一笑。

咳,一定是又想多了。那样修长的背影,那样的淡如云烟的气质,分明就是先生啊。

——她脑海里带着那么一种甜蜜又惆怅的心绪,却同样带着笃定,去牵挂难忘的那样一道背影,自然只应该是先生、是她孩子的父亲才对,怎么可能还会有另外一个人?

她这一生一世,想爱的、能爱的从来都只有一个男人而已啊。不会有第二个的。

一生一世一双人,她想要的只是这样的爱情而已。

直到李乐文的背影消失不见,时年才回神,意识到自己在巷子的交叉路口已经站得太久了,便急忙转身走向了左拐巷子的尽头。

那里有一间当地村民开的“大家好超市”。这是小村落,说是“超市”,也绝对够不上“super”的级别,不过就是小时候的那种小卖店的那种罢了。

时年走进去,那细瘦的女店主也并不十分热络,只是点点头:“你来了。”

---题外话---【早上第二更~~大家现在想不通的事儿,关窍都在“时机”二字,就是前面的情节一章一章铺垫过来的哟,大家回想一下就有答案了。】

☆、402.402失去了你,我也找不见了自己(第二更)

从小见惯了那种有年纪、且热络招呼的小卖店店主,乍然看见眼前这样一位反应淡然,人也年轻细瘦的女店主,时年实在是有些不适应。

再看女店主的打扮,一件纯棉布的长裙,曳到脚面。因为水镇里的老屋子都显潮湿,她又那么细瘦,于是肩上便裹了条大红的麻纱披肩。

瞧,这哪里还像是个小卖店的店主,倒像是个文艺女青年。

只是听这店主的语气,对她依旧是熟稔的。时年只得尴尬地笑:“我刚听人说,我好像很容易健忘。所以……囡”

那女子淡淡擡眼瞟了她一眼:“你该不会是又不认得我了吧?那也没关系,反正咱们也不算有什么私交。我不过就是个小店的店主,你不过就是经常带着呦呦来买零食罢了。先生平素不准呦呦吃这些不明来路的小饰品,尤其不准随便吃糖和含有反式脂肪酸的东西,可是你却是个没原则的母亲,只要呦呦一央求,你既一定心软,就会找各种理由带她出门,实际却是来买。”

“买到了,含到嘴里,然后你们两个就会像两只小老鼠似的,头碰头在我店里吃吃地笑。接下来你就会跟我拜托,说让我千万替你保密,别告诉了你先生。”

她说着淡淡耸了耸肩:“你瞧,我跟你的交情不过这一点而已,所以你记得我还是忘了我,其实对我而言倒也没什么分别。”

时年再度被店主这份儿身在琳琅满目的小食品丛中依旧保持的高冷气质给折服了,便只好点头微笑:“是我觉得不好意思,你要是不见怪,那我就舒服了。鲺”

女店主无可无不可地耸了耸肩,时年便赶紧溜进货架间去寻找酱菜,避开这尴尬的气氛。

小村子里的小卖店,果然是保持着小村落的水准,十分常见那些不见生产厂家、商标的那种红彤彤的豆干儿、辣条儿、素牛肉干儿之类的;当然也还有各种加一笔、减一笔,绝对十眼之内分辨不清的那种“李鬼名牌”。

可是这些属于小村落的标志性现象并没让时年感到遗憾,反倒让她悄然松了口气。

因为这些微小的细节也正是乡村的标志,看见这些,才确认这就是个普通的小村子,尽管有个高冷文艺范儿的女店主,也依旧还是小村落该有的模样。

时年便笑了笑,按捺下心里的异样,买好了酱菜,到柜台结账。

女店主正在看电视,播放着央视新闻频道。正在播放国际热点新闻的部分,女店主竟然看得津津有味。时年便又忍不住多看了一眼,既是多看了这位小村里爱看国际新闻的小卖店女店主,也多看了一眼那新闻画面。

新闻画面下角配即时的时间显示,时年看了便不由得一愣。

怎么竟然是9月了?

她记得她睡去的时候是刚刚入夏而已,天气将热而未热,而她明明还记得到酷暑来临的时候,该有一件大事来着。可是怎么一晃,夏天已经过了,竟然已是到了9月了呢?

时年站在柜台前了愣了一会儿,见女店主起身走过来结账,这才回神,接着黯然叹了口气。

是了,一定又是忘了。

“年念,好了,拿走吧。”女店主结好了账,却么收钱,只是在本子上写下她的名字、日期和金额。

“你这是?”时年有些不解。

女店主抱着手肘,耸了耸肩:“这是小村落,我这样的小超市是接受记账的,允许村民到秋天卖完了稻米和莲藕之后一并结账。小村落比不得你们大城市,村民有时候手头没什么现钱,总得到秋收之后才能一并结账。”

时年便也明白了,可是还是盯着那行字:“可是你,叫我什么?”

“年念啊。”那女店主盯着她,目光微凉:“你姓年,名念。”

时年又愣了半晌。

年念……有点熟悉,却也有点陌生。

真是的,怎么竟然自己的名字,竟然也有点模糊了呢。她难道在忘记别的人、别的事的同时,竟然连自己也有些遗忘了么?

她忍不住心头升起迷茫。若一个人连自己是谁都给忘了,那这个人究竟是来没来过这个世上啊?

M国。

警监办公室。

警监办公桌对面坐着警服笔挺,坐得板直的汤燕卿。

警监没看他,只看向躺在桌面上的一份文件。

警监的面色有些黯然:“燕卿啊,你真的想好了?算上这次,我已经拒绝了你七次。”

汤燕卿垂下头去,深吸口气笑了笑:“七,也不错,我幸运数字。从小被叫燕七叫了这么多年,如果能第七次辞职的时候被批准的话,那就也是有缘。”

警监静静看着这个心高气盛的年轻下属。

警监还记得这个年轻下属刚到他手下来的时候。那时候他对这个下属也是心有疑虑,因为他出自汤家,因为他是汤明翔最宠爱的小侄子;而众所周知,因为素昔刘因公负伤的缘故,汤明翔今生自己无法再有孩子,有

的只是个收养来的女儿,所以他对这个小侄儿比亲生儿子还要疼。

从小到大,听闻这个孩子因为对他父亲很有些惧怕,反倒是做了任何坏事都是私下里去找汤明翔。而汤明翔公事上一向大公无私,只是为了他这个小侄子才肯略作通融。所以这个从小自称人渣的年轻人,曾经犯下的一些无伤大雅的小过错,都是汤明翔出面向人求情才摆平的。

而汤明翔是警监的上级,汤明翔将这个小侄子放在他所在的警局里,警监明白这是一种无言的委托,他就更是要谨慎从事。

本来以为只需要他小心翼翼护着这位小祖宗,能不驳了汤明翔和汤家的面子就够了,没指望过这个年轻人还能真的办成什么案。

却没想到,五年过来,这个昔日的混世小魔王竟然成长为了他手下最可放心、最能指望的破案高手。他的管辖地里出现了什么疑案难案,他都只管丢给这个孩子去就可以了,过不了多久就等着将案犯手到擒来就是了。

五年过来,他由对那孩子的不放心,到今天的已经隐隐然心有依赖。于是当见这个孩子万念俱灰地到他面前来辞职的,他第一时间就给否了。

这样的年轻人,他手下能碰见几个?他是疯了才会批准这个孩子的辞职申请!

再说,谁不明白这个年轻人为什么会引咎辞职?他不过是因为时年的失踪,一向骄傲的心受创极大,觉得无颜面对周遭的人罢了。

警监便叹了口气:“你小子就不用使心理战术了,七再是你的幸运数字,也不等于我这次就答应你了。我再说一遍我不同意,我更不允许我的手下是因为失去自信、心灰意冷才要离开的。”

“你如果真的想不干了,也行,不过你得把这案子给我破了,到时候你再辞职,我绝不拦你。”

汤燕卿黯然地笑:“Boss,我明白你的好意。我何尝就想这么离开?我何尝不想把案子破了,把人给找回来?!”

说到那失踪了的人,他的心还被狠狠揪着地疼。他转开头去,努力掩饰。

良久才缓缓说:“……可是我发现,我真的做不到了。”

“Capt.你拒绝了我七次,我每次回去都再做一次努力,所以您所知道的我已经至少做了七次努力。可是在这之前,在我下定决心写辞职信之前,我也早就又做了许多次的努力。”

他说着,眼圈儿便红了。今天终于梳整齐发丝、剃光了胡子,整个仪表比前六次英挺了许多,可是一说到这里,那眼睛里骤然涌起的红丝和绝望却还是跟前六次没什么区别。

“我发现我做不到了。我已经没办法继续保持冷静,做不到客观地分析和推理,我现在脑袋里一片混乱。我已经不再是从前的那个汤燕卿,我现在就是个废物。”

他的手指攥成拳,尽量平静地放在桌面上,可是那指节分明都攥得青白,每根手指都在神经质地微微颤抖。

他现在终于明白了时浩然当年的感受。

一个曾经的神探,却倒在了明明是自己当年已经顺利侦破了的犯罪手法上,甚至输得毫无还手之力,连最起码的防范和分析、防御的能力都没有了。

其实那不是因为他不是名副其实的神探,只是因为自信散了,连自己都会质疑自己;更何况那个凭空失踪了的人,是自己最最牵挂的人啊。

现在的他,已经没资格继续当一个警探,更没资格继续去拥有曾经获得的那些荣耀。

他应该,以服输告结。

---题外话---【7号要赶路,实在没时间写稿了,所以更新得在晚上哈~】

☆、403.403只是因为,你已不在(第1更)

汤燕卿的处境和心情,警监也都能体会。

时年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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