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禄之章(2/2)
好眼熟,怎么看都很像罗兰,可是罗兰怎么可能会在这里,他最不喜欢的就是那么吵闹的地方了——
尼禄还在努力地回想,就听这个银发男人用相当优美的动听声音说了一句“小心一点”,然后转身就走。
*
射箭比赛正式开始。赛场上,二十名选手不约而同地纷纷拉开长弓,对准一百五十米开外的标靶,等待着裁判吹响哨号。
在人均全神贯注的画面里,有着将近一米九的身高,肌肉结实眉眼英俊,一头黑色短发的第十八号选手,心不在焉的表情在其中分外碍眼。
陆衡也不想这样,可他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眼睛,总是时不时地把该关注的地方忽略,然后瞥到站在他右边聚精会神的尼禄身上。
他毫不怀疑尼禄能赢到第一,虽说他总会无意识默认尼禄要是没有他的保护,就会随时处在十分危险的境地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不小心就会死掉。但他也很清楚,与那副易碎美丽的容貌不同,尼禄有着相当强横的枪技与射术,掌心消不掉的茧说明了这一切。
陆衡把脸用力一撇,强迫自己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远方的箭靶上,心里接连不断地默念着我不能再看他了,再看真会影响比赛的,真输给尼禄的话我的面子就丢大了——
——“最接近我心里那个位置的人,就只有……你。”
奇怪的胜负欲熊熊燃烧,陆衡目露凶光,犹似盯准猎物将要捕食的雄鹰。然而就在这股好胜之火将要喷上最顶点时,豁然被尼禄方才那番话哗啦一下,径直浇熄!
“——哔哔!”
就在哨声响起的同时,二十支箭乘流星赶月之势,笔直冲向箭靶!
啪啪啪啪啪啪!箭头扎进靶内的响声,密集得如同倾盆的大雨。
记分员大声报出成绩:“第一轮,一号选手,六环六分;二号选手,五环五分……十八号,三环三分;十九号,十环十分;二十号,脱靶。”
陆衡:“……”
好强的自我唰的一下窜上灵魂表面,第二轮陆衡搭箭拉弓屏气凝神,目不转睛死死睇着靶。随着裁判再次吹哨,那倾注着猛虎下山之势的箭矢,直直扎向目标!
——啪!
不是命中的声响,而是就在陆衡的箭将要射进标靶十环处的同时,有另外一支箭,从一旁如择人而噬的毒蛇般迅速扑来,准确无误地叼中他射出的那支箭,将它打得直接飞出场外,砸在地上!
陆衡:“!”
他猝然扭头一扫,就见尼禄也同样惊愕地望向一旁的第二十号选手。此刻这个戴着面具的银发男人,却连一句解释的话都没有,一言不发地站在原地,仿佛在无声地嘲笑着他。
数秒后银发面具男忽然动了,但却只是扬起手,轻轻一擡面具的下端,露出形状完美的下颚和色泽很好的嘴唇。紧接着那唇尾一钩,竟是缓缓扯出一个既像是看到陆衡没有赢而非常轻蔑,又像是对陆衡的愤怒十分不屑的微笑。
一股突如其来的怒火霎时轰上头顶,就连脑内的每根血管都被一并烧得火热,陆衡提着那足足有五十斤的长弓,拔腿就朝那个银发面具男冲去——
轰!!!
大地剧烈震颤,在无数人慌乱惊惧的尖叫中,数不清的藤蔓破开地表,用粗大的体型挤开四散逃蹿的居民,在最后全都笔挺地投往尼禄的方向,眨眼之间就结成了一个巨大的枝叶之笼!
*
只要想起尼禄现在所有心思全都用在陆衡身上,罗兰就恨不得抽当初的自己一耳光。
他之前总在做同一个梦,梦里尼禄即使被他囚禁到快要疯掉,也宁可自杀不愿服从。他醒来后一想,觉得梦中的自己真是个傻得不能再傻的蠢货,明知道尼禄是吃软不吃硬的性格,那个他还要这么强硬地逼尼禄就范,那最后只能是想要的人没能得到,真是活该。
可现在他想起那个梦,却觉得还不如他就这样做,起码尼禄还能有那么长的一段时间是属于自己的——
明明就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族,最多也就是体格比其他人族要结实点,五官比其他人族要好看点,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可以比得过他这个半精灵的地方。而且不说别的,他还有着与尼禄相伴十三年的回忆与感情。他们曾经那么亲密,尼禄怎么还会被一个半道出现的家伙,轻描淡写地就给抢走了?
现在想起和陆衡的初次见面,罗兰都觉得吃惊。他深知自己对尼禄的占有欲多么强烈,只是被他掩饰在甜蜜无害的笑容下。而这样的自己,当时居然没有对那个一看就很可疑的男人动手?
要是能够回到那时,就算尼禄当时正站在这个黑发黑眸的人族男人身后,两人看起来就是认识的样子,他也不会搭理绝对会扑过来阻止的尼禄,当场一箭干掉那个男人,永绝后患!
他太傲慢了,此刻他如此清晰地意识到这一点。
他对那十三年的相处过分自信,甚至自大到认为谁都无法挑战他在尼禄心里的地位。他是“养子”,是被尼禄不停迁就纵容,无论犯下怎样的错误,都肯定会被尼禄原谅的“孩子”。因此他觉得只要把所有的心机都用到尼禄身上,不管是借着和伊丽莎白谈恋爱的名头还是别的,他必然能有再度回到尼禄身边的那一天。
他是这般的狂妄,才会错过那么多尼禄和陆衡越来越亲昵的明显痕迹。
如今他反应过来了,可却什么都来不及了。
他已经清楚地看到,尼禄最讨厌的就是酒,却不会抗拒醉得意识不清满身酒臭的陆衡埋在颈间的脸;尼禄对工作十分热衷,却愿意为陆衡请假一天,来到这个正在举办庆典的人族国度,还把盛满汤水的勺子喂到陆衡嘴边,然后这个可恶的人族还很不领情地黑着脸——
碍于多年的礼仪教导,他没有当场召出一根藤蔓把陆衡拖走。谁知道他当时是多么地想踢开那个混账,换成他去含住那个勺啊!甚至他还能借着他和尼禄彼此的脸都离得如此近的这个机会,在假装喝第二口时,趁尼禄一个没注意,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地啄住他想了十三年的唇!
那么一个性格差脾气臭,不懂得照顾尼禄的情绪,也不懂得向尼禄妥协,再好也不过就是能打一些,然而寿命在尼禄漫长的生命面前就是过眼云烟的人族,怎么会被尼禄选中?
或者说,怎么能被尼禄选中?
罗兰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想不明白。每个夜晚他都在床上翻来倒去,闭着眼睛却怎样都睡不着觉,脑海里不断浮现出这十三年来的点点回忆。他想起十三年前和尼禄的第一次见面,自己不想被尼禄看见那么狼狈窘迫的样子,拼命地缩在角落里,却被披上了一件带着体温的外套;想起十三年里尼禄教自己识字和礼仪,自己总是经常偷懒不想学,就会找个理由说饿得头晕眼花学不下去。明明是很拙劣的谎言,但尼禄还是会一次接一次地为自己做奶油炖菜,然后哄着自己继续学下去;想到十三年后的那一天,他看着尼禄被月光描画得边缘模糊的侧脸,突然胸口开始激烈地跳动,越跳越快,直到最后那已经不是单纯的心脏搏动,而是胸腔里五脏六腑都在互相撞击,直到脑顶,将耳鼓打得嗡嗡作响——
后来他忽然懂得了,其实他根本不需要弄清楚尼禄为什么会选中陆衡,也用不着知道要怎样才能被尼禄选中。他只要知道,自己如今要去做的,也必须去做的,就是把尼禄从陆衡那里抢回来。
——无论是谁,只要不能让尼禄属于我,那就统统去死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