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7章 官员品级与责任(2/2)
> 正四品、从四品:对应各部郎中、路一级副职及重要机构主官、上等府知府等。
> 正五品至从六品:对应各部员外郎、主事、路一级各司主官、中下府知府、上州知州等。
> 正七品至从八品:对应县令、县丞、主簿等县级主官及重要佐贰官。
> 正九品、从九品:对应县尉、巡检、仓使等基层官吏,以及各级衙门的具体办事人员。
> 九品之下,设‘吏员’、‘差役’等非官身阶层,明确其职责与待遇,并设立考核晋升通道。
“再次,明确行政层级与对应品级。”陈太初继续道,“朝廷(中央)各部院,为国家级,主官品级在正二品至正四品不等。路一级,为地方高级政区,主官(如安抚使)可为从二品,下辖各司主官在正五品至从六品。府、州、军、监为同级,根据紧要程度,主官(知府、知州)品级可在正四品(如开封府)到从六品不等。县为最基层行政单位,县令一般为正七品。乡、镇、坊等,不再设正式品级官员,由县衙派驻吏员或推举乡老管理,可视为科级或以下单位。”
一位年轻的官员忍不住问:“王爷,那司法与监察官员的品级如何定?是否与行政官员相同?”
“问得好。”陈太初点头,“为体现司法独立与监察权威,同级地方司法(如提刑司)、监察(如御史分台)官员的品级,应比同级行政主官低半级。比如,一路安抚使为从二品,该路提刑按察使可为正三品。一府知府为从四品,该府通判(兼掌司法监察)可为正五品。如此,既保证了行政主官的统筹地位,又能使司法监察官员在履职时有一定的独立性,不至于因品级悬殊而无法有效制约行政权。”
这个设计颇为巧妙,既尊重了行政主导的现实,又为司法监察留出了空间。何栗沉吟道:“如此厘定,确实清晰了许多。只是……触动极大。多少官员的寄禄官、贴职化为乌有,多少人的品级、待遇要重新核定。尤其是那些靠着荫补、恩荫得了高品寄禄官却无实职实权的,只怕要怨声载道。”
“长痛不如短痛。”陈太初的声音虽弱,却异常坚定,“此番厘定,可设过渡期。旧有寄禄官品级可作为确定其新任职务品级的参考,或给予相应荣誉待遇。但原则必须坚持:未来,有何职,方有何权,享何禄。尸位素餐、坐享高品的时代,该结束了。”
他看向在座诸人,缓缓道:“此事,乃为即将确立的新宪铺路,亦是为我大宋建立一套清晰、高效、廉洁官僚体系的第一步。只有官制理顺了,权责明晰了,未来的资政院、政府各部、地方各级衙署,才能真正依法行政,为民服务,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团乱麻,效率低下。诸公,此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纵有千难万难,亦需戮力同心,将其推行下去。”**
政事堂内一片静默,只有陈太初略显粗重的呼吸声。众人看着眼前这位病骨支离却眼神灼灼的掌舵者,心中既有对前路艰难的预见,也涌起一股参与开创历史的激情。
“下官附议!”陈忠和第一个站起来,年轻的脸上满是坚毅。
“老夫亦附议。”宗泽沉声道。
“下官附议。”“附议。”……表态声此起彼伏。
何栗最后开口,神情复杂:“元晦所谋深远。此事,确为当务之急。只是……具体条文与过渡细则,需极为审慎,最好能先在一路或数州试行,以观成效,再徐图推广。”
“文缜所言甚是。”陈太初点头,“具体方案,就劳烦诸公会同吏部、中书舍人院等有司,尽快拿出详细条陈,务求周全可行。我会奏明陛下,先行试点。”
会议结束,众人领命而去。陈太初独自坐在已略显空荡的政事堂内,望着窗外渐浓的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