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异端(1/2)
两人手拉手站着,脸上的笑容像两朵骤然绽放的春牡丹,花瓣上还沾着细碎的光。
鲁道夫看着他们,眼角的皱纹都笑得挤在了一起,他清了清嗓子,突然拔高声音,对着全场嗡嗡的人声宣告:“根据赞赞王国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现在宣布——你们结为夫妻!”
最后几个字刚落地,他又扬声补了句:“你们可以亲吻新娘了!”
话音未落,亚历山大已经捧起冈比西斯的脸。他的指尖还带着盔甲残留的凉意,触到她温热的脸颊时,她轻轻瑟缩了一下,随即又主动凑近。
一吻结束,他牵着她的手转身,红色的裙摆扫过他白色的军装,像一团跳动的火焰撞上了初雪,奇异地和谐。
教堂里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震得彩绘玻璃都嗡嗡作响。汉斯兴奋地跳起来,靴子踩在木板上咚咚直响;
冈比西斯举着手里的小雏菊用力挥舞,花瓣都震落了好几片;阿德拉和霍诺莉亚相视而笑,眼里的温柔像化开的蜜糖;连向来严肃的埃克哈德,嘴角也难得地扬起了一个浅浅的弧度。
阳光穿过彩绘玻璃,在他们身上洒下一片斑斓的光,红的、蓝的、金的,像打翻了上帝的调色盘,将这一刻的幸福,牢牢定格成永恒。
仪式的最后一个音符消散在教堂穹顶时,亚历山大牵着冈比西斯的手,踏着红毯向外走去。阳光穿过彩绘玻璃,在他们交握的手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像撒了一把碎金,晃得人眼晕。
回到宫殿时,婚宴早已布置妥当。
长桌上铺着猩红的绒布,边缘坠着金线绣的蔷薇,在烛火下泛着温润的光。银质烛台一字排开,火焰跳动着,把满桌的珍馐都映得油亮——烤得金黄的鹿腿淌着琥珀色的油,蜜渍的无花果堆成小山,琥珀色的麦酒在水晶杯中晃出细碎的光,杯壁上挂着细密的水珠。
阿德拉坐在主位旁的椅子上,一身海蓝色的礼裙衬得她气质端庄。领口绣着银线的浪涛,随着她抬手的动作轻轻起伏。作为赞赞的女王,她全程参与了仪式,脸上始终挂着得体的微笑。
即便亚历山大的目光多数时候落在冈比西斯身上,她也未曾流露半分不悦。
偶尔,亚历山大转头与她低语几句,询问宾客的安排或是酒品的甜度,她都应答得从容周到,仿佛这一夫多妻的局面本就该如此和谐。
这让不少持观望态度的贵族暗自咋舌——他们原以为正妻会妒火中烧,却没想到会是这般平静。或许,正如国王所展现的那样,这种制度未必如传说中那般不堪。
舞曲响起时,亚历山大没有走向自已的父母,而是向冈比西斯伸出了手。“能请我的新娘跳支舞吗?”他微微躬身,语气里带着戏谑的温柔,指尖还残留着她唇上的温度。
冈比西斯挑眉一笑,将手放进他掌心:“我的荣幸,陛下。”她的红色婚纱在旋转时散开,像一朵骤然绽放的火焰,裙摆扫过地板的声音与华尔兹的节奏完美契合,每一次转身都带起一阵香风。
亚历山大的母亲坐在角落,看着儿子与新儿媳共舞,端着酒杯的手指微微收紧。杯中的酒晃出细微波纹,映出她眼底复杂的光——有欣慰,有担忧,最终还是化作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
父亲则看得兴致勃勃,甚至跟着节拍用手指轻敲桌面,指节叩击木头的声音,像在为这对新人伴奏。
舞过三曲,两人回到主位落座。亚历山大坐在中间,右边是阿德拉,左边是冈比西斯。他切下一块烤鹅肉,先递给冈比西斯,又挑了颗最大的樱桃放进阿德拉盘中,动作自然得仿佛练习过千百遍。
席间的宾客们交换着眼神。在阿哈德尼亚地区,一夫多妻制已被禁止了几个世纪,此刻见国王如此坦荡地与两位妻子共处,不少传统主义者都面露难色。
但他们实在挑不出更多错处——仪式庄重,婚宴有序,连国王的正妻都坦然接受,他们又能说些什么?
最终,所有的不满都化作了对冈比西斯婚纱的嘀咕。“露得太多了”“简直不成体统”,几个老神父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声音压得像蚊子叫,却也只敢在喉咙里打转。毕竟,除了这无伤大雅的“穿着问题”,这场婚礼堪称完美。
夜深时,宾客渐渐散去。亚历山大抱着冈比西斯走进新房,红烛的光在她草莓金色的卷发上流动,像镀了层蜜糖。她仰头吻他,指尖划过他军装的纽扣,动作里带着熟悉的热烈,指甲轻轻蹭过他的皮肤,留下一点微痒的触感。
“今天开心吗?”亚历山大抵着她的额头,声音低沉得像大提琴的最低音。
冈比西斯笑起来,眼里闪着狡黠的光:“当然,尤其是看到那些老家伙憋得满脸通红的样子。”
他低笑出声,俯身吻住她。窗外的月光悄悄爬上床沿,像一层薄纱,为这一天画上了温柔而炽热的句号。
拉尼亚腹地的风,总带着沙砾的粗糙,刮在脸上像小刀子。顿斯特骑士团的最后据点就矗立在这片荒原上,马林堡城堡的塔楼早已布满弹痕,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边角都被撕成了布条,透着一股难掩的颓势。
议事厅里,烛火昏黄,映着围坐的骑士们凝重的脸。他们的铠甲上还沾着干涸的血迹,深色的斑块像凝固的时间;披风撕裂了好几处,露出里面磨得发亮的内衬。每个人的眼里都写着同一个事实——战争输了。
亨内克·罗滕堡坐在主位,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佩剑。剑柄上的宝石早已失去光泽,像他此刻的心情,灰蒙蒙的。作为骑士团的大团长,他亲眼看着领地一点点被蚕食,从东部的肥沃平原到如今仅剩的西部残土,每一寸土地的丢失都浸着弟兄们的血。
前任大团长战死后,他临危受命。那时他以为凭着骑士团的信仰与勇气,总能守得云开见月明。可现实是,阿哈德尼亚各邦正忙于内斗,没人愿意分兵支援他们;福雷斯特联军的铁蹄步步紧逼,蛮族部落也像嗅到血腥味的狼,在边境蠢蠢欲动。
“我们快撑不住了。”埃伯特·雷默斯打破了沉默,他的左臂缠着绷带,白色的纱布渗出暗红的血渍,是昨天突围时被箭射中的。“粮仓只剩半月的储量,城墙的裂缝越来越大,再等下去,就是死路一条。”
亨内克抬头看他,眼底布满血丝,像很久没合过眼:“你有什么办法?”
埃伯特深吸一口气,胸口的铠甲随着呼吸起伏,他仿佛下定了巨大的决心:“我们应该臣服于赞赞王国,成为改革派。”
话音刚落,议事厅里瞬间炸开了锅。
“你疯了吗?!”一个老骑士猛地拍桌而起,铠甲碰撞发出刺耳的声响,桌上的酒杯都被震得跳了跳。“我们是拉穆教徒!向异教徒臣服,还改信他们的宗教?这是背叛!”
“那你有更好的办法吗?”埃伯特反问,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战死?让顿斯特骑士团彻底从这片土地上消失?”
他转向亨内克,眼神坚定:“亚历山大国王是唯一拥有权力和财富,能够帮助我们生存的人!他的军队能挡住联军,他的粮仓能让弟兄们活下去。如果我们被赞赞吞并,皈依阿哈德尼亚宗教改革,至少骑士团的火种还能保留。”
亨内克的手指攥得发白,指节泛青。他知道埃伯特说的是实话。赞赞的崛起他看在眼里,那支装备着蒸汽火炮的军队所向披靡,那位年轻的国王更是以手腕强硬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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