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第四十七章 乌龙案始末(2/2)
在寺期间王族子女不与其他学子同住,而是单独住在各殿的王室行馆,并由终南府下属的典禁军负责其安全护卫。郪国王族一直认为置身于民亲近于民,才能真正治理好这个国家。
因此,虽贵为王族,但多数王子王孙都不以身份自居,颐指气使,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更多是谦和的态度和儒雅的修养,比如大王子昔川君。
……
回到天渡礼阁,有三个人已经提前等候在此,她们受大王子所托帮助照顾刚刚救下来的女子。
其中一位是该女子通文殿的史课老师秦洛虞,另一位是其骁武殿的枪法老师顾沉烟,此二人都是寺中司业,还有一位则是平日里与她交好的姐妹骁武殿女学子秦艽。
从他们的言谈中得知,这个疑似怀了冥胎的女子叫染清珏,是庆郡王染庆与三房费氏所生,说起来也是昔川君同宗同族的妹妹。
今年十七岁,虽算不上天资过人,但因其勤奋努力,十五岁时顺利通过殿试,进入骁武殿上殿女修师修学枪法,同时在通文殿修习史课,那两位司业便是直管她的老师。
骁武殿在编制上与终南府保持一致,除了最高级有府殿之别,从上至下军,师,旅,卒,两,伍是相同的六级建制。下设刀、枪、剑、戟四旅共二十一卒,从短刀长/枪到飞镰钩叉,各式兵器分类极细。
其中,女修师是专为女子设立的一个师部,染清珏所在便是女修师的穿心枪卒。
因父亲染庆早逝,生母已故,身边再无至亲之人庇佑,染清珏虽为王族,衣食无忧,但也只是空有一个郡主头衔罢了。
不圆满的家事背景使得她性格孤僻,在骁武殿与其交往密切的同修亦是不多,身边除了一个秦艽之外再无旁人。所以,在救人这件事上,昔川君只能求助于眼下这三个女人。
在秦洛虞条理清晰的讲述下,我和昔川君这才从头至尾得知了冥胎案始末。
此事的源起和一个叫陈建豫的男学子有关,他是染清珏在通文殿史课的同修。
这个陈建豫因为是湛炉坊宗主陈璋的长孙,家境殷实又颇有才华,身边主动示好的女学便是从不间断。陈建豫七天换一个女伴,别号七日郎,在寺中也是出了名的风流人物。
偏得在通文殿史课上,染清珏这个清冷的郡主不知怎的竟入了陈建豫的眼。虽算不上绝色,但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倒是激起了陈建豫的兴致。
前后追求了快两年时间,使尽浑身解数,染清珏终于算是答应了陈建豫。因为七日郎的名气,这件事很快就传遍寺里。
大约三个月前,染清珏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她自己还未察觉时,已经被身边的有心之人看到了。那些曾经和陈建豫好过的女学们皆是个个记恨染清珏。
不出三日,清珏郡主苟合男同修怀孕的消息便散播开来。
一时之间,鸿卢寺流言四起。染清珏和陈建豫被双双扣押,由监寺的圣王染沛负责调查处理此事。
若是一般女子未婚早孕,也就是一桩丑闻罢了,风言风语过后也并无大碍,但这王族女子却有不同。
郪国有一条律法,明令禁止王族女子十八岁之前与男子交好,违者逆天死罪,男子无论身份家室九族尽诛。
此律自上尊开国立法,经两百三十年,数次立案修法都未曾变更。
这是郪律中唯一一条连带家族的罪行,像之前于龙海犯下千条人命的滔天大罪,也不过就是一人受责,并未连累家人。
由此可见,犯下此罪者便是国王也难赎其身,更何况只是湛炉坊宗主的孙子。一向骄纵的陈建豫这时才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为保住全族,久不露面的爷爷陈璋亲自带着九个儿子来寺中斡旋。
染沛被闹得实在无法,只能暂压下此事。最后想出个主意,让杏林院的医娘为染清珏验明证身,若未曾逾矩,仍为处子,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罚些钱财了事。
这一步退让染沛也是给足了陈家面子,但却不想,结果一出,陈家得了清白,孤身一人的清珏郡主却因此招来杀身之祸。
杏林院的驻寺司医最终定论,身为处子,却脉有胎象,无胎动,疑似死胎。
这可是天下见所未见的奇闻,处子怀胎,难道是有鬼怪邪灵入体因此怀上冥胎?
这下染沛再不敢擅作主张,立刻请来礼神殿掌殿阎崇查验染清珏的束身礼。
束身礼是郪国王族女子自降生之日起,由礼神殿施于其身的一种护体之法,可护佑女子在十八岁之前不受邪祟恶灵侵扰。这亦是当年由上尊所创,其实就相当于冥君施用的护咒。
阎掌殿前来检查束身礼是否被破,但所验结果却是束身礼完好如初,这样,郡主无端怀胎之事就更加扑朔迷离。
实在无法定夺,染沛只能将此事上奏至王庭,请国王定夺。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染城收到传信之时,民间已经谣传出了各种说法,多数百姓皆认定是冥君所为。
在凡人心中,冥君是万法至上的十方之主,世间邪祟破不了的束身礼却如何能挡住冥君,想要在一个凡人女子腹中种下冥胎,对冥君来说当然易如反掌。
面对流言日益猖獗,染城思虑再三,决定顺应民意,将此事推就于冥君身上。最终,国王下令火祭染清珏,由阎崇监刑。
呃……我实在不知该如何去评判此事,乌龙!真的是好大一桩乌龙,一盆脏水就这样泼在了冥君身上。
话说回来,昔川君在此事的立场上倒十分令人称赞。
原本是来鸿卢寺与首座吴著商定修改学制一事,可不想恰遇冥胎一案,他也真是不嫌事儿多,明明与自己八杆子打不着,却硬往身上揽,无论如何也要替冥君说话。
若非因凶煞再次下山,你此番情意冥君可就领受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