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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石镇的船来了,全体集合”一声口令在岸边响起,巡逻的队伍听到口令,大脑还没转过弯,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迅速集中。
一只挂了硝石镇安德森家族旗帜的风帆舰队缓缓驶来,一共三艘大船,运了总计一千个奴隶到港口区。
船上的戈斯看见岸口的兽人在短短十秒内快速结成矩形阵列,暗自在心里提高他对明日镇的评价。
这个明日镇不好惹,抢人的计划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戈斯的叔叔福克斯也站在旁边,眉毛皱到一块,身下的尾巴无规律乱摇,证明他的内心也在摇摆,在迟疑。
安德森家族在几日前召开了核心成员的秘密大会,对明日镇展开了一系列的计划,核心内容就是劫持水泥发明者。
顺便一提,当初福克斯冲进稻田里谎称去大便,实际上用十几枚铜币收卖两个猫耳奴隶。
收卖奴隶的后一天,安德森家族便派他们家族培养的探子出发,冲向明日镇无人开发的荒野森林,想通过无城墙路段绕进城里。
然而冲入森林的探子跑了回来,身上全是老鼠咬过的伤,还被不知名的虫子啃咬,被蛇咬一口。
福克斯甚至发现疑似鸽子的爪印,他不禁迷了。
什么时候鸽子也那么暴躁了,简直匪夷所思。
福克斯想起这事,心里无名火起,要不是明日镇的觉醒者盯得太紧,他可以绝对可以收卖到有用的信息。
现在明日镇还是铁板一块,没有半点信息外露,这是最为神奇的一幕。
砰,船队靠岸,木板放下,成群的奴隶被押送下岸,岸边的六十猫耳兽人手持铁质木托长枪,板着脸审视每一位走下来的奴隶。
“叔,你有没有发现那些士兵站得有点远啊,正常来讲不应该站近一点吗”戈斯这次来者不善,格外注意明日镇的军队,这一看之下就发现了明日镇军队的不同点。
“你不说我还真没有注意,他们确实站得远了一点,一旦有奴隶逃跑,他们有可能追不上,因为奴隶有一千个,他们只有六十人,其他的兽人还要看管本地奴隶,没有额外的人手支援他们。”福克斯也点点头,认为明日镇的军队自大过头。
有时候太过自信并不好,因为奴隶们一旦逃进密林里,他们完全可以吃野味喝溪水而活,能跑多远就有多远,让人十分头疼。
“有可能他们的兵器很厉害”戈斯脑子蹦出这样的答案。
“不知道。”福克斯两人谈了一会儿,并没有产生劫持港口的观念,因为水泥发明者还没有着落呢,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找到那位发明者。
或者直接劫持艾伦城主也是极好的主意,艾伦身为一城之主,不求他学会水泥如何制作,但他一定是知道水泥发明者的人。
“走,进镇子。”
狮人们押送奴隶前镇,后排的火枪步依旧踏着整齐的步伐跟在身后,而城门的士兵也背着长枪,坚定如标枪似的站岗。
福克斯对那些兽人背后挂着的长枪越来越在意了,他曾问过长官伊凡,人家说那是远程武器,身上的亚麻挂带是弓弦,他不相信,可是现在有点相信了。
如果不是远程武器,他们背着枪站那么远干什么,等敌人撞上枪口那是不可能的事。
第124章 玻璃杯
运送奴隶进镇后,行政大楼的几个办公室再次组成联合办公室,共同审核新来的奴隶。
戈斯两位商人依旧不能带亲卫进入艾伦的办公室,经过简短的搜身后,将身上的冷兵器收缴在外,才能进入艾伦的办公室。
刚进门,戈斯就看见一身白衬衫的艾伦,那笔挺干净的衬衫给人一种智慧、时尚和稳重的感觉,就像绅士一样。
这些念头在心里一闪而逝,戈斯笑笑道:“见你一面真不容易,居然还要搜身。”
“防万一而已,不用在意。”
艾伦从抽屉里拿出几个透明的玻璃酒杯,“这是前天制作的透明玻璃杯,你看这纯度怎么样”
戈斯心里正在琢磨着怎么向艾伦买水泥配方,看见透明玻璃酒杯后,眼睛都瞪直了,嘴巴张得大大的。
“好纯净的玻璃杯。”
他身后的叔叔刚坐下,也愣住了,直勾勾地盯着酒杯,能看穿酒杯背后的东西。
也是这时,绿军服兽人拿一坛外地的红酒坛进门,将红酒倒入桌面的玻璃酒杯中,红色的酒水顺流倒入玻璃杯里,有清脆的流水声。
戈斯的嘴巴越张越圆,不知道说什么好。
不一会儿,四杯玻璃酒杯里都盛满了美丽的红酒,它纯净无暇,红得透亮。
目前已有人将玻璃运用到酒杯领域,但是像艾伦桌面上的完全透明无杂色的酒杯还是第一件,而且造型很新奇,杯托立着细长脚,下宽上窄,有一种独特的精致美感。
“都尝一下。”艾伦邀请两位富商品味红酒。
两位兽人拿起酒杯,亲手摸到玻璃杯后感觉和家里的珍藏版玻璃杯完全不一样,它十分光滑,没有灰绿的色泽,完美还原红酒的纯天然美感。
“这酒杯怎么卖”戈斯没有直接喝,而是轻轻摇晃玻璃高脚杯,观察红酒在杯中回旋的状态,判断它的优劣,同时也被酒杯吸引了心神。
到底是红酒迷人,还是酒杯更迷人,戈斯觉得酒杯比红酒还迷人。
“一枚金龙一个。”
艾伦说完,将第四杯没人碰的酒杯拿起来,递给旁边站立的温莎。
温莎没想到自己也有酒喝,小心地用双手接玻璃高脚杯,她还没喝过红酒呢,听说红酒的原材料是葡萄水果,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酒杯中的红酒红得透亮,如珠宝一样迷人,温莎小口饮一口,舌头的味蕾立马被酸涩味包围,随后感受到细微的甜味,还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独特风味在口腔里不断回转。
温莎的粉蓝猫耳微动,尾巴摇成好奇的形状,对红酒如何制作感到好奇。
戈斯也喝了一口红酒,品尝酸涩与微甜后,他依旧淡定,对一枚金龙的价格没有展现太过震惊。
这样的酒杯他从未在其他地方看过,说明这是明日镇的独有产品,实际价值越高于当前的玻璃酒杯市场。
“但是一枚金龙太贵了,要知道普通玻璃的进货价才一枚银币一杯。”戈斯试图砍价。
“那就算了,我相信这些玻璃酒杯在拍卖会上出现,一定能卖出十几金龙,甚至是几十枚金龙到几百金龙的天价。”艾伦并不妥协,反而拿拍卖会说事。
几十枚金龙,相当几十个玻璃高脚杯,就订单量而言同样不弱于戈斯。
况且这样的工艺品实属罕见,抛到王城的拍卖会,绝对能卖出几百金龙一杯的天价。
当然,物以稀为贵,若走拍卖会形式,前期就不能卖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