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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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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说什么我的身体里,有你的血脉”我大惊失色,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吸食人血的妖魔,我怎么会有他的血脉难道,难道我是他的他的后人

“怎么,拥有我的血脉,你不高兴吗你要知道,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就算是你的先祖,穷死回生其一生,也没能如愿。”

“你到底在说什么,我真的不明白”

“小韩青,你真的和我很有缘份。”纳兰鸿兹感到很高兴。随后,慢慢说起了有关我曾曾曾外祖父的故事。

我的曾曾曾外祖父叫纳兰长术,因为我的曾曾曾曾外祖父一生研习长生之术,以致于给自己的儿子起了这样一个名字。

我的曾曾曾外祖父,继承了我曾曾曾曾外祖父的遗志,成为了南宛皇族的最好的御用太医。在为皇族医病的间歇,也为皇家研习长生永驻之术。

那一年,纳兰鸿兹将过而立之年,刚从一本秘笈之中,习得了吸血大法,初有小成。正赶上皇家挑选御前侍卫,他就报了名。凭借着自己的身手,很顺利的入了宫,当了一名带刀护卫。

一次,南宛国的皇宫里进了刺客,为保护南宛皇帝,他受了重伤。皇帝念及他的忠心,便下命她的曾曾曾祖父,全力救治。

那一次,我的曾曾曾祖父,用尽心力来救治他。他这所以全力以付,一是有皇命在身,二是因为同为纳兰姓氏。要知道,纳兰姓氏,在南宛国并不多见。虽说两人并不相识,但是数代之前,或是同宗也说不准。

正是这样的心意,让我的曾曾曾祖父,在救治之后,全心全意的照料。

就这样,在无意间发现了纳兰鸿兹异于常人的体质。趁着他受伤,体虚未复原之时,取了他半碗鲜血。

为了一试其血是否具有长生的功效,亲自喝下那半碗鲜血。让他大失所望的是,那血并没有任何作用。

纳兰鸿兹经此事之后,辞去了侍卫一职。本想杀了我的曾曾曾祖父,但念在他救过他一命的份儿上,又见他也确实没有得到什么,而罢了手。

上百年过去了,纳兰鸿兹早已经把这件事情淡忘了。直到我无心的一句话,提醒了他。

他说,打从见到我第一面开始,他就觉得我很特别。总是让他忍不住打从心底里想要来亲近。离开我的那一阵子,他像是丢了魂儿一样,总是空落落了。直到再次遇见了我,他的整个人才觉得完整了。

他还说,那一碗血,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实际上,却已经深入到了我曾曾曾祖父的血脉。在他身上没有发生变化,但是,随着一代一代的血脉延续,那血的成份在加深。直到我这一代,已经有了轻微初显的变化。

他说的这些,让我又是惊讶,又是感到庆幸。惊讶的是我的身上有着他的血脉,庆幸的是,这样的血脉,并非出自直系。若是,他真的是我的先祖,那我可真的就要疯了。

第八十七章 商離

进入明月城,已经有一段时日了。我却越发的觉得纳兰鸿兹这个人,很奇怪。

初始认识他时,他是个举止魅惑人心,却很是慷慨的富人商贾。紧接着,他露出了凶残的一面,提着一具死尸,那副一身鲜血狰狞着的模样,令人毛骨悚然。被他捉住强行带到了他的洞府,他又是那些猎户们,千方百计想要捕获的吸食人血的妖魔。

数月之后,当我以为他早已经死在那些刀叉之下,他又再度出现在我的面前。以着纥兰王的身份,救星一样,把我带离了我急欲逃离的皇宫大内。

按理说,一个吸食人血的妖魔,随时随地都可以取了我性命的人,我该要惧怕他。或者,像纥兰百姓那样,把他高高的供奉起来。

可是,自从他跟我讲起了我身上的血脉,有极少一部分,延续于他。我面对他的心情,就发生了极其微妙的变化。

先前的恐惧,就像是一阵轻烟似的,来了一阵风,就吹得干干净净。不光如此,心里头还隐约的还有那点儿亲近之意。

他让我叫他王叔,而他则像长辈一样唤我小韩青。这样的称呼唤着、听着久了,自然而然的也就生出了那么点儿的亲情味儿来。

他好像也很高兴我不再惧怕他了,经常说着,我的小韩青变乖了,就应该这样。

他心情好了,我自而然的也跟着心情不错。对于我们能够和平相处的情形,很是满足。只是,他要是能够把他那个,像是对待小狗小猫一样,不时抚摸着我后脑勺儿的亲昵动作戒了,就是再开心不过了。

我还发现,他有个习性。肚子一饿,脾气就会非常的暴躁。等到吃饱了,就会乖得像绵羊一样。一个时辰里,就算你把他揉搓着像是发好了的面团儿一样,他都不会翻脸。我起先并不知道,后来才知晓,这个时候,是他最为虚弱的时候。

吸食了人血之后,他需要有一段时间来消食。每每这个时候,我就会很倒霉的成为了他怀里头的一个抱枕。牢牢的被他搂住,半分也挪动不开,被迫着陪着他一起小憩。

在那些侍候他的侍女们眼中,时常看见怜悯的目光。在她们看来,我这个侄儿当得,是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每天里,要随时随地准备好,被身为王上的叔父垂青。不是摸摸头顶,就是揪揪耳朵,再不就是捏捏鼻子。不光这样,还要时不时对着忙于政务的叔父,说几声:“王叔,您真是辛苦了。”“王叔,您受累了。”“王叔,您太操劳了。”

就是这样,纳兰鸿兹还不满意。时常的说我这个侄儿,对他很不关心。他的心情很低沉很失落。

他的心情一低沉,一失落,他的牙齿就会痒,牙齿一痒,就想咬人。而咬的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倒霉的我。当然,他是不会咬断我的喉咙,吸食我的鲜血了。初时,我还真是好一番担心了。

他只会大吼一声,朝我扑过来,捧着我的脸颊,就是一顿乱啃。直到他认为心满意足了,这才放开手。吧叽吧叽嘴,说:“小韩青,我怎么越看你越是喜欢。真恨不得一口一口把你咬着吃喽,才痛快。”

我当然不会被他这样的说词吓到,随着我与他的接触,也了解了些他的性情。知道他这么说,只是在表达他对我,出于心底里的一种喜爱,并不是真的要把我吞吃了。

我先时想想,觉得他是个很可怕的人。一段时日相处下来,觉得他也没有那么可憎。有时候,还有些傻乎乎的,挺可爱。就算他吸食人血,那也只是对待别人。对于我,却终究没有做出过一分一毫伤害我的事情来。

虽是他口中一直宣称,我是他的人,却从来不曾对我用过强。当然,这并不代表着,他没有想过。

每当他瞅着我的蓝眸黯了下来,我就知道他在想那件事儿。总是找着各种各样的借口,引开他的注意力。他识破我的意图,也不生气。只是揉着我的头发,埋怨的说我:“你这个小韩青,真是坏死了。你也不可怜可怜王叔,王叔都一大把年纪了,土埋半截儿的人了,还老是不让我称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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