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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5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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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红叶奇怪道:“为什么是一个月之后”

不但是红叶奇怪,西门玉凤也有些纳闷,胡忧一向是说做就做的人,这事要是按他以前的脾气,既然已经定下来,那肯定是马上办。最多不超过三天,先头部队,就会出发,什么时候有一个月才动身的。

胡忧道:“你们不用奇怪,因为我还有两件事,要处理。”

胡忧口中的两件事,就是牛皮坦克和军校的事。

牛皮坦克的新动力装制,已经究制出来了。胡忧昨天去看过,二十个人,钻进去全力蹬的话,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二十里左右,与一个人骑自行车的速度差不多,加上本身的自重,已经可以形成一定的战力。

现在鲁游和微微,正在按胡忧的新思路,在加工空心铁皮,以取代现在的生牛皮。因为只是外层材料变,架构没有变,所有产生速度不会受到影响,一个月之后,胡忧大约可以得到一百辆新版的铁皮坦克,他要把这些坦克,带到青州的战场上去耀武扬威

另一件事,就是胡忧一直关心的军校了。军校的招生,已经完成。第一期的学生,一共是一千人。分高中低三个级别。胡忧已经暗中去看过几次,质素非常不错。这一次兵进青州,他打算选五十名最优秀的学生,以亲传弟子的身份,带到青州去。

在胡忧的眼里,这一次兵进青州,不仅仅只是争地盘的问题。他要把青州变成一个巨大的试验场。不但是试验他的坦克,还要试人。

正是基于这多种的考虑,胡忧才会定下一个月出兵的日期。

一个月之后,胡忧出征青州的部队开拔。

与以往不同,胡忧这一次的部队配制,非常的繁杂。不单单有二十万士兵,还有兵工厂的技术人员,军校的老师和五十个十多岁的半大孩子,他甚至把病号晗羿也带上了。为此,兵工厂方面,还特意打造了一转专门给晗羿有的车。

知道的,胡忧这是去打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带人去郊游呢。

这些都不算什么,最引人注意的,是队伍中那一百辆铁皮坦克。那种黑色的铁家伙,没有马拉着,却自己会动。让所有的人都暗暗的称奇。围观的人真是一拨接着一拨。

正看着,人群中暴发出了巨大的笑声。

“怎么回事,中间怎么乱了”胡忧有些恼火的问道。这好好的队伍,怎么走着走着,就炸了锅一样。

“报少帅,是那个坦克,撞车了。”士兵心里那个汗呀。那叫什么玩艺,它知不知道自己是哪一边的,居然追着自己人就去了。士兵们一个个吓得哇哇乱叫,能不乱吗。

胡忧听到这话,心里也有些发苦。铁皮坦克是做出来了,但是开坦克的人,都是新手。他早就知道,这铁家伙肯定要出点事,所以那些撞角,铁刺等杀伤性武器,他都没有装上。就这,都还是出问题了。你上哪出不好,偏要在这众目睽睽面前,丢洋像。

还好,这些铁皮坦克的资料并没有公布出去,不然让老百姓知道,这种会追着自己人跑的铁家伙,将会成为军团未来的主战武器,不知道他们是笑好,还是哭好。

“还不快去让他们重整队伍。”骂到后面,胡忧自己都笑了。这事想想,让真是挺有意思的。

一群人走走停停,并不是很着急。路上有个土匪什么的,胡忧也会顺便剿一下。到晚上完全没有太阳光的时候,胡忧会抽出一些时间,到晗羿那里看看她的情况。

晗羿是白天完全不能见太阳光,晚上连月光都没有的时候,她是可以出来透透气的。一大帮子人凑在一起,吵吵闹闹,让她的心情也好了不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的病情似乎有一点起色的样子。

“怎么样,挺漂亮吧。”胡忧拍拍吴学问的肩膀。这一次红叶留守浪天,西门玉凤要负责看着花河州,胡忧带在身边的,是吴学问,风吟,哈里森。

吴学问有些脸红的把目光从晗羿的身上收回来,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胡忧早就已经知道,那个弹琴的人是吴学问了,哈哈笑道:“喜欢就去追,怕什么的”

卷三战火弥天489章势如破竹

十月的青州,已经飞飞扬扬的飘起了雪花,正当所有的人,都以为胡忧的这支部队,是拉出来练兵的时候,胡忧突然下令,全军急行军,一夜之间,出现在了乐同城下。

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青洲割让出去时,被一分为二,一半为曼陀罗的地界,由原城守司马寿看着,另一边则是安融方面的人守着。

胡忧突然兵临城下,司马寿还没有搞清楚情况,就受到了攻击。

这是司马寿自找的,胡忧在接管燕州的时候,就已经给司马寿发去公文,让他带部来浪天面谈的问题。但是这个家伙,看不起胡忧,居然理都不理。

胡忧一时间,没有空理他,也就暂时放任着,这次干脆借机会,一块端了,省得麻烦。

攻城的任务,胡忧交给了哈里森。哈里森的部队,是不死鸟军团中,最玩命的部队。他们不拿自己的命当命,也同样不拿敌人的命当命。接到胡忧的攻城命令,野战团的这些狼崽子们,就哇哇叫着往上冲。

兵工厂的组建,不但是提高了单兵作战能力,对于整体的实力,提升更大,这一次是攻城战,铁皮坦克没有能发挥用处,但是别的攻城器可真大发神威了。

微微发明出来的火龙王,虽然笨重得有些可笑,但是在此时,却没有人敢笑它。数十辆火龙王战车,同时对着南门楼一通狂喷,整个南门楼都起火了,过半的城卫兵成了烤肉。那些侥幸逃过一难的,吓得胆都破了,一个个缩在那里,连动都不敢动。

喷完了火,接下来的是车弩,数十根如成年人手臂粗的弩箭,在巨大的作用力下,怒吼着飞向城门,与先期飞来的石块合力,砸开了的南门。

不要命的野战团,在哈里森的带领下,杀进了,双方短兵相接。

巷战是残酷的,与野战团巷战那就更残酷了。五连弩,马刀变成了死神的镰刀,不断的收割着守军的生命。

打到后面,守军都哭了,一个个把刀枪全扔在地上,说什么也不打了。在他们看来,胡忧的部队真是太欺负人了,还没有近身,身边的兄弟就倒了一半,这仗没法打。

这是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胡忧一方,充分的发挥了各种攻城器,新武器的优势,再一次证明了科技是第一战力的事实。

“少帅,趁着天还没有亮,我们干脆连另外那一半也给收了吧。”哈里森一脸兴奋的说道。

他口中的另一半,指的是安融人控制的那一半城。司马寿的部队,真是太没有用了,前后才三个小时不到,就已经完败,野战团的士兵打得不过瘾,都嚷嚷着还要打

胡忧也没有想到,司马寿的部队,居然这么不经打,按他之前的估计,怎么着也得两三天,才能拿下,真是发梦都梦不到,才短短三个小时,他的部队就完了。

看部队士兵正高,胡忧点头同意道:“好吧,哈里森,给我上,天亮之前,我要见到一个完整的”

“是”哈里森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像个孩子一样的开心。从军已经过十年了,他还是第一次打这么爽的仗。

不单是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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