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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娜塔关系一向不错,与苏亚雷斯也有生意来往,以他们的智慧,不可能看不出秦明对燕州的威胁,他们为什么会同意秦明那样做呢这是胡忧一直想不明白的问题。
风吟摇头道:“月鸣那边还没有传来任何的消息。”
胡忧叹了口气道:“这方面的消息一到,马上告诉我。”
“知道了。”
石平城。
城外三十里,就是秦明的军营。此时秦明正在看着地图,他看得非常的用心,似乎想从上面找出些什么错误出来一样。
康拉德和马泽本不安的坐在椅子上,不时对望一眼,似乎在交流什么。原本没有交集的两个人,因为共同的敌人胡忧,走在了一起。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他们,各自带着自己的兵,投到了秦明的帐下。当年的城主,现在落魄了,秦明的官职与他们平级,但是在秦明的面前,他们基本没有多少说话的权力。
秦明终于看完了地图,把目光从地图转到了康马两人的身上,突然问道:“你们怎么看”
康马两个被问了个没头没脑,还是马泽本的反应快一些,知道秦明这几天的注意力,全都在不死鸟军团的身上,转动着眼珠道:“依我看,胡忧现在自顾不暇,正是我们兵回燕州的好时候。我们可以先拿下荣四,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桥头堡”
康拉德也开口道:“我同意老马的看法,烈火军现在正在打浪天,说不定我们能从这里分一怀羹呢。”
秦明无悲无喜,面色平静的看着眼前这两个,做梦做想重回燕州的人。不错,当初把他们收编的时候,秦明确实说过,帮他们从新拿回被胡忧抢去的城池。
不过那只是套话而已,现在这两个人的部队,已经被秦明基本收服,他们听话,那还好一些,不听话,那就让他们混蛋。至于什么城池,就算是拿到手,也不可能再交给他们了,这两个天真的家伙。
秦明摆弄着手里的弩箭,这是属下刚刚从燕州带回来的东西,据说胡忧的部队里,大量的装备有这种玩艺。他仔细的看过这种叫做弩弓的东西,确实非常的精巧,可惜他所找到的铁匠,都没有办法仿制。
按铁匠的话说,这弩箭里有几个精致的部件,一拆开就会坏掉,除非有图纸,不然做不出来。
如果胡忧看到秦明手里的弩箭,肯定是火冒三丈,因为泰明手里拿着的,正是军团刚刚列装的五连弩。这可是他目前最尖端的武器,居然让秦明那么轻易的就拿到了。
放下弩箭,秦明问道:“你们觉得,烈火军能给胡忧带来很大的麻烦吗”
康拉德和马泽本相视了一眼,后者回道:“烈火军有二十万部队,他们敢攻打浪天,就说明他们有很强大的实力,相信一定会给胡忧制造很大麻烦的”
秦明嘿嘿笑了两声,转头看向康拉德,问道:“康拉德城守,你也是这么认为的吗”
秦明平明叫康拉德都是直呼其名,这次特意加上城守两个,表面上似乎有尊重的意思,事实上,那不过是一种奚落。
因为烈火军现在做的事,正是康拉德不久之前,刚刚做过的。他借胡忧不在浪天的机会,同样以十五万军队,进攻浪天城,想要一举拿下那座古都。不过他的结局是让胡忧八百里奔袭了老窝,弄成现在这个地步。
康拉德的脸是一阵红一阵白,但是秦明这个问话,他又不能不答,只能硬着头皮说道:“我同意马泽本城守的看法,胡忧这一次,肯定很麻烦”
秦明没有说话,自顾走到桌前,给自己倒了杯桃花酒,喝了一口,感觉着酒香在舌头上打转,飘散出阵阵桃花香。
有人说这种酒,是女人喝的。秦明倒不觉得,不管这种酒是不是特属于女人,总之他很喜欢。
“知道吗。”秦明一连喝了三杯酒,这才开口道:“我和胡忧,曾经是一个铺上的战友,入伍那会,我们分在了同一个小队。我,胡忧,朱大能,候三这一队人,还曾经一起和别组人因为一些小事而打架”
很多人都知道,胡忧和秦明同出暴风雪军团,但是却没有多少人知道,胡忧和秦明曾经是同一小队的战友。
“那时的胡忧,就是一只菜鸟,连打架都不会,就只会躲在后面,用石头砸人家的脑袋。你别说,这小子有两下子,居然让他开了三个人的瓢。”
秦明说得这里,露出了一丝笑意,也不知道他是怀念这段往事,还是因为那次的事件,改变了他和胡忧的人生轨迹。
习惯性的摸了摸脖子上的伤痕,秦明继续道:“跟你们说这些,不是想在你们的面前贬低胡忧,而是想告诉你们,胡忧是一个可以占便宜,不能吃亏的主。他就算打不过你,也会让你不好过。想给他找麻烦的人,通常结果都不会太美妙”
秦明说着,突然用笔在地图上一连画出七个x,分别是洞拱,寨良,大富,新雨,头洞,奥离,西铁七座烈火军控制的城市,把笔一扔道:“烈火军,完了”
304章战争中的人
烈火军真的完了吗
不知道
至少现在还没有完。而且看起来,似乎胡忧要完的机率更大一些。
三万烈火军,向洞拱城发起了最猛烈的进攻,他们像蚂蚁一样,铺满了洞拱城外每一片能站人的地方,来势凶凶
而胡忧只有三千多人,和一些刚刚组建还不到一天的民兵。看着那些拿着刀枪四处乱跑的民兵,胡忧不由在心里升起了一种特别的觉得。
一种很温馨的感觉。
很奇怪,胡忧居然在这个时候,还能想到温馨这个词,不过说真的,胡忧此时心里想起的,真的还就是这个词。
真的是很奇怪的感觉,眼前的一切,让胡忧想当了当年。哦,当年似乎总是让人觉得很久以前,实事上,时间不是那么久远,当年指的不过是四年前而已,准确说来,是三年多以前,胡忧和朱大能几个,第一次经历真正意义上的战争那巴坡马里府一战。
那不是一场大型的战役,但是胡忧这一辈子,无论今后会达到什么样的高度,恐怕都不会忘记那一战。
那时的他,也和现在的这些民兵一样,手里拿着刀,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只是知道人家往前,他也往前,人家跑,他也跑。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傻。
但是那时的傻,傻得可爱,至少那时候他看见血腥的时候,还会感觉到害怕,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看到血已经没有太多的感觉。
短短的三年多时间,战火麻木了他的神经,那些当年看着害怕的血,已经不能再激起他太多的感觉。他甚至能够把那些已经洒上了敌人血的馒头,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吃下去,想想还真是可怕。
“少帅,东门的敌人进攻得很猛,那边需要支援”
一个士兵跑到胡忧的身边,汇报最新军情的同时,也把胡忧从记忆之中拉了回来。
“是吗”
胡忧把目光看向东门,他现在坐的地方,是全城的最高处,这里能让他看到东门那边的情况。
其实不用怎么看,只要用耳朵听听,就知道东门那边很热闹。这种热闹,绝对不是过年舞狮子点爆竹的那种,那是战争的声音,那边正在进行最残酷的攻防战。
守城的一方,是不死鸟军团内卫团的八百余人,和三千菜鸟民兵,而进攻的一方,则是烈火军的人。
“增援吗我们现在没有增援”
胡忧摇摇头,笑着说道。很奇怪,他现在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是的,他们没有增援,区区三千人,连分到各个城门都还差点,怎么可能有后备队更何况,胡忧打仗从来就不准备什么后备队。
士兵傻傻的看着胡忧,胡忧的轻松,让他那颗狂跳的心,也渐渐的平静下来。
不怕,有少帅在,什么都不用怕。
士兵是这样告诉自己的,这也是不死鸟军团的很多士兵,在心里的想法。胡忧在他们的心里,就像是一颗定海神针,有胡忧在,他们真的不需要怕太多的东西,只要准备迎接他们的胜利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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