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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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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冷哼道:“准备作战。”

胡忧心中暗笑,终于舍得开口了吗。

胡忧装傻道:“准备作战,你们要打仗吗。我可是和平主义者,不打仗的。你们还是不要准备作战了吧。弄得气氛多不好。”

普斯卡丝没好气的瞪了胡忧一些,指指那近千只远远跟过来的土狼说道:“不准备作战,难道要给那些土狼做晚餐”

胡忧不屑的说道:“那些叫做土狼吗它们只会叫,又不进攻人,怕什么的。”

普斯卡丝瞪大眼睛道:“不进攻人它们现在是还没有开始进攻,等它们进攻,你的小命就没有了。”

普斯卡丝说着看看天色道:“还有半小时左右,它们就进攻了。”

胡忧不解的问道:“你怎么知道还有办个小时难道那些土狼咬人还看时间的”

胡忧这次算是猜中了,这些土狼,只会在月亮升到正当空,也就是夜里两点钟,才会发动进攻。没到那个时候,它们只会叫,并不伤人。这也是土狼的一大特色。

普斯卡丝显然对胡忧很反感,对胡忧的问题,听而不闻,站起来,往营门走。

看胡忧又厚着脸皮跟着,她终于暴发了,一挥手上的长矛,指着胡忧道:“你要是在来烦我,我就杀了你”

胡忧脸色一呆,无比委屈的说话:“我只是想保护你,不让那些小狗,哦,土狼咬你。好嘛,好嘛,我不跟着你就是了,不过你答案我,一定要小心身体哟。”

看普斯卡丝是躲麻风一样的躲走,胡忧不由暗乐,这女人真是有意思呀。对了,先打听一些消息,了解了解情况再说。

营中的大人似乎都在怪胡忧招来了土狼,全都不理胡忧。胡忧碰了一鼻子灰之后,把魔爪伸向了那些孩子。

用一些糖果,胡忧很容易的就从孩子们的嘴里,得到了不少的情报。

原来这并不是一个商队,而是一个家族在徒迁,也就是搬家。这个家族的人,要搬到桂林帝国以西的福永城。因为怕路上不安全,这个家族重金请了一个佣兵团做全程保护,普斯卡丝就是这个拥兵团的团长。

说起了,这个佣兵团的名字,让胡忧觉得挺有意思的。一般的情况下,佣兵团起名字,都喜欢做什么无敌必胜定达之类似,比较有霸气的名字,而这个佣兵团的名字,确很耐人寻味,叫做蓓蓓佣兵团。

蓓蓓佣兵团的成员,一共有二十人,在桂林帝国,算于一个不大不小的团体,因为这一次的任务比较大,他们这次是全体出动了。团里除了普斯卡丝之外,另外还有五个女性成员,让胡忧失忘的是,她们并不像普斯卡丝那样打扮。不然六个都那样性感装扮的女人,弄定相当惹火。

胡忧这十几天来,都是自己一个人走,也有些烦了,听说这里人要去福永城,他就上了心。福永城与安融东部交界,正是他要经过的地方。这个蓓蓓佣兵团名字虽然有些怪,但是有个性感美女团长,跟着他们一起走,路途应该不会很寂寞。嘿嘿

“大家注意了,土狼快要进攻了。老人和小孩,尽可能的藏进中间的几辆马车里,不论外面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来。”

“大家再检查一些装备,准备战斗”

胡忧看所有人都很紧张,自然也不敢不意。想要人家带着一起上路,这次自然得表现好一些。

接下来的旅途,应该会很愉快的。

249章杀戮无边

土狼的脑袋里面,似乎有一个时钟一样,月亮刚升到最高处,近千只土狼,同时仰天长啸一声,向营地扑了上来。

一只只长得跟小猫似的土狼,像吃错了药一样,全身毛发竖起,尖叫着往营地冲。那奔跑带起的阵阵灰土,就连晚上都能看很清楚。

胡忧来到天风大陆,打仗的场面,已经见过太多了。可那都是人对人的,这人对狼,还是这种小小狼,看得让他怎么感觉那么奇怪。人人都很紧张,可是他却怎么都紧张不起来。

“杀”

蓓蓓佣兵团长普斯卡丝一声娇咤,当先把一枝劲箭,射进了那只特别肥大的土狼体内。那只刚才还挺威风的土狼,一下就成为了死狼了。

在团长的号令下,蓓蓓佣兵团的二十名团员,各守一地,拉弓引箭,忙得不亦乐乎。

受到佣兵团保护的这个家族,被称为黄氏家族。家族中的壮年,也派人参加了对付土狼的战斗。可战之人,一共只六十多,这要对付一千多只土狼,似乎有些悲壮的意思。

劲箭不断的射出,一只只土狼,奔跑着鲜血就猛地喷洒出来,如同一个爆裂地水管,栽倒在地上。后面的土狼,踏着它们的尸血,继续往前扑。

刚才那个帮胡忧拆帐蓬的男人,叫做莱尔,他加入蓓蓓佣兵团已经近两年了,也算经历过很多的场面。

此时,他正拿着一把大刀,守在同伴的旁边。他的任务是把那些近身的,没有中箭的土狼砍杀掉。因为土狼的数量太多,他们的人数又少,漏网成功近身的土狼很多,他的生意很好。

莱尔手中的大刀,快如闪电,刚从一只土狼的身上抽出来,又顺势插进另一只土狼的身体之中。前后不到五秒钟的时间,已经有三只土狼,死在了他的刀下。不过在拼命中,他也受了两道虽不致命,却狰狞恐怖的伤口。那是土狼在临死之前的反击。

土狼的个头都不是很大,但是它们数量非常多,又跟本不知死。一只只哇哇叫着冲上来,见什么咬什么。谁不小心被它们咬到,虽不致命,但是肯定得少一块肉。就算是杀死了它,它都不松口。

普斯卡丝不愧为团长,手中一条三米多长的皮鞭,上下翻飞,每一只吃到她皮鞭的土狼,都一声不响的被抽出去,不用看都知道被抽死了。

胡忧就在普斯卡丝的不远处,亲眼目睹着她的威猛,在脑子里想着,如果把自己放到土狼的角度,这普斯卡丝就是一个爱死恩姆女王。胡忧现在算是明白了,普斯卡丝那身打扮,就是女王装嘛,还是皮鞭女王的那种,不知道她玩不玩滴蜡。

此时人人眼里都只有土狼,却没有人注意到胡忧在干什么。

在这种情况之下,胡忧当然也在杀土狼,只不过胡忧的杀法有些特别,他没有用箭,也没有用他的霸王枪,他用的是石头。

这山地上,什么都不多,石头却是要多少有多少。霸王枪容易露出身份,换日箭已经不多了,再说用来射这种小家伙,也太浪费了。胡忧一开始,就看好这满地的石头。

不说板砖无敌吗,石头也是可以无敌的。

石头到了胡忧的手上,简直比冲锋枪还恐怖。胡忧是看都不看,就大把的石头往外砸,那石头像是暴雨一样,一只只土狼都没有弄清楚是什么回事,就被胡忧的石头给砸了个脑浆崩裂。

莱尔一刀砍出去,还没有来得急收回来,一只土狼就扑到了他的面门。莱尔发现它的时候有些晚,想反应都已经来不急了。看着那已经接近眼睛的狼爪,莱尔只能勉强的躲开眼睛,把脸给土狼。在这种情况下,能不瞎就不错了,脸麻,那就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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